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小明道:“我那時也是應了一個老板的飯局,當時也是喝多了,迷迷糊糊被他帶到天宮的,說實話,我還是第一次去那種地方,那個孫秀梅,也是給我做按摩的第一個女子,就那麼一次,我就迷上她了,是我主動要了她的電話和QQ,完後我一到家,她就給我發QQ信息問候,後來,我雖然沒有再去天宮,但我們的聯係就越來越頻繁,之後我們開房私會了多次,天宮在2011年底被查後,在她的要求下,我便在離我家不遠的地方給她租了一間房,讓她住了下來。” 米月問:“你們後來發生打鬧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到了5月份,沒想到這件事被我老婆知道了,她跟我大鬧了一場,我們便隻好分手,孫秀梅也離開東營,回她老家去了,我以為這件事就這麼過去了,沒想到過了不到三個月,她又來了DY市,說她已懷了我的孩子,不想離開我,要求我租房子給她住,我隻好又在沙塘路豐碩公寓給她租了房,這以後,她要求我每天都要陪她,我要是一天不到,她便把電話打到我辦公室,或者晚上打我手機。說實話,那段日子,對我來說就是個噩夢,精神無時不刻都在高度緊張,與她的事,在單位我害怕被單位的同事和領導知道,在家裡更害怕被妻子女兒知道,偏偏那段時間,單位本來事情就多,還正在搞教育整頓,單位也查處了幾個違反‘八項規定’的公務員,家裡呢,我妻子是中學老師,是畢業班的班主任,正是中考的關鍵階段,女兒也懂事了,她對我說過,要是我與別的女人在一起,她就不認我這個爸,你是不知道,女兒在我心中的分量……” 米月:“所以,你就起了殺心?” 顧小明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說實話,我那時候真恨她,盼她死了才好,可是,要說想殺她,我既沒有這個勇氣,也下不了這個手,她懷的孩子,怕我不認,說,等生了下來,就做DNA,要不是我的孩子,她死給我看,而且那個時候,懷孕已半年多了,我下得了手麼!她天天讓我陪她,也說是對孩子好。她說過,隻要孩子生下來,她就帶孩子回老家,對她父母說,她老公是國家公務員,很忙,不能照顧她生孩子,她隻要我多回趟她老家,看看孩子,讓孩子在她父母身邊快樂成長。” 米月:“你們經常在一起吵嗎?” “吵過不少,都是為了我沒有時間來看她,她脾氣越來越變得火爆,有一次,她還在我麵前動了刀子,我是看她肚子有了孩子,處處讓著她。” 米月:“你既然沒有殺她,為何自殺和潛逃?” 顧小明痛苦地搖了搖頭:“這個事,我怎麼解釋,也沒有人相信。9月28日下午,我最後見她的那一次,是晚上6點鐘去的,本來想約她去外麵吃晚飯,她說她身子不便,不想去外麵,我就在她房間叫外賣要了兩個盒飯,一起在她的房間吃,吃完了飯,我跟她說,我與妻子兒子約好在國慶節外出旅遊,這幾天就不能陪她了,她一聽,當時就發火,說好不容易盼到了國慶長假,你說走就走,把我一個人仍在這裡,我說除了這幾天,節後再多多陪她也是一樣的,她不依,非要與我在一起,我當時也非常氣憤,就與她吵了起來,她當時就說,我如果不依她,她就要到我單位去鬧,去我家裡鬧,如果我單位不理,她就要在我單位門口喝農藥,如果我家裡人不理,她就要吊死在我家門口,我當時氣得不行,說,行,我先死給你看,我死了以後,你想怎麼鬧就怎麼鬧吧,我說完了這句話以後,就出了門,出門時,還聽她說,你要死,就去死好了,像你這種沒良心的王八蛋,多活一天就多讓一個人受罪!” 顧小明嘆息了一聲,接著道:“我出門的時候聽了這句話,雖然心理明白她說的是氣話,但我當時一想,她這句話真還說對了,我活著,還不止是讓她一個人受罪,跟著受罪的,還有我一家老少,我上對不起父母,下對不起單位的人,更對不起妻子女兒,像我這樣活著,真還不如死了好,我這一想,越想越傷心,回到家,家裡沒有人,老婆帶著女兒參加舞蹈班了,我自己坐在沙發上,傷心哭了一場,哭完後,就下定決心去投河,我把自己身上所有的東西都掏了出來,當時有隨身帶的一個裝有我弟弟打官司的文件資料,還有手機,鑰匙,手表,錢包,包括放在錢包內的身份證,單位的門禁卡、飯卡等,都放在茶幾上,正要出門,卻聽手機響,我一看,是弟弟顧小亮打來的,問我他打官司的事怎麼樣了?我弟弟是因為出了一個車禍,把人壓殘了,他自己也受了傷,我隻好接了他的電話,他是問我關於他車禍的文件資料以及他打官司的事,我說文件放在家裡,你自己過來拿,還同他說了一些他打官司的事,囑咐他照顧好我的女兒,打完電話,我就把手機關機了,取了家裡的一瓶茅臺酒,一口喝了大半瓶,就出了門,出門的時候,大概是晚上不到9點鐘,到了西江河邊,正好河邊一個人也沒有,那是一個河岸,有四五米高,我本來腦袋已經暈暈沉沉了,跳下去後,先是腦子翁翁的,以後什麼也不知道了,醒來的時候,卻是躺在一條船上,船上一個老大爺,見我醒了,問了我些話,我當時還不知道自己是怎麼回事,想了半天才想明白,就騙他說自己喝多了酒,不小心掉河裡了,他見我沒有什麼事,就送我上岸。” 