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樂元年元月,林清許立太子為朱高熾,此事不會再議。 永樂元年二月,林清許開始了第一次京察(京察參考中央巡回督導組),由於是第一次,所以林清許親自組織巡查,而且歷史上沒有記錄如此細致的官,所以還是有很大的難度的,所以要費一些時間,接下來這幾章會圍繞著京察開展。 首先第一站是北平,在古代做保密工作還是比較簡單的所以一次一次的京察都是突擊檢查,不會有時間讓你銷毀證據的。歷史上永樂初年並沒有什麼大貪汙的官員,其中的原因是洪武帝時期對貪官的態度讓貪汙並不能興起。 之所以第一站選擇北平是因為北平是朱棣之前的基地,加上現在北平互市開通,官辦企業的興起,這樣可以打擊一下僥幸的心理。但讓林清許沒有想到的是剛到北平就有人抱官(這裡要說一下古代的審案的過程,首先是有人抱官,之後再衙門由知縣審理,還有再說一下知縣的法律權限:笞罪可自決;杖罪申詳州、府斷決;徒、流經州、府送省級機關斷決:死罪層層上報中央刑部審核。所以明朝的審核法律還是比較完善的)。林清許親自接見了報案人。 報案人為大興縣千戶鄉的一位農民,名張三石,事由自家女兒出塵脫俗,一位權貴子弟便想玷汙自家的女郎,道聽皇帝親自監督檢查官員行事,便想要討個說法。 林清許此刻的想法很多,首先是一個平民,還是一個貧農一般會把這種事咽進肚子裡,並不會鬧到知府,就算要鬧,是先會找裡長或鄉長,林清許拿出了該有的態度。 林清許本想派快手去調查的但一想古代的人查案效率沒有多少,所以還是決定自己去調查,畢竟自己還是看過幾篇偵探小說的(林清許並沒有帶錦衣衛同行,所以這件事提醒了林清許帶錦衣衛同行的重要性)。首先是到報案人說的事發地點,但沒有任何人掙紮的痕跡,按理來說要是強迫的肯定會留下一些痕跡的,從時間上來說事發也就是幾個小時前,這裡人跡罕至,基本不會有人來這裡,而權貴子弟是不會害怕這些貧農告官的所以不會清掃痕跡。林清許得出了以下兩點結論,一、這位貧農的女兒不是被強迫的;二、這位貧農謊報案情。 林清許的調查也就到了這裡,他沒有什麼頭緒,但也有想法,讓快手(捕快)去走訪調查有沒有什麼可疑的地方自己開始考慮事情了。首先他先想了北平當時的地主鄉紳,所以一個一個都調查了,沒有一個有作案的時間和事由(不知道有這號人)。這就有些麻煩了,走訪調查也沒有什麼進展(沒有什麼可疑的地方,也可能是人煙稀少,沒有多少人會注意那個地方)。林清許傳召了那個貧農,貧農說自己所言皆為真,自己也知道欺君之罪是死罪。林清許有些不知所措了,古代沒有監控,發生地有那麼偏遠,有些過於麻煩了。 就在林清許以為這會是一樁懸案的時候,一位鄉紳說自己知道一些可疑的地方(此時已經過去十天了)。據他說現任的督指揮使司朱能的兒子朱勇在當時回到府邸時嘴裡念叨著什麼滋味特別好之類的話。林清許思考了一會後讓錦衣衛(十天的時間夠錦衣衛到了)拿下了此人,並嚴刑讓他說實話(說一下為什麼這麼做,首先就是這樁案子在沒有任何頭緒的時候突然有人說有線索怎麼想怎麼可疑),可是他死活都不改,這讓林清許開始動搖了,畢竟古代鄉紳怎麼都不會犯欺君之罪的,所以林清許傳召朱勇問話,可朱勇說自己並沒有做過這件事,事情又變得麻煩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