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南奇道:“這是我家的山?” 沈超笑道:“你名字叫柯南,這可不就是你家的山。這座山,就是南山,‘伐【柯南】山’嘛,可不是你家的山?” 柯南不懂沈超在說什麼,想來是在掉書袋,四書五經一類。 見柯南不明白,沈超奇道:“你連《詩經》也沒讀過?不知《伐柯》、《南山》?” 柯南老老實實道:“詩經嘛,隻會兩句,‘關關雎鳩,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不過,”柯南立即補充道,“我倒是對《論語》極其有興趣,因為書中自有萬兩銀嘛。” “那叫書中自有黃金屋!文盲!白瞎你爹用《詩經》給你取的名字。” “不是用《詩經》啊。” “那怎會給你取名‘柯南’?” 柯南心中微微惆悵,想起了前世的老爹。 “我的名字倒是來自一本書,叫……嗯,叫《霍慕思公案集》,作者名字就叫柯南……字道爾,我爹非常喜歡這本書,因此給我也取名柯南。” “福爾摩斯”這個名字,說起來確實應該讀作“霍慕思”,隻是《福爾摩斯探案集》民國傳入中國的時候,翻譯這本書的,是個福建人。 福建人說話,福、霍難分,所以翻譯家大筆一揮,將霍慕思,翻譯成了福爾摩斯,天長日久,約定俗成,也就都叫福爾摩斯了。 “《霍慕思公案集》?這本書講什麼的?” “一位天才神捕頭的辦案經歷。” “怪不得。我說你啊,真是一門心思要當名偵探。孤陋寡聞了,竟不知道這位柯南柯道爾先生,《霍慕思公案集》更沒看過。有機會的話,定當拜讀。” 沈超也是個對破案有興趣的人。 道:“這本書是海內孤本,不幸遺失,你再也看不到了。” 沈超連道:“可惜,可惜!” 柯南心中微喟,《福爾摩斯探案集》,沈超你是永遠看不到了。 這本書,要等將近四百年後,才會在萬裡之外的一個島國出版發行。 不過,你沈超有機會跟著我,一起親身經歷《大明柯南探案集》! 說說笑笑,兩人信馬由韁,已到南山腳下,沈超說此處有野雞野兔的,運氣好還能碰到麅子野鹿,可以一試身手。 “不會有虎豹熊豺吧?”柯南對自己目前的戰鬥力,有充足的信心,反向的。 “那些野獸要進山裡邊才有,況且這大冬天的,熊瞎子也都在睡大覺吶。” “幽並重騎射,少年好馳逐”,燕趙古道西風,自古多出遊俠少年,慷慨悲歌之士輩出不窮。 順義地處京郊,山高嶺峻。兩人在茫茫雪野上縱馬揚鞭,豪邁之情頓生。 忽然黑虎大聲吠叫起來,如電般向前竄去,撲啦啦一隻野雞被黑虎驚起,飛向空中。 沈超急忙搭弓射箭,嗖的一聲,羽箭差了野雞有七八尺遠,劃過一道弧線,唰的一聲,斜斜插入雪地中。 沈超看著飛走的野雞,大呼:“可惜,可惜,隻差一線!” 柯南道:“可惜個屁,差了有一丈遠!” 沈超道:“哪裡有一丈?頂多五六尺!對,你別說嘴,你未必比我強!” 柯南自信一笑,露出一口大白牙,道:“看我的,就算射不中,也不會跟你一樣,差那麼遠!丟人!” 這倒也不是吹牛。 前世柯南玩過半年弓箭,不說多厲害,起碼二十米內不會脫靶,肯定比沈超強點。 此時黑虎正又逼出一隻兔子,瘋狂逃竄,黑虎緊追不舍。 好!距離正合適,更難得原本刮過山穀的北風,竟然止歇,完全不需要做風力校正。 天賜良機。 柯南迅速摘下背著的獵弓,從箭袋裡拈出一根羽箭,搭在弦上,對沈超一笑道:“瞧好了!” 沈超一對黑白分明的大眼珠子,定定瞧著柯南。 半晌之後…… 柯南放下了弓。 使出吃奶的力氣,也拉不動弓弦。 這是把四十斤力的獵弓,前世的自己能拉開,這世繼承的身體,壓根不可能。 這,就尷尬了。 沈超見柯南瞄了半天,卻不拉弦,最後訕訕地放下弓,終於明白了怎麼回事,放聲大笑,道:“弓都拉不動,你還想當神捕頭?當名偵探?笑死我了,別到時候沒抓到賊,被賊一拳打死了!” 柯南恨恨道:“有什麼的!等我練上幾天,讓你知道我的厲害!” 這一點柯南倒是很有信心。這副身體畢竟還是個少年,可塑性太強了,瘦弱不堪隻是營養跟不上。 現在嘛,我可是有一本《論語》的人,牛羊肉管夠! 再用前世的科學方法和理論鍛煉鍛煉,想跟馬大彪那樣的天生怪胎角力肯定不行,但成為一個百裡挑一的壯漢,並不困難。 況且沈超說的也沒錯,在大明朝這種環境下,別說當名偵探了,就是當個普通捕快,也得有一副好身體,不然還不是被強盜賊人痛揍? 不見得每次都能遇到鉆山豹那樣的,用得上“南廠”神技“打螺絲”的…… 柯南暗暗下了決心:一定要練出一副好身體! 鍛煉身體,保衛自己! 多吃牛肉,防止挨揍! === 柯南眼下連弓都拉不開,沈超的射術也不咋樣。 兩人打了半天的“獵”,是真正的毛都沒撈到一根。 倒是黑虎昨天吃飽了牛肉,體力充沛,抓到了兩隻兔子,算是給主人們挽回了一點顏麵,不至於空手而歸。 “你連狗都不如!” “你也是不如狗!” 兩人對視一眼。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 柯南道:“回去就說是咱們打的,不然也太丟人了。” 沈超:“嗯嗯!正有此意!” 黑虎看著兩人笑罵,歡樂地在雪地裡撒了點野,壓根不在乎自己的戰果,被柯南沈超竊取。 不知不覺過了兩個時辰,沈超還鬧著要繼續“打獵”,柯南說你不冷不累,大紅袍和吉利可受不了。 沈超愛惜馬,聽柯南這麼一說,也就同意了。 兩人騎上馬,往順義縣城騎行而去。 === 縣衙前的街道上空空蕩蕩,十分冷清。 沈超新學會騎馬,正在興頭上,又加上快回到家了,有心在縣衙守衛們麵前炫耀一下剛買的馬,所以越是接近縣衙,他越是提速,柯南也隻好緊緊跟上。 沈超在前,柯南在後,兩人順著積雪的街道騎行,大紅袍和吉利八個馬蹄翻飛,踏碎長街,卷起兩道疾馳的雪浪。 縣衙門口的公人守衛開始見有兩匹馬奔馳而來,正要出言嗬斥,卻發現馬上乘客,一個是縣太爺的公子,另一個是現在縣衙裡的大紅人,縣太爺的乾兒子柯南,就全都閉上了嘴,心中好奇:這兩位爺,哪兒弄來的馬?也沒聽說沈超少爺會騎馬啊? 就在這時,街道盡頭拐角處走出一個人,身穿白衣,迎著沈超走去,旁若無人一般,似乎壓根沒看到對麵奔來的快馬! 沈超馬快,這要是撞上,白衣人非得頭破血流,要是運氣不