米月問:“你當時既然選擇自殺,為何不直接從現場到西江河跳河,還要回趟家,是想見一見妻子女兒後再自殺?既然沒有見到妻子女兒,為何不留下遺書?” “我回家,隻是想把自己身上的東西放到家裡,我是從辦公室直接到孫秀梅那裡的,身上還有一份我弟弟車禍案的證據材料,這份資料不能丟,所以我要放回家裡,我知道她們母女不在家,當時也想寫幾句話給妻子,但我當時心裡很亂,不知道該寫些什麼好,想如果萬一孫秀梅沒有向我妻子和單位打電話,我不是不打自招嗎,又擔心她們很快就會回來了,害怕一碰上她們,我就做不了事了,所以也就沒有來得及寫遺書。” 米月問:“你最後那一次見孫秀梅,她穿的是什麼衣服鞋子?穿什麼內衣內褲?你同她做了別的什麼事沒有?” “她當時穿的是一件白色的短袖衫和白色長褲,鞋子是紅色涼鞋。至於什麼內衣內褲,當時我隻是陪她吃個飯,她因為有身孕,我並沒有碰過她,我哪裡知道她穿什麼內衣內褲,後來,公安審我的時候,我才知道她是被人用紅色短內褲勒死她的,我知道,她是有這麼一條紅色短內褲。” “你在與孫秀梅會麵期間,發現過其他人沒有?或者說,孫秀梅身邊有其他人沒有?” “沒有,我進去和出來,都沒有發現有什麼可疑人,她在那裡如果有其他人就好了,就不會粘上我了,別說什麼閨蜜,連一個普通朋友都沒有聯係過。” “孫秀梅與家裡人經常有聯係嗎?” “沒有,她說,發現自己懷孕後,害怕父母家人知道,才騙父母說來這裡打工的,她說她幾個月沒有與家人聯係了,他家人也不知道她在這裡與我在一起。” “你被人救後,去了哪裡?後來又怎麼回家的?” 顧小明晃著頭:“我求死不成,想是我命不該絕吧,也就沒有了求死的念頭,但一想想這女人肯定會去我家或去單位鬧的,不敢回家,更不敢回單位麵對同事和領導,當天深夜我便到了貨運車場,偷偷爬上了一輛拉菜的車,到了清源縣金溝鎮的一個農貿市場,我就在農貿市場給人家打工度日,乾了半年,人家要清查人員,查身份證,我便以回家取身份證為由離開了那裡,還是坐了貨車到了曲江縣牛壩鎮山塘村,在那裡給一蔬菜承包商種菜,之後也是乾不到半年,一當上麵來查人要身份證時,我便以回家取證的理由走人,到沙場挖過沙,到漁場養過魚,反正都是在農村乾體力活,第二年,在鳳崗縣西良鎮所,化名陳良到派出所辦了一個臨時身份證。第三年春節前,我實在是想念女兒,就坐了一輛拉菜的車悄悄回到了東營,來到她學校門口,想在她放學時看她一眼,沒有想到女兒沒看到,卻看到了我的通緝令,說我是殺人潛逃犯,我這個時候才知道孫秀梅已死,就去找我弟顧小亮問情況,我到了顧小亮家,當時已是半夜了,我敲了半天門,顧小亮開門一看,都不認得我了,說我這幾年都老了十多歲,一聽說是我,向我說明了情況,便勸我去公安局自首,我說,人真的不是我殺的,他說,不是你殺的,就更要去向公安說清楚,就這樣他把我拉到了公安局。” “如果孫秀梅不是你殺的,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 那你覺得,有誰會殺她?” “我也想不通,開始還以為她是自殺,後來說是他殺,而且是在我離開她的當天被殺的,我就想不明白了,難道她還會有什麼仇人?” “她有沒有說過她在天宮時候的事,包括她有什麼交往過密的同事,還有認識的一些什麼較熟的客人?” “那些事,她從來都不跟我說的,我也不好問,不過,要說她的同事,我知道有幾個人,我也見過,但我現在也記不起名字來了,隻知道叫什麼阿玲,阿蘭阿燕什麼的,天宮被查後,她們就沒有聯係了。” 米月把十二金釵的照片一一給顧小明看了,顧小明指點了幾個人,正是劉姿燕、李堂花、劉秋伶、何桂蘭等4人。 “你當時說去天宮是為了應付一個老板的飯局,這個老板是誰?他為什麼請你?” “那就是我的一個發小,幾十年沒見了,他做生意賺了些錢,我倆見了麵,也是十分高興,根本沒有別的什麼原因,我在單位乾的這事,不會有人來求我辦事的。” “我聽說你跟人打架受傷,住了半年院,是怎麼回事?” “唉這事,我也不瞞你了,我知道是誰乾的,就是孫秀梅的家人,他們一直口口聲聲要我償命,其實,要不是那一次差點要了我的命,他們還會經常來騷擾我,所以,公安已將他們刑拘,要治罪,是我自己承擔了責任,說一切都是我自己引起的,不怪罪他們,所以,公安就沒有治他們的罪,他們就多賠了我一筆錢,從那以後,他們就再也沒有來找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