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3 大循環與小循環依舊存在(1 / 1)

農村耕地采用生來分配,死後回收的基本規則。   住房大多都是單獨的房屋,需要自建,享有繼承權,但是每家房屋數量不能超過額度,否則要售賣給村子,或由村子代租。   農村在文明的作用並非提供物資,而是保持一種較好的小循環。這種小循環的作用是一種兜底,即基於城市文明癱瘓假設下的方舟。   在這種思想指導下,如果說城市走的是電磁類的自動化,那麼農村走的就是機關類的機械化。   農村與城市的交流主要包括人口和農作物、工業成品以及鋼鐵零部件。   因為不是所有農村人都會留在農村,尤其是在生產力足夠發達的時候,所以農村人口會不斷進入城市,這是一種必然。   而農產品在城市保障製度下有了作為一種平民級別的享受的資格,運營者一般是當地的農民。   通常村民會在大塊平坦的土地上采用機械化耕作業的方式種植作物,這些都是集體所有的產業,各家在收獲時攤出生活所需的糧食之後再進行售賣或加工。而不平坦的土地往往用於養殖,用來生活和售賣,剩餘的土地一般會用於子弟培養。——在內部循環得以完全建立後,以其下限高於城市、子弟培養成本低於城市等特點,農村往往會成為大家族根據地的第一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