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本來就是一個奇葩的民族,也是喜歡走極端和心理變態的民族。而日本人的法律也是十分奇葩的,除了之前的優等生育法還有一些其他方麵的奇葩法律。這些奇葩法律有的搞笑有的讓人匪夷所思,下麵我就來說明一下日本的奇葩法律 首先是日本禁止決鬥的,隻要提出決鬥和應戰,就會被判處六個月以上兩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真的決鬥了,那麼就會判處兩年以上五年以下,決鬥立會人,證人,場所提供者也會犯罪。所以日本很少出現打架鬥毆這種情況當然山口組例外。 山裡采蘑菇。日本很多山都是私人的,都是有產權的,日本的山裡是不能采蘑菇的,因為日本的大山基本上都是私產,如果你在山裡采了蘑菇,就可能已經犯法了。這就算是盜竊他人財物了。 規定日期以外倒垃圾,按日本的廢棄物處理法第16條,規定隨意丟棄垃圾最高會被處以“處以5年以下監禁外加 1000萬日元以下罰款”,但這個罰則主要是針對企業的。日本人倒垃圾也是有日期限製的,某些街道街區非常乾凈也是有原因的。對於個人,是不會判處坐牢的,而按照以往的判例,罰金30到50萬日元之間,一般都是隨意丟棄了家電之類的大物件才會罰這麼多。而不按規定時間投放垃圾,肯定就不會罰這麼多的。 日本《輕犯罪法》第十三條把“在公共場所插隊”納入了處罰範圍,但並沒有對插隊規定特殊處罰,而涉嫌觸犯《輕犯罪法》的,通則是可能處以“拘留”或“科料”,“拘留”是指被關1~29天,“科料”指的是罰款“1000-9999日元”,實際上“科料”的平均罰金在7000日元左右。 不允許將冰淇淋放入郵筒,日本郵政法第78條,將垃圾放入郵筒導致郵件損壞將被處以最高50萬日元(約25100元人民幣)的罰款或5年監禁。2006年,一名來自埼玉縣的42歲男子因將巧克力冰淇淋放入郵箱而被捕。他說他對自己的工作和生活感到沮喪,把冰淇淋扔進郵箱裡作為一種發泄方式。日本各地發生過很多這樣的事件,人們把垃圾倒進了郵局的信箱。這可能是因為自1995年發生恐怖襲擊後,日本政府停止使用公共垃圾桶,並要求人們把垃圾帶回家。 不允許拿別人的垃圾,日本對垃圾的處理很嚴格,關於哪些垃圾應該裝在哪個顏色的袋子裡,在哪一天扔哪一種垃圾,以及是否需要市政廳授權丟棄(通常是大件物品),都有很多規定。撿別人的垃圾也會受到懲罰,可能會因偷竊而被罰款和起訴,因為在日本,一旦垃圾進入公共場所,它就會成為政府的財產。如果拿走別人的垃圾,可能會被處以最高10萬日元(約5020元人民幣)的罰款。 以上就是日本人的一些奇葩法律,我們來說是不是感到非常令人費解為何會有這些奇葩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