“莫管家,莫管家,饒了我吧!下次,我不敢了。”一個丫環模樣的女子不停地哭訴。 “我已經寬恕你了,不然,我就把你送官法辦了。你就不是離開洪門這麼簡單,你知道吃官司會讓你身敗名裂的。”阿雲說道。 “你可以不告訴大小姐,你讓我留下來好嗎?我不能失去這份工作,我真的沒有其他地方可去。”女子拉拉扯扯的,好像能豁出一切,隻求阿雲心軟,讓她留下來。 “不行,如果開了這個先例,我就不能好好的約束別人了。而你有錯在先,偷洪門的東西本來就是你的不對。你既然做了,就知道會是這種結果,怨不得任何人。”阿雲是一個死腦筋的人,隻會按規矩辦事,不懂靈活變通。 女子看在阿雲麵前撈不到任何好處,隻能灰溜溜的離開。 正在阿雲以為處理完了,準備去做下一件事情時。女子突然轉回身,手裡拿著明晃晃的匕首,惡狠狠地向阿雲沖來,妄想把匕首紮進阿雲的心口。 也許她是一個無能的人,品行還不好,喜歡偷主人家的東西。阿雲做為管家,把她辭退了。她見出去後沒有人肯收留她,心灰意冷之際,就想找阿雲報復,來一個魚死網破。 幸好阿雲會些功夫,眼見匕首快到身邊,阿雲順著女子舉刀的長臂,快速轉到她的背部,然後繞到她的前麵。趁她還沒有看清楚,就用手抓住女子持刀的手腕,用力一擰,女子吃疼,匕首就落到了地上。 “看樣子,還是把你送官吧!”這次阿雲不肯心慈手軟了,畢竟她連殺人的心都有了。洪門的護院把女子帶了出去,女子後悔莫及。 “當了三個月的管家,你還真是不容易呀!又要辭退下人,又要差些丟命。”洪門的一個老伯在阿雲麵前說著閑話,這一切,他是看在眼裡的。 “無所謂了。”阿雲繼續下一件事情。 “我見你誌不在此,為什麼不離開,做你想做的事呢?”老伯說。 “我想回軍營,可是,大小姐的同意書還沒有寫好,我怎麼回去呀?”阿雲想著,也是焦慮。他做管家,還真不是善長的事,隻是勉勉強強能讓洪門正常運轉。他卻搞得心力憔悴。 “要什麼同意書呀?你可以直接把洪十三給殺了。主人死了,你自然就不是奴隸了。什麼事,就自己做主了,多自在。”老伯調侃一般。 “把主人殺了?”阿雲以為自己聽錯了:“這不是殺頭的大罪嗎?” “什麼大罪?”老伯不以為然。“這是暗靈界,強者為王的世界。你把洪十三殺了,就證明你比她強。你不僅不死,還可以改寫歷史,說洪十三是個奴隸,你是她的主人。她違反你的命令,她該死。你還可以順理成章的占有她的全部財產,撕掉那張賣身契,誰還知道你是奴隸?” “啊?……”阿雲沒想到,在暗靈界還可以這樣操作,這樣做了,洪十三死了,自己解脫了。可自己,就怎麼也下不了這決心呢?去殺人的決心。 “不行,我不能做。”阿雲說。 “什麼不能做?你以為你可以當神仙呀?暗靈界,不需要神仙,那麼善心乾嘛?!暗靈界隻有魔鬼,你殺得,也隻是魔鬼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