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林楊一番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於是局麵僵持。這時候一個小黑對李林楊比劃一下,指指天邊的夕陽。李林楊立刻意識到--時間! 夜幕即將降臨,夜幕降臨意味著無窮無盡的野獸! 這個小黑很聰明,後來李林楊得知這個小黑叫哈恩。 拖時間! 李林楊對山下叫道:“上來個人,我保證他的安全,帶上契約。” 不得不說,布爾人在祖魯人麵前真的心理很強大,一點不怕死,立馬上來一個白人。 南皮和晨晨兩個搬了兩塊石頭做凳子,以一塊天然大石做談判桌。 “自我介紹一下,我,林恩,中國人。”李林楊此時脫掉了沖鋒衣,身著一身合體的西服,嗯,有點皺巴巴的。但也比談判對手的衣著要高端大氣幾個層次。 “是清國人吧,你腦袋後麵的小辮子呢?”布爾人的來使四十多歲,一臉黃胡子,滿嘴齙牙,對李林楊一臉的鄙視和鄙視,根本不屑於介紹自己。估計是服裝方麵落了下風,口舌上想掙回點麵子。 冷冷的看了來使一眼,李林楊道:“談判就要有談判的樣子,不想談,就滾蛋。” 能當使者,自然不是純粹笨蛋,他隻是想在氣勢上打擊一下對手,這是布爾人的談判策略! 看李林楊不吃這一套,坐下才開始自我介紹:“範.德薩。” 本來這就夠了,沒想到這位竟然濤濤不絕的吹了起來:“我家祖上是荷蘭貴族。。。” 去你馬蒂! 蒙誰呢! 荷蘭人有個屁的貴族啊,就在幾十年前,拿破侖占領荷蘭之前,荷蘭人連個姓都沒有,哪裡來的貴族啊。而且,這個“範”其實是英文“FROM”的意思,也就是從哪裡來的意思。 比如“從山溝來”、“從臭水溝來”等等,荷蘭人以此作為姓。 本質上,這個範.德薩這種吹牛,和小黑們兒泡妞時間自吹:我家是酋長。一個道理。(竟然真有傻妞上當,而且是在國內!) 說不定小黑這招兒,都是從白人這邊學的。 吹牛誰不會啊,雖然李林楊並不是什麼口舌便利的人:“一千年前,中國皇帝姓李,本人姓李。” 我沒說謊啊,俺是老實人,我可沒亂認祖宗,我說的都是事實。 皇帝對貴族,得,範德薩又輸了一局。 拿出鍥約,好正規! 牛皮紙啊,真! 足足三毫米厚的牛皮做的紙,寫錯了刮掉,還能重寫。 文字嘛!總共不到一百個單詞,寫了四句話:土地是鄧約翰的,人也是鄧約翰的,財產也是鄧約翰的,外交軍事也是鄧約翰的。 這已經不是喪權辱國了,而是“沒權沒國”,這條約能簽嘛? 李林楊繼續第一招:拖! “他們現在沒有酋長,需要正規的投票選舉,否則不合法,現在即便是簽約,也不具備法律效力。” “沒關係,隻要有人簽字就行。總督閣下會背書的。” 無恥! 布爾人實際上隻是需要一個形式,甚至都不願意小小的隱瞞自己的目的和卑鄙手段。 話說,哪怕條約簽訂的非常平等友好,但這玩意是牛皮紙,想改幾個字還不簡單? “眾所周知,付出必須有回報,那麼,班巴塔族能得到什麼好處呢?” “鄧約翰大酋長的保護!” 實際上是不殺戮,或者少殺戮,是吧? “如果沒有對等的回報,班巴塔族直接歸附大英帝國豈不更好?” 範德薩噎了一下,他竟然不知道如何回答了。明顯是個不合格的談判人員。 他惱羞成怒道:“火槍會教育他們!” “你們的教育,我不乾涉。”李林楊道:“我隻需要安全離開即可。” 老子無欲無求,你奈我何啊。 本來就不關我的事兒,是你們想求我做中間人的。 總之,李林楊的態度很明確:不公平的條約,我不插手可以,但想讓我做中間人,或者做酋長簽字,那就必須公平!不公平不行! 範德薩也是很無奈啊,這群小黑真不好抓,太特麼狡猾了,簡直就不像祖魯人。 更重要的是:鄧約翰一行的常規手段,百試百靈的手段,行不通:根本無法以族中的男女老幼來威脅這群小黑。班巴塔族的老弱婦孺不知道去哪裡了。 帝國主義但凡講一點道理,那隻能是因為:他們沒有辦法了! 真理啊! 但是,另一麵,班巴塔族時刻麵臨被騷擾屠殺的境況,這也沒法生活啊(李林楊並不知道婦孺老幼的情況。)。 “我實在看不出這塊地方和黑人,能給鄧約翰大酋長帶來什麼收益,沒有鉆石,沒有黃金,難道是看上了他們的幾個土豆嘛?” 範德薩道:“這裡是我們的,就是我們的,這是不容置疑的。” 遇到這種霸道的談判,完全以武力為後盾,李林楊這是秀才遇上兵,根本就沒法談。範德薩的態度,乾脆把天給聊死了。 本來愛好和平的李林楊都打算做出讓步,比如類似給黑社會交保護費,反正也不是自己交。 但,這位走的卻是霸道路線。 火氣上頭,李林楊道:“我的底線是:和平,平等的條約。否則免談。你們就繼續打,繼續殺吧。” 範德薩是肌肉大過腦漿的,李林楊不談,他的任務就沒完成。隻好再次祭出武力威脅---不簽字,就繼續打繼續殺。 你威脅也威脅不到老子。李林楊看的清楚,小黑們渡河已經差不多了,竹筏再來回一趟,差不多就該自己走人了。 可惜了,三匹馬,一塊金子,對了還有燒烤架。 哎?這範德薩為什麼還不走啊? 李林楊很奇怪,按說這個滿腦子肌肉暴力的家夥,談判到談不下的地步就該走人了。 話說,李林楊不清楚內情,也搞不明白其中真正的奧秘所在。 一切一切的原因,其實從最根本上來說,是英國人的因素在其中起著微妙的作用。 李林楊把鄧約翰看成了英國人的走狗。但鄧約翰卻是布爾人的一個首領。雖然同是白人,但二者是有矛盾的!事實上,此時南非歷史上的第一次布爾戰爭就要爆發了。 布爾人現在的地盤在哪裡? 南非的內陸! 需要什麼? 出海口! 而班巴塔族就是這麼一個臨海的部落。 如果鄧約翰能拿到這份契約,那麼英國人即便是想否認,也需要一定的理由。畢竟,自己製定的規則(殖民規則其實是英國定的),自己破壞的話,麵子上稍稍有那麼點不好看。當然,英國人如果不要臉了,就是小強盜遇到大強盜!鄧約翰其實也沒招兒。 總而言之,這份契約對於全體布爾人來說,是一個獲得出海口的機會!意義非常重大。 所以契約要“正規”,英國人要看、要審察的! 李林楊沒有信息來源,也沒有這種分析水準,但他看得出範德薩表麵上粗暴,但其實是在糾結。 小黑們在撤離,李林楊看到了,範德薩也看到了,李林楊是越來越放心,範德薩是越來越著急。 這時候,範德薩問:“平等條約?” “是啊。” “你等著,我下去問問。” 說罷,範德薩一溜煙的跑了下去。 十幾分鐘之後,範德薩又回來了。 “平等條約。”範德薩道:“絕對的平等。” 話說,李林楊是不知道平等條約的意味什麼嘛?知道,所謂平等條約,其實對於落後一方是不公平的。但是,李林楊又不是小黑們的親爹,隻要麵子上不是喪權辱國,也就說得過去了,算是盡力了,夠對得起小黑們叫的那聲“爹”了。 別人的東西,自己不心疼啊。其實這就是李林楊的心態。 契約還是四條: 第一條:雙方都可以在對方的領地自由行動,包括修路,修建港口。 第二條,雙方的人員都可以在對方領地工作定居經商。 第三條,雙方的財產所有權不受暴力侵犯。 第四條,雙方軍事外交一致。 看似平等,但實際上,對班巴塔族來說,其實和前麵的四條內涵上沒有區別。可以說,對班巴塔族沒有一點好處。所謂的互相,其實還是單方麵的:你讓班巴塔族去鄧約翰的領地自由行動打工種地經商放牧,根本就不可能的。雙方力量相差太遠了!或許唯一的好處就是可能免受攻擊和屠殺。 也僅僅是可能。 鄧約翰還是夠狡猾的,變通了一下契約,對於想得到一個出海口的布爾人來說,幾乎就是成功了。 但是,就這麼簽了,李林楊的麵子往哪裡放!哥也是要臉的! 於是乎,李林楊要求,也是為了拖時間:“再加一條,雙方互相承認對方的酋長國國家主權。” 範德薩是個棒槌,根本不理解所謂的國家主權是個什麼意義。隻好跑下去,請示鄧約翰。 鄧約翰先是一喜,話說布爾人喜歡建共和國那是出了名的。比如當下在南非中部的奧蘭治自由邦(國),期初隻有七十三個布爾人。此前幾十年德班港那塊兒,布爾人也成立過共和國,現在是英國人的地盤。 但當首領的,畢竟比範德薩這個棒槌聰明一點,他考慮到了:英國人是不是會背書承認這個條約? 但是!隻要簽了條約,牛皮紙.真,咱會刮掉,甚至是重寫啊! 於是鄧約翰簽了。 等範德薩再次跑上山坡,又遇到了一件他所沒有想到的事情。 李林楊已經寫好了一份,用的前麵那份條約的牛皮紙,他已經刮過了,並且寫好。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 話說,是個人都明白,合同至少要雙方都有一份的,更何況是涉及“國家”的條約。 但是,這最基本的一點在此前的白人“拓土開疆”過程中,沒有! 南非歷史上許多條約或者契約都是白人單方麵持有,一張紙! 比如南非歷史上大名鼎鼎的羅德斯,也就是金伯利鉆石的大老板,對,就是“鉆石恒久遠,一顆永流傳的”那家!這位蒙騙南非土著,每次都這麼搞,而且不僅是在條約(大多數情況下隻是一封信)上玩弄字眼,更是牛皮紙上隨便刮,隨便改。 其他的殖民者也都是如此,涉及歷史上的祖魯王國命運的幾份重要文件條約,英帝國幾乎無一例外都是這麼粗糙惡劣低端的手段搞的。 白人殖民者都會這一招,鄧約翰也是這麼想的。 但棒槌的範德薩不知道,他看著一群小黑按上指紋,並強烈要求李林楊簽名。於是李林楊以中間人身份簽上了自己的英文名字--獅子。 然後,範德薩走人,李林楊這邊就落下了鄧約翰寫的,並簽名的條約。 李林楊張張嘴,卻沒有發音:這玩意不應當是簽名之後再互換嘛!一張合約上起碼應當有雙方簽名,至於中間人反倒不是最重要。 條約能夠如此“公平”拖延時間起到了極大作用。鄧約翰拿到牛皮紙,立刻就打馬揚鞭,揚長而去。此處已經不是高原了,已經接近海邊,氣候更加溫暖濕潤,野生動物更多,也更加危險。 這一天是1880年10月30日,條約被稱為《1030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