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1:約伯其人(1 / 1)

天啟福趾 溪水邊的樹 1181 字 2024-03-17

故事發生在公元前二千年間。   兩河流域的一個城邦小國—烏斯國。   約伯家是烏斯國中的富庶之家,家業很大,家主約伯樂善好施,在烏斯國中沒有不知道約伯的,國王認他為義弟,可以自由出入王宮,身份尊貴但他卻平易近人,深得民眾愛戴。   “父親,我和弟兄姐妹們想在我家裡一起慶祝今年的豐收節,您和母親能和我們一起嗎?”大兒子來到書房征求約伯的同意。   約伯回應:“我兒,你做為長兄帶領弟弟妹妹們一起過節最好不過了,這樣為父也放心,尤其小十太過活躍難免有錯得罪於神,有你在傍勸誡免了我的擔憂。”   “我和你的母親就不參與你們了,我們年紀老邁沒有意思,難免掃你們的興致。”   約伯接著說:“對於有自己土地的人豐收節是個喜慶的日子,而那些流浪的外鄉人和無依無靠的寡婦依然缺衣少食,我和你們的母親就預備一些飲食分發給他們,讓他們也能體會到過節的味道。”   到了節期,眾人都在各自家中預備豐盛的美食,唱著歌跳著舞,享受豐收的喜悅。   約伯和妻子帶著仆人們在城門口設置遮陽棚,擺放了多種美食,邀請無家無產的人一同食用,同樣熱鬧非凡,眾人和諧仿佛一家人,約伯完全沒有高高在上的姿態,獲得眾人的喜愛和尊重。   節期結束後,約伯就帶領家人一起在神麵前獻贖罪祭,求神赦免他們在節期內言行方麵做的不恰當之處,並獻上感謝的祭,感謝神的保守平安度過節期,沒有亂事發生。   約伯深感神恩,賜予他廣闊的土地,成群的牛羊駱駝,善良乖巧懂事的兒女,並受民眾愛戴,又有尊位。所以,約伯每天都要焚香禱告向神感謝。   有人約請約伯到城門聽訟斷事,約伯帶著長子來到城門設置的桌前,被請上座。   訴訟的主要是民事糾紛,訴訟雙方本沒有多大的利益沖突,不過要個心理平衡罷了,雙方一見約伯真的被請來調停,自己心裡就放下姿態了,約伯聽了他們各自說法及各自態度,約伯加以公正的分析推斷,稍有虧欠的和占了點便宜的也都說在了明處,在約伯的勸說下雙方握手言和,對約伯也是感激不盡,畢竟結緣總比結怨好。   圍觀的人群紛紛稱贊約伯辦事公道,約伯在民眾中享有盛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