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十九章 疑點(1 / 1)

王瀟瀟院子裡響動很大,黃家的護院當然都聽到了。   隻是當他們見到身穿捕快服的趙良時,便都按照趙良的指示,安靜待命。   直到院中傳來一個青年人的聲音道:“趙大哥,進來吧!”   趙良帶著黃家護院進入院中,發現一個身著書生服飾的矮瘦男子被捆在地上,身上鮮血淋漓。   另一邊,宋在明也蹲在地上,一動不動。   “趙大哥,我懷疑宋公子是此人同黨,所以一並抓了起來。”   趙良嘆了口氣,道:“那就一起帶回去!”   等兩人押著郭先生和宋在明一起出了黃家,早有幫役前來架住腳筋被挑斷的郭先生,然後把他倆一起帶回了衙門。   宋典史的長子被抓,這事自然要稟報宋典史。   宋錢正在大宴賓客,聽到這消息,不得不結束宴席,匆匆趕到衙門。   那些賓客離開時不由議論了起來。   前兩次宋典史在宴客時候,總會說不勝酒力,要提前離席。   但是他好歹安排人繼續接待他們,直至賓主盡歡。   可這一次,怎麼就這麼匆匆散了宴席呢?   宋家長子被當做殺人惡魔同犯被抓,這事宋錢沒法作為散去宴席的理由,隻能另外托詞。   哪怕這事瞞不了多久,但是現在,他必須瞞。   鄭縣令已經連夜升堂,審訊擒獲的郭先生和宋在明。   事關重大,此次升堂在場的人員除了鄭縣令、宋典史、王慶、趙良和喬俊等衙門之人外,還有前兩次兇案的苦主孫方平及苗大人苗偉。   除此之外,就隻有黃一天及其如夫人王瀟瀟。   喬俊見此案秘密審理,有點失望。   人太少,能得到的俠義值多不到哪兒去,他這一番忙活怕是得不償失。   隻是在場眾人哪知道喬俊這心思,一場審訊正在緊鑼密鼓地進行。   犯案事實很明顯,隻是宋在明到底是不是幫兇,引起了爭議。   喬俊作為緝捕人員及證人,發表了自己的看法:“各位大人,高賢,在下在緝捕郭軍的時候,親耳聽到宋公子和郭軍的交談,表明兩人關係密切……”   宋錢打斷喬俊道:“這個不用你說。郭軍是我兩個兒子及三個女兒的教習,在明跟他不熟才是怪事。”   喬俊反問道:“敢問宋典史,那宋公子是否知道郭軍的另一個身份?”   宋錢道:“那自然是不知道。不僅他,我們所有人都不知道,否則豈敢放這樣一個殺人惡魔在我府中?”   “可是在下曾經親耳聽到宋公子說兩次敗於郭軍手下,今晚這次他一定要雪恥,把郭軍擒獲到衙門。不知這事,宋公子該如何解釋?”   在場的官府之人,除了宋錢,全都神色復雜地對了番眼神,顯然喬俊說的這話有點震撼。   “有什麼解釋的?我因為巧合,知道郭軍的另一個身份,第一次時就想出手拿住他,結果敗了。所以我便等他第二次犯案時再抓,結果還是沒能成功,便有了今晚的第三次。”   鄭縣令問道:“宋在明,你明知郭軍身份,為何在第一次失敗後不舉發,反而繼續看他作惡?”   宋在明沉默不語,反而是郭軍接了話:“這家夥年輕氣盛,敗給我後不服氣,說不舉發我,但是跟我定下第二次的比試時間。我才懶得管他,反正該做事時照樣做事。隻是我不知道,這小子居然監視我的一舉一動,第二次又碰到我做事,結果還是敗給了我,便定下了第三次的約定。”   聽了郭軍的話,鄭縣令等人凝重的臉色鬆緩了一些。   宋在明知情不報確實有罪,但是念在他年輕氣盛,似乎又能理解他的心態。   但這麼做,終究是不對的,這罪必須給他定!   宋錢走到堂中,拱手道:“縣尊大人,孫員外,苗大人,此事是犬子爭強好勝引起的不是,希望各位看在他年輕氣盛的份上,從輕處罰。”   喬俊看著兩位苦主,不知他們作何應對。   但是對於郭軍主動幫宋在明解釋,他總覺得哪裡不對。   還有就是宋在明這種爭強好勝的心思也有點令人費解。   畢竟郭軍可是在虐殺女子,他能坐視一次,兩次,難道還能坐視更多次?   如果今晚不是自己的謀劃,宋在明單獨跟郭軍應對,要是再敗了呢?   那王瀟瀟不是就活該慘死?   他就能再次漠視一個女子被郭軍淩虐致死?   孫方平嘆了口氣,道:“我沒有多餘的話,全憑縣尊大人秉公辦理。”   苗偉則道:“宋在明姑息殺人犯,犯有包庇罪。而郭軍虐殺我愛妾,罪不容赦,還望縣尊大人按我大隨律令,秉公執法!”   這兩位苦主都是有頭有臉的人物,愛妾被那樣虐殺,又豈會因為宋錢的求情而減輕心裡的恨意?   所以他們都在說“秉公執法”,其實是給鄭元廣施壓。   鄭縣令也沒想到宋錢的兒子居然如此糊塗,為了勝負,居然隱瞞郭軍身份,還跟他連續比試,實在是把人命當成了兒戲。   當然,如果這兩名死者不是權貴的愛妾,他或許還能放點水。   但是現在,兩個苦主都在施壓,他隻有鐵麵無私了。   另一邊,喬俊想起今晚在黃家發生的事情,腦中似乎靈光閃現。   在王瀟瀟院子裡,今晚發生了幾次打鬥。   首先就是郭軍和宋在明的無聲拚鬥。   其次則是自己拿下郭軍的打鬥。   最後還有自己跟宋在明的戰鬥。   這三場戰鬥雖然不像他前世看的武俠片那樣,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邊打邊喊,但是兵刃交擊之聲,碰到屋中家具的聲音,陣仗還是不小。   就拿黃家的護院來說,若不是趙良製止,他們聽到動靜早沖了進去。   同理,郭軍對受害者施虐,受害者難道不慘叫嗎?   按宋在明的說法,郭軍不喜歡被打暈的女人,那麼可以認定他喜歡折磨女子,聽她們的慘叫聲。   這種行為按他前世看影視小說裡麵說的理論,屬於變態殺人者的特殊癖好。   而且那些理論還說了,變態殺人者多半存在生理障礙,不能人事,必須借助一些非常規手段才能喚起他們原始的欲望。   所以這郭軍莫不是也有這樣的缺陷,才需要虐殺受害者?   但是他如果在受害者家裡實施虐殺,光是受害者的慘叫,就足以驚動家裡的護院或者家丁。   花間樹不是說了嗎?   大戶人家的安保主力是跟著家主走的,但是不可能全部帶走,自己家裡總會有防衛力量在。   在家有護院、家丁的情況下,郭軍對受害者施虐,聽她們的慘叫聲激發自己的欲望,難道就不怕被人聽到?   從兩名死者的傷情描述來看,她們遭遇極慘,那慘叫聲必定不小,案發時又是深夜,難道一個人都沒聽到?   想到這裡,喬俊不由想起了前世刑偵劇裡的一個重要環節,那就是確認案發的第一現場。   如果虐殺不是發生在受害者家裡,而是在別處,那麼受害者的慘叫不被人聽到,不就能說得過去了?   再結合宋在明奇怪的勝負欲,喬俊突然有了個大膽的猜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