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1 / 1)

為什麼選擇做律師?一千個人眼裡有一千個哈姆雷特,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答案。我在成為律師之前這個問題的答案似乎很清晰,但當真正成為律師後,原本貌似清晰的答案卻變得越來越模糊。   最初產生做律師的想法應該是四五歲那個懵懂和愛做夢的年紀。那時正值上世紀九十年代初,港臺劇在大陸很流行,記得有一天看了一集港臺劇,就被電視劇中戴著假發、披著法袍的律師在法庭上詼諧幽默、仗義執言和聰明睿智的形象所吸引。幻想著有一天自己可以和他們一樣。   我真正開始思考自己長大後做什麼應該是高考填報誌願的時候,高考成績出來那刻,注定了與理想的大學無緣,也讓我人生中第一次真切感受到了挫敗。回頭看,那種挫敗感是多麼微不足道。也許是青春期的叛逆,我選擇了離家兩千公裡的大學讀法學。   大學四年虛度,轉眼間畢業。七月份畢業後報名當年的司法考試,就去工地打工,那是繼大學軍訓後過得最充實的一段時間,每天早上六點多開工,晚上七點收工,晚上吃完飯之後看會書。這樣的日子一直持續到司法考試開考的前一天。   時光飛逝,參加司法考試日子很快來臨。司法考試前一天在市區偶遇多年未見的高中同學,晚上一起喝酒,久逢故交千杯少。然後就是酒醉而歸,因為醉酒的緣故,差點沒趕上考試。但十分幸運的是,總算在開考前有驚無險的在開考前幾分鐘沖進考場。考試完之後,開始在律師事務所見習。五個月後,不出意外的通過了司法考試,拿到了通往律師職業道路的鑰匙。   二月底拿到法律職業資格證後,我回到了讀書的城市,在第一次麵試時,結識了我的人生和事業導師,隨即便以一個實習律師的身份來到這家律師事務所開始了律師實習和執業。   成為律師曾是模糊記憶中那個四五歲懵懂少年的童年夢想,而律師執業卻成了夢想不斷幻滅的過程,曾經編織的美夢,卻被現實撕扯的支離破碎。人也在不斷的掙紮中陷入深深的自我懷疑。最後得出一個結論,幾乎沒有一個當事人值得律師全心全意為之利益奮鬥。當事人在乎的僅僅是其自身利益是否可以實現,不管這種利益是否合理,更不論這種利益是否合法。當事人從不會在乎真相,隻要符合自己利益,寧願活在自己編織的謊言中。當事人從不在是否為正義,隻要對自己有利的就是正義的。   律師這份職業的迷人之處就在於,讓自己不斷的對人性失去希望,卻可以在不斷的失望中偶爾感受到人性的光輝。自己之所以堅持從事律師職業,是因為在執業過程中,總有一天會偶爾遇到那麼一兩個案件可以讓自己找回初心,可以全力以赴的為之利益奮鬥,可以再次感受到律師職業的榮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