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酒女外麵隻穿著一件薄薄的白色吊帶裙,摸上去很光滑。她坐在我的大腿上。我的臉貼在她的胸前,雙手摟著她的腰。透過她的衣服,我能感受到她身體散發出來的溫度。她不停的扭動腰肢,讓我心神恍惚,精神迷離。此刻的我,已經不在乎世俗對我的眼光,我隻想牽著他的手奔向照相館,拍結婚照。 她問我這樣舒服嗎?她的聲音很甜。 我回答說舒服。 說完,她用小嘴吮吸了一下我的耳朵。 我的耳朵瞬間感覺濕濕的,黏黏的,癢癢的,燙燙的。總的來說,我從來沒有過這樣的體驗。 我擔心她在我身上一直扭動,身體會很累,於是我把她從我身上抱下來,讓她坐在我身邊陪我喝酒。 其實我真的是喝不動了,但為了她的業績,我還是硬著頭皮喝了好幾杯。 一個女生,如此年輕漂亮的女生在這裡工作,而且還是這種低三下四的工作,我感覺她比我更悲慘。 我看著她,心裡對她充滿了好奇。 我真的想不通,她為什麼要在這裡工作? 或許她沒有學歷,沒有工作經驗,但以她的條件,在我看來,她至少能找個有錢人嫁了。她為什麼不這樣做呢? “你怎麼選了這樣的工作?”我突然問道。我知道這個問題很突兀,沒經過深思熟慮就直接問出來了,但我真的很想知道答案。 “家裡窮唄!”她沒有生氣,而是隨口回答了我。 是啊,貧窮讓人沒有太多選擇的機會。就算你心高氣傲,天賦異稟,自身條件再好,但窮都會把你的理想撕得粉碎,甚至連同尊嚴一起粉碎。 她可能看出了我在想什麼,她沒有打擾我,她把我的手放在她的大腿上,與我十指緊扣,然後靜靜地依偎著我。 這個動作讓我感到很熟悉,讓我想起了另一個人,同樣是的一個陪酒女。十年前的那個陪酒女長什麼樣我已經不記得了,我也不記得我和她都說過什麼。我隻知道當時我佛性大發,想要普度眾生。我心裡暗自想著,如果有一天我有錢了,一定要把她帶出去,給她想要的美好生活。如今十年過去了,我不但沒有成為有錢人,甚至還不如以前。至於當時的想法,也不知道是什麼時候就遺忘了。可能是多年以後吧,也有可能是走出大門的那一刻。 想著想著,我不禁望向了徐磊和王鶴他們,他們正在喝酒、抽煙、唱歌、嬉笑玩弄。哎,他們不像我有這麼多思想感情,他們玩得開心極了,我真的羨慕他們。 接下來的事情我也記不清楚了,可能我是睡著了,也可能是斷片了。 等我醒來的時候,我發現自己已經在自己的床上了。 我看著天花板,想著我是怎麼回來的,我模糊的記得他們把我送到小區門口之後我就走回來了。 晚上兩點鐘的時候,我感覺渴得不行,於是從床上爬起來去廚房接了壺水燒上。房間裡空蕩蕩的,隻有我一個人。我在想,如果半年後我還活著,生病了該怎麼辦?如果我發著四十多度的高燒,是不是也要起來燒水呢?想到這裡,我覺得比自殺還要可怕。 如果我自殺,我可以選擇從樓上跳下來,絕對有人幫我收屍。我也可以選擇跳河,覺得有人幫我撈屍,哪怕是我喝藥自盡,我也可以死在街頭,至少有人幫我做善後處理。但是,如果我在家病死了,可能我的屍體發臭發黴了,也沒有人察覺。想想多麼的可怕。 昨晚燒的水,我沒有喝就睡著了。第二天早上醒來,頭痛得像被針紮了一樣。我邊揉著太陽穴邊想,“這酒真不是好東西,以後盡量少喝。” 因為身體難受,我躺在床上不想動。為了打發時間,我打開視頻軟件,找了一部香港電影來看。說實話,這部電影我已經看過七八次了,但還是喜歡看。人就是這樣,不太喜歡嘗試新鮮事物,總是喜歡在一些熟悉的事物中找樂子。 看到電影一半的時候,我開始覺得有點迷糊,精神不集中,於是就把手機放到一邊,邊聽電影的聲音邊打了個小盹。沒過多久,我就睡著了。 再次醒來的時候,已經是上午十一點了。我發現自己好像中了邪一樣,不管幾點醒來,最後醒來的時間總是上午十一點。“這樣下去可不行啊!”我心裡想。 即便我要自殺,不想活了,但是如此的虛度光陰,依然讓我產生了罪惡感,覺得自己真的是爛泥扶不上墻,無藥可救。 我這種活法,簡直就是在糟蹋生命。我下定決心,不管明天睡得多晚,早上六點一定要起床,而且晚上之前絕對不能躺在床上。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 我把這個計劃寫在紙上,貼在墻上,提醒自己。 為了提提神,我洗了個熱水澡。洗完之後,我開始琢磨接下來該乾嘛。我承認,我自控能力比較差,老想往床上躺。為了遠離那張床,我決定出門,哪怕出門後也不知道要乾嘛。總之,我就是得出門。 看著街上來來往往的車,我開始瞎想:“這些人都要去哪兒啊?”我覺得很奇怪,因為開車是要花錢的,正常人不可能沒事就在街上瞎轉悠。他們一定有重要的事情要做。我就在想,他們為什麼那麼多事情要忙,而我卻閑得發慌。我出來之後也不知道要乾嘛,去公園、逛街或者其他的,都讓我覺得不自在。因為我不是小孩也不是老人,我是個三十歲的年輕小夥子,總覺得自己在人群中無所事事很尷尬。 “我得找點事做,不然傻站在這兒也太尷尬了!”我對自己說。我站在路口,紅燈亮了,周圍都是騎電動車的人。不用猜,他們肯定是去上班的。 “真羨慕他們啊!”我心裡想。 “不行,我得找個工作,這樣下去肯定不行!”我突然想,然後轉身看了看自己住的小區。我突然有點想回家了。 這時候我才明白,為什麼自己總喜歡宅在家裡,不願意出門。原來在這個社會上,我好像已經找不到自己的位置了。與其說是我放棄了這個社會,不如說是這個社會已經把我遺棄了。 是啊,待在家裡,被四麵墻圍著,既可以避免和人打交道,也可以避開他們的目光。其實,有時候,人的目光比言語更能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