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農歷的正月十六日,也是我今年來深圳的第一天,前一天也就是元宵節我當然是在火車上度過的。迫於生計以及我自己的自大,在去年我自己裸辭了上份工作,當然,以現在理性的角度考慮,我的決定毫無疑問是一個錯誤的決定,但對於當時的我來說,我實在是無法忍受在那個地方的人以及環境所帶來的氛圍。於是乎在自己將自己放鬆了幾個月之後,現如今,我又要來還債了。這個道理是大學的時候我的一個室友所說的,以前欠下的債在你的以後肯定是要還的,現如今我對這句話更是深信不疑。 晚上,我的叔叔他們一家人也終於是到了,對於他們一家人,我並沒有實際意義上的厭惡,相反,我還是對他們還是非常感激的,原因很明顯,我叔叔家和我家的血緣關係並沒有特別的深,隻是我媽媽他們那一輩的親屬關係而已。對於我的工作,在我看來,我的舅舅他們一家完全是有能力去進行解決的,但是他們對此並沒有進行有效的幫助。所以在內心深處,我是感激他們一家可以讓我居住在他們的家裡,給我一個可以來深圳找工作的機會。 但是俗話說,上帝給你打開一扇門的同時,必然會為你關閉一扇窗。對於在他們家裡呆著,當然也不會是事事如意的。家裡的矛盾沖突自然是不必多說,在發生這類事是,我肯定是盡力選擇回避,但是對於他們的小兒子。他的行為確實是讓人十分的火大。晚上去和大兒子買燒烤的時候,他就玩心心切,一直對著我的鞋去踩,對於我的勸說與警告,全然不放在眼裡,這可是我才買的新鞋啊,就算是對於舊鞋,那這也不是他應有的待遇。當然對此我也隻能是忍耐,除此之外,別無他法。這也僅僅隻是昨天的微不足道的一部分,對於回到家後他的行為,才更是讓人無法忍受。回家路上,他踩了一路,到了家裡,我叔叔和我姨姨也就隻是象征性的說他兩句,但這小子並沒有就此收斂,反而變本加厲。他用他的手,或成拳狀,或成掌狀,一次又一次的乎在我的臉上,我的內心在第一次接觸到他的手時憤怒就已經到達了極點,但是他的父母在看到該行為後也就還隻是象征性的說他兩句,到這似乎起到了反作用,他開始一次又一次的去進行他那看似快樂的行為,我也隻能強壓著怒火,臉上仍舊掛著笑容。在那短短的幾分鐘裡,我突然感覺自己當初的辭職是多麼的可笑,也懂得了為何會有寄人籬下的無奈和心酸,我發誓自己一定要盡快找到工作,離開這種生活,永遠的離開這種生活,再也不要嘗到這種感覺,我必須要靠自己的努力,自己欠下的債時候一點一點的償還了。 我不記得我是以怎樣的心態結束的那個晚上的那段時間,自己所看重的是怎樣被一個不到七歲的孩童所反復蹂躪的,這會是心裡永遠的一根刺,一直紮著我,我也會記住這種感覺,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