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學生不能在學校打架(1 / 1)

老張認為,高中學生在學校打架的處分因具體情況而異。如果未造成傷害,學生可能會受到口頭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等處分。如果造成傷害,學生可能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甚至可能麵臨刑事責任。如果年滿16周歲,構成犯罪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   此外,學生打架可能會對學校聲譽和環境造成負麵影響,學校有權對學生進行相應的紀律處分,包括但不限於警告、記過、留校察看、勸其退學、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等。   因此,高中學生在學校應遵守校規校紀,避免發生打架等不良行為。如果發生打架等行為,可能會受到相應的處分或處罰。   公元2023年1月22日下午,老張班級的兩個學生發生口角,其中一個男生打了另外一個男生耳光。發生打架事情,一定把傷者送醫,萬一有內傷怎麼辦,家長肯定很急。於是老張請醫務室把傷者送醫了。過了兩個小時,受傷學生回到了學校,幸好沒大事,就一點皮外傷。最後德育處根據校規給予打人者警告處分。大家一定不要沖動,都是一個學校的。沒有危急生命的情況下,請大家不要還手,不然就是互毆!當然,對方特別過分,對方特別有危害性,就是正當防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