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年或比二十載,昏昧惶惶不可知。 真是相當長久的一段時光,在我至少二十歲之前的年月,有限的、未長成的思想、價值觀念,使我一路東倒西歪。 尚且年幼的日子裡,我會真的認為人與人之間大有不同。 尚且不提幼年還不能意識到的,關於家庭,地位,權力的不同,也不說身高長相性別等天生無法改變的東西,隻談思維意誌,智商水平,我一度認為自己比誰都聰明厲害。 自小我就感覺自己學習能力超然,大人說的話好像都能理解(自以為理解),老師教的東西也能很快學會。 而身邊人好些例子,即便多加努力,刻苦認真,花費比我更多的時間,也仍然在學業或者其他方麵難有建樹。 於是這樣的想法一度增長了我的盲目自大,那狀況相當能夠蒙蔽人的雙眼。 它給我帶來的好處是,讓我渾身透著一股與生俱來的自信,或者說有點過頭叫做自負。也讓我在平常的生活中時常能找到怪異的優越感,因而過得相當開心快樂。 但那也讓我無法意識到自己人格當中所缺失的部分,讓我無法從內心深處真正地平等地去學會尊重他人。那當然,人與人之間是相互的,這也使我不值得被他人尊重吧。 小學時候我的學習成績說好也好,但總不算最頂尖。 每次考試結果下來,我發現我丟分的題幾乎都是因為馬虎大意,那使我自信的火焰更加旺盛,並沒能讓我升起改正的念頭。 因為我隻要上課隨便聽講,就能考得挺好,要是考試隨便再細心一點,考得滿分簡直信手拈來—— 我對於一些小小的失敗總抱著一種無所謂的態度。 總之就是各種各樣的原因,那時候的我跳脫好似農奴之中躺在搖椅上的地主,骨子裡有一股蔑視他人的驕傲。 於是我可以與班上同樣跳脫的同學一起,毫不吝嗇對別的同學投之以嘲笑或欺淩。當然與他們為伍我也是帶頭的那個,我可不允許我要被誰騎在頭上這種事發生! ——用當時老師訓誡的話說,就叫做目無王法,稱王稱霸。 武力真是最能快速解決當前問題的辦法,它能即刻使人屈服——當時的我的的確確是這樣認為。 因為大概小時候也沒少挨大人的揍,有樣學樣? 或者說都是未成年的小孩,講道理難有人能真正發自內心地理解,告訴老師也隻會幫你調停矛盾。而武力是最能立刻讓人表麵上服從你的辦法。 那時也沒有太深刻的男生女生的概念,反正隻要是誰惹我不開心,不管男女,立刻就要錘他。 越是讀書成績不好,又貪玩的同學,越是最好欺負的對象,因為這樣的孩子老師也不喜歡。 他們總是挨教棍最多的角色,還有抬手馬步蹲,在雙手上放厚厚一疊書,教他們蹲上整一節課,汗水噠噠打濕地麵才作數。 老師們都不待見他們,我要是打他他敢還手,告到老師那兒,隻消稍稍編造點謊言,老師就堅定地認為是他們壞學生沒事找事來乾擾我,因為我學習成績好,在老師眼裡一直是乖娃娃。 好吧我承認,那時候真不是人啊,什麼也不懂,凈不乾好事,我真他媽有罪! 最終紙是包不住火的,這樣的事肯定要被老師發現的,於是好學生的外殼終於崩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