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燁步行著穿過馬路,再走一段路邊滿是小葉榕的人行道,很快到了KISS律師事務所大樓下麵。步行的這段時間裡,他腦海裡全是神秘人對他的警告“他不可以對易藝身動,心動。”,難道神秘人在暗處時刻窺視著他?若他做出對易藝出格的事,他就會遭受令人發指的死亡懲罰。 窺視?神秘人如何窺視他呢?從給他得字條看得出,他隨時在窺探他,監視著他是否有按照他的要求在做。 在他家中偷裝監控設備嗎? 這可是非常卑劣的手段,既然想到了這點,今天回去,他會把家中翻個底朝天,證明神秘人的是多麼卑鄙。 想到這裡,他都有些提不起精神去上班,但他得今天下午陪他的當事人上法庭。當事人在他這個委托人身上花費了五萬元,如果他沒有履行律師的責任,當事人肯定非常心痛他的錢,畢竟錢對誰來說,都是心頭肉,最重要的是,他得為了公司和自己的聲名也要贏得這場官司。 無論為了什麼,他都得打起精神來好好工作,不然就會辜負很多人,失去在人心目中的地位。 ——他強行這樣說服自己,好好工作。 湯燁萎靡不振地走進公司,無精打采跟遇上他的同事打了招呼,趕忙躲進他的辦公室,很擔心同事看出他昨晚沒有睡好覺,若被好事的同事問起,他還不好解釋呢!因為他是一個不善於撒謊的人。 他似一隻受到驚嚇的烏龜——把頭縮進殼裡一樣躲進辦公室。 他坐到辦公桌前的轉椅上,舒了一口長氣,好像戰爭中的難民,終於找到了安生之地,從此不會被戰爭乾擾。 他正收心打起精神,看今天要上法庭需要的材料時,前臺敲門進來,遞給他一個信封,說道:“湯律師,剛才有人給了我這個信封,讓我轉交給你。” 前臺是一個剛過二十歲,長相甜美的年輕姑娘,說話的聲音很是溫和,仿佛天生有病,不能順暢地提起氣說話。 湯燁好奇地接過信封,信封上麵沒有任何字跡,裡麵裝著厚厚一疊東西,等前臺離開後,他疑惑地打開信封。 躍入他眼簾的竟然是厚厚的一疊嶄新美金,百元麵值,粗略目測至少有1萬美金,用封口紙紮著的美金中間,有一張白紙,打印著一句話:此1萬美金,是我寄存在你那裡的女人第一年需要花費的費用,請合理使用。另外兩年的費用,適當的時候我會補充上。 字條上依然沒有署名,從打印的字體上來看,是寫威脅信給他的神秘人的“傑作”。 ——這個神秘的家夥,想得真是周到,還不忘給易藝生活費,出手還很大大方。 湯燁嘟囔著,本來他強迫自己不要想易藝和神秘人的事,暫時安心工作,把下午的官司順利完成,也算是給自己的工作一個交代,不料收到一個擾亂他思維的信封,而且又是跟那該死的神秘人有關。
一百一十五,第2章 令人費解的女人(五)(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