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四章 陰謀與緣由(2合1)(2 / 2)

韓千也點點頭道:“我們目前掌握的情報還太少,並不清楚梧桐院裡這位到底是誰……所以也無法判斷她給了我們什麼……

“但既然沒立刻要了我們的命,左右不過是‘詭異’玩弄我們的把戲罷了!”

張林這時候插言道:“一人計短,兩人計長……既然我們分析不出,比如先回王宮主殿,讓那位墨館主告知‘血劍郎君’。

“那位晨公子既然有本事,就該多勞嘛!”

說到這裡,他的語氣不自覺帶了點諷刺的意味。

誰想隊長喬悉卻認真地點了點頭道:“說的不錯……就這麼辦!”

韓千和張林都愣了愣,驚訝道:“那另一個公主的宮殿還去不去?”

“不用去了……以我們現在的狀態,如果有什麼事發生,根本沒法再作戰了……

“不如先在這個冷宮裡休息到天亮。”

……

又一個白天到來後,落月王宮的主殿內,馮倉、趙展、墨秋、寧檬等人不但等來了從梧桐院返回的“異人營”小隊,還意外地發覺那支泰西人為主的隊伍也從後宮的方向走了過來。

三方人馬碰頭後,自然是先交換了情報。

首先,是寧檬拿出那頁“規則書”,展示了昨夜和這個白天的兩條新規則:

“嫁衣飛進月華殿,得手鳳冠公主歡。”

渾身上下依舊冒著金光的張林詫異道:“‘嫁衣飛進月華殿’?這什麼意思?

“哪來的嫁衣?”

隊長喬悉則掃了掃新出現的泰西人小隊,若有所思地問道:“是你們昨夜有行動?”

“畫家”李維點點頭道:“我們小隊昨夜直接殺到了月華宮外,然後手中的那件染血的嫁衣就自動飛了進去。”

“可你們沒看過寧姑娘手中的‘規則書’吧?是怎麼知道要將嫁衣送到那裡的?”韓千也插嘴問道,語氣裡充滿了疑惑,“難道你們也有類似的‘規則書’?”

李維搖搖頭,沉聲道:“我有預言類法術……這是我看到的唯一‘生路’。”

喬悉則斟酌著道:“在詭域裡,預言到的結果往往都是‘詭異’想讓你知道的。”

“我明白……但我們別無他法……不是嗎?”李維無奈地嘆了口氣,接著又將自己等人之前在那家成衣店鋪的遭遇講了講,末了道:

“我們拿到血嫁衣後,就忽然有一個氣息可怕的惡靈出現,我們三位三級巫師……嗯,也就是大夏的罡煞修士……三人聯手,都隻才勉強接下了它的一擊。

“好在那惡靈似乎無法出那家店鋪的範圍,我們這才僥幸逃脫。”

聽完這番話後,喬悉斟酌著開口道:“我猜規則裡之前那句‘月華宮中待天明’,如果當時有人去了,得到的也是嫁衣的情報……”

說到這裡,他看了趙展和馮倉幾眼,見他們完全沒有某種“自覺”,這才繼續道:“但由於沒人去‘聽’,所以後續的‘規則’才有了相應變化。

“難怪寧姑娘那本‘規則書’裡的內容是隨著時間推進才能讀懂的……這處‘詭域’恐怕是在根據我們的行動,隨時調整著‘規則’。”

眾人聽得一陣沉默,畢竟這可不是什麼好消息,這意味著它很可能有著“智慧”,而不是單純的“規則”。

“那……我們現在要不要遵守最新那條‘得手鳳冠公主歡’,將鳳冠交給那位公主,得到她的歡心呢?”張林望向自家隊長的同時,開口打破了沉靜。

喬悉卻沒有回答,而是將目光放到了墨秋身上,詢問道:“墨館主,你怎麼看?”

……

“夜出日伏鬼吃人,

“夜半不應鬼敲門。

“六日七夜至宮廷,

“月華宮中待天明。

“鳳冠夜落梧桐院,

“晝失嫁衣踐諾言。

“生人不入槐角境,

“彩禮入門至月廷。

“嫁衣飛進月華殿,

“得手鳳冠公主歡。”

落月城的大街上,騎著黑虎的趙晨念叨著至今為止的十條“規則”,笑著道:

“我的意見?我的意見就是不給……對於一個打算玩死我們的東西來說,它的歡心重要嗎?

“難道它在玩我們時,我們還得主動給它助助興不成?”

龔蕓在聽完昨夜兩支隊伍各自得到的情報後,則通過“心聲”好奇地問道:“你早就知道這個王國毀滅的根源是在梧桐院裡那位的身上?

“另外,詭異的載體真的是那小公主的情郎嗎?”

在她看來,肯定是冷宮裡那位小公主的母妃在臨終前發動了什麼可怕的儀式,讓整個王城都發生了異變,這才引來“魔雲真君”出手,將其徹底抹去。

但問題來了,之前她猜測的是小公主的情郎闖禍後跑出了王城,因此幸免於難,之後在回來後發現愛人和家園都被毀滅,這才成為了詭異的載體……

但從梧桐院傳來的消息看,這好像有點不對……那人可是大公主安排的,還插了愛人一刀……怎麼可能會對小公主有感情?

沒有極致的情緒,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 他又怎麼引來詭異?

“誰說那人的愛人是小公主了?”趙晨笑著反問道。

龔蕓一愣,隨即意識到了什麼。吸了口氣道:“那個大公主可真不當人啊!

“她是讓自己的愛慕者去勾引自己的妹妹嗎?”

趙晨冷漠地點點頭道:“從我得到的消息來看,確實如此……”

我一直被你騎著,怎麼沒發現你從哪得到過消息?龔蕓腹誹一聲後,忽然想到趙晨能聽得到,連忙轉移話題道:“生人不入槐角境……我們好像已經到槐角街隔壁的街道了……”

本來想周末補更的,結果作者君三陽了(ㄒoㄒ)很難受,全勤差點沒了

(本章完)

手機用戶請瀏覽閱讀,掌上閱讀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