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二十一日-電動車耗電(1 / 1)

------   昨晚老板讓我幫他報銷個東西,轉個賬,結果我的銀行卡密碼忘記了,被鎖了,讓居居幫忙,給老板轉過去的,然後今天上午準備去銀行把密碼重置一下。我和居居騎電動車去的,一個很遠的地方,一開始問居居去不去,居居說要耗電電動車的,我倆就去了。本來居居說不去,我就準備去一家近的銀行的,結果去了遠的,我還找了個特別難走塵土飛揚的路,沒想到導航導成這樣了,還特別曬,居居又說我菜,正常人都會走大路。結果我倆風塵仆仆地到了銀行,還排隊半天,最後弄完電動車回來,又沒電了,有的地方是腳蹬著電動車過去的,到家都快中午了,隨便做了點飯就吃了。   下午睡了一下午,居居醒來都五點多了,晚上居居出門吃的一家雞肉麵,問我吃不吃,我說不吃,不想去,居居說你陪我吃不行嗎,最後我還是不情願地去了,我倆還在置氣,就沒怎麼在吃飯的時候說話,居居沒吃完,剩了1/4,我給吃完了,真香,我吃居居剩飯的時候,餘光瞄到旁邊有一對情侶還回頭看我。   中午回來就充上電了,到晚上十點多才充好,一共十個小時,功率100度瓦,結果收費四元,按理說一度電也就六七毛,這下利潤有好幾倍,太黑了。我還合計著要不要買個100米的充電線,從家裡樓上吊到樓下充電,想了想,物業肯定要把我們的線給收了,說不符合安全規定。唉。最後算了算,要是一個月充電兩次,才劃算,因為共享自行車的收費是月租10幾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