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章大家很多人覺得毒,說實話作者挺冤枉的。 因為作者當時根本沒打算寫所謂的神豪裝逼情節。說實話,一切都是為了文章更加合理。 我來和大家解釋一下我的想法: 首先,金玟庭在公園摔倒,如果主角一路背著或抱著她,有點太偶像劇了,大家也不愛看,可能會很尬。 所以作者想到了板車,這個有點滑稽的東西。但作者又想到板車放在室外,風吹日曬的一定很臟。為了更合理,所以安排了金玟庭嫌板車臟的情節,便隻能委屈主角把衣服墊上去。 主角五萬人民幣的大衣確實貴,但是以主角的人設來看,五萬的大衣就是普通的生活消費品。而且墊到板車上的大衣,主角總不會拿回去洗洗再穿吧。會細心的洗衣服這件事本身就有點崩主角的二比人設了。 從前麵迪奧的那章可以看出來,主角就是個有錢的土鱉,隻買貴的不買對的,這牌子他自己都不認識,所以五萬元大衣說扔就扔,我覺得符合人設。 為什麼要寫金玟庭認出大衣牌子呢? 因為作者不想把金玟庭寫成傻子,一個愛豆預備役認不出這種經典奢侈品有點太笨了。而且前文寫了太多主角的心理活動,金玟庭存在感有些弱了。 再說四次塞錢,這裡作者是想刻畫主角作為富豪之子所耳濡目染的被動技能,凸顯主角粗中有細,不是真傻子。 第一,拿了人家的板車不能不掏錢吧? 第二,金玟庭在地上坐了半天,屁股都是臟的,不能不給出租車司機洗車錢吧? 第三,主角不想浪費時間,掏錢插隊,很符合富豪之子的人設吧? 第四,前麵坐出租車都給洗車錢了,這次不給不合適吧? 為什麼一次要給一百萬韓元? 這就是我的鍋了,我以為韓元最大麵值是五十萬,主角錢包裡肯定是這種大麵值多,所以抽兩張沒問題。就寫成一百萬韓元。 但後來又查了查,才發現我當時多看了一個零…… 所以上文塞錢十萬韓元為宜。 總結,作者真沒想寫神豪裝逼。讀者老爺們冤枉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