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一十四 遊戲之線,結婚?(1 / 1)

劍二十三 司徒青墨 1573 字 2024-03-17

阿雲用死地而後生的辦法,意外得到了光劍。阿雲喘著粗氣,都不敢相信那個男人和女人真的走了。   其實光劍並不復雜,而是一個很簡單的小技術。就是把電收集到一個類似蓄電池的地方,然後再需要的時侯,通過蓄電池釋放出來。電在劍身上穿梭,就讓人看到劍如同在發光一般,俗稱光劍。電能傷人,所以光劍也很傷人,使對方害怕。   阿雲這才意識到,自己意外得到了寶貝,即儲電戒指。有了這寶貝,阿雲可以在雷電天氣中收集電能,當然戴在手上的儲電戒指並不傷人。在他需要的時候,電能傳到劍身上,讓他的劍看起來金光閃閃的,十分耀眼。   而前麵的男人女人,雖然他們為雷電所造,但他們有了肉身之後,就會像人一樣笨拙,失去天然的敏銳度,分不清隱身和真身了,才會被阿雲所傷,並吸走了身上的電能。   原理不再多說了,反正阿雲得到了光劍,完成了任務,並活著離開了霹靂島。   男人和女人見阿雲確實離開了霹靂島後,又開始作威作福了,霹靂島又開始電閃雷鳴了。   阿雲回到大叔所住的村莊,大叔帶著小藍,就像迎接大官人,大領導一樣接待了他。阿雲都覺得很不自然,想扶起大叔,叫他們不要這樣。   大叔說:“現在,你不一樣了,你是光劍的主人,就比我們強大許多,高級許多,自然應該受到很高的待遇,以彰顯你的實力和地位。”   換言之:在妖族,是很講究身份地位的,也就是妖分三六九等。而阿雲很容易得到了較高的等級,讓大叔也恭維起來。   阿雲想告訴大叔:他的光劍並不是辛辛苦苦練化出來的,而是找到了儲電戒指,隻是唬人的小把戲罷了。但他還是忍住了,沒說。因為他不知道妖會不會有私心,會不會因為得到不該有的東西而變得殘忍無比呢?既然上天選擇不讓他們知道,就有不讓他們知道的道理,自己不應該去違背上天的旨意。   “大叔,謝謝你。”   “不該謝我,是你的實力如此。”   阿雲再看向小藍,小藍一直低著頭,再也不敢說當女婿的事了。莫九是大妖,小藍怎麼配得上?   “大叔,在妖界,光劍真能稱王嗎?有沒有比光劍更厲害的劍。”   阿雲越學得多,越感到害怕。就如同這個世界,總有一物降一物。他原以為孤九劍意很厲害,結果被一劍破萬鈞給破了。他又以為劍十三很厲害,結果被隱劍給傷得透心涼,現在有了光劍,也不敢保證自己是無敵的。學無止境,那劍呢?止境又在哪兒?   “你想學劍十六呢?”大叔會以為阿雲很貪心,剛有了劍十五,又望著劍十六了。這麼練下去,妖族定然裝不下他。   “要不?你結個婚吧!”大叔心想:阿雲有了女人的牽絆,有了家庭的責任,就不會裝那麼多野心,打那麼多天下了。就會規規矩矩的做個妖了。   “結婚?”阿雲沒想過莫九會不會結婚。就算要結婚,他又會選擇和誰結婚?   阿雲如果能替自己做主,就會去當一名小道士,就不會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