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遵紀守法的好公民(1 / 1)

“你說……什麼?”口罩男二號對身後的伊萬小聲道,不敢相信對方剛才的話。   “我讓你給你的烏茲戴上消音,然後朝著我開一槍,沒聽懂嗎?”伊萬不耐煩地重復了一遍。   口罩男二號聽聞,馬上行動了起來。   還有這種好事?   於是馬上拿起了烏茲,準備轉身朝著身後的伊萬開槍。   可就在他瞄準了伊萬,準備扣動扳機的時候,伊萬快不見影,一劍封喉。   等到口罩男二號扣下扳機時,他發現自己的頭不見了。   準確的說,是脊髓神經係統發現腦袋不見了。   而腦神經係統,發現身體不見了。   於是口罩男二號的這一發射擊,毫無意外地落了空。   口罩男二號,寄。   “正當防衛,不構成犯罪。”伊萬喃喃道,一邊合上了對方死不瞑目的眼睛。   伊萬知道偵探這行想要乾長久,法律是多少是要懂一點的。   每當伊萬想殺人,他就構造出他唯一的合法殺人途徑——「正當防衛」。   而伊萬也深諳正當防衛的成立,需要滿足5個條件:1.侵害現實存在;2.侵害正在進行;3.具有防衛意識;4.針對侵害人防衛;5.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   而1、3、4這三點條件,很少出現理解上的分歧。   所以重點就是第2點和第5點。   首先第2點,侵害現在性。   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才能合法益造成威脅和緊迫性,因此才可以使防衛行為具有合法性。   不法侵害的開始時間——對於不法侵害已經形成現實、緊迫危險的,應當認定為不法侵害已經開始。   例如恐怖分子在放置炸彈後,即使尚未引爆炸彈,但也構成不法侵害;為了殺人而侵入他人住宅的,即使尚未著手殺害行為,但也被視為不法侵害行為已經開始。   同樣的,剛剛的口罩男手持烏茲,就要將自己射殺。如果自己不殺了對方,對方就會殺了自己。   因此伊萬的正當防衛完美地滿足了第二點。   首先第5點,防衛的必要性。   如果防衛的必要性不足,就會被判防衛過當。這顯然是伊萬不想看到的。   因此伊萬讓口罩男二號對著自己開一槍,確定了對方的殺人意圖。   並且等到對方按到扳機時自己才出手進行正當防衛。   這完美地滿足了防衛的必要性。   綜上,伊萬剛才的殺人行為完全合理合法。   何止合理合法,簡直就是遵紀守法的社會楷模。   這樣無可挑剔的案例,即便是辛普森的律師團隊坐在檢查官的位置指控自己也無濟於事。   伊萬一套行雲流水地收刀後,前往先前的‘一層的日用品區域’。   然後繼續進行他的正當防衛。   裝死、滑鏟和正當防衛,是如今伊萬行走江湖的三板斧。   伊萬戴著紅外成像儀,藏在貨架後看到了不遠處那個紅橘色的人影。   這個想必就是剛剛和口罩男一號進行通話的同夥吧。   姑且叫他口罩男三號算了。   隨著目標確定,伊萬又要開始他的正當防衛了。   黑夜漫漫,口罩男三號正百無聊賴地用手電掃視著四周。   口罩男三號沒察覺到什麼異常。   看來今天又是樸實無華的一天呢。   今晚過後,就金盆洗手。   正當口罩男三號如此想著的時候,一個身影忽地出現在了他的身後。   與口罩男二號當時的感覺相同,口罩男三號也感覺到了脖子前方的冰涼金屬氣息,但不敢用眼睛確認。   冰冷的氣流在刀刃和喉嚨間遊走,恐怕自己稍微出聲,聲帶的震動便會割開喉嚨。   “你,給槍口戴上消音器,然後對我開一槍。”   來自身後陌生男人的聲音,像惡魔的低語。   口罩男三號立馬驚慌失措,渾身顫抖,準備大聲叫喊。   可隨著聲帶的震動、身體顫抖……   鋒利的「銀河」直接將他割喉!   他的喉嚨被割開了一道口子,鮮血不斷滲出,結締組織裸露在外。   口罩男三號哪見過這場麵,他才當兩天恐怖分子,連人都沒有殺過。   一時間,恐懼充斥著他的每一寸神經,感覺到自己的喉嚨已經被剖口,鮮血正一點一點失去,口罩男三號的恐懼逐漸到達了極點。   很快,驚恐過度的口罩男三號,直接嚇暈了過去。   然後就……整個身體往前倒。   等到口罩男三號的身體倒地後,他的頭不見了?   口罩男三號,寄。   是鋒利的「銀河」,被動地將他的脖子勒斷。   都是因為口罩男三號驚恐過度嚇暈了,才導致他的脖子摔在了「銀河」上。   所以這既不是正當防衛,也不是過失殺人……   而是純粹的意外事件。   過失殺人,也稱過失致人死亡罪,在客觀方麵表現為因行為人的過失行為導致他人死亡的結果發生。   主觀方麵是由於過失,具體是指行為人應當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可能導致他人死亡,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 由於疏忽大意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導致死亡結果的發生。   在伊萬的主觀層麵,伊萬並沒有預見自己的行為會對口罩男三號造成不便,更沒有預見會造成其死亡。   隻是因為對方因恐懼而暈倒,才意外導致了這一悲劇。   而站在普通人的視角,沒有人會想到,隻是把刀放在脖子旁邊,啥也不動,就能造成一個人的死亡。   換言之,是口罩男三號自己撞上這把刀的。   伊萬並沒有什麼責任。   雖然口罩男三號害得伊萬差點吃官司,但伊萬還是決定以德報怨。   出於人道主義關懷,伊萬幫助口罩男三號合上了他死不瞑目的眼睛。   雖說是一起純粹的意外事件,但伊萬怕警察先生誤會,給警察先生增加不必要的工作量,伊萬還是對現場進行了一番精心的善後。   伊萬將口罩男三號的手緊緊握住烏茲,並用他的另一隻手裝上消音,然後進行了一發射擊,打在了貨架上的棉被裡。   由於伊萬穿著防護服,並沒有留下任何指紋。   這樣一來,警察先生便不會產生不必要的誤會。   或者誤會了,但認為伊萬當時正在正當防衛。   這樣便不會給警察先生增加不必要的工作量,濫用社會公共人力資源。   伊萬可謂是遵紀守法好市民的模範。   可就當伊萬處理完現場的時候,口罩男一號的無線電裡傳來了驚人的消息。   看來伊萬又要開始正當防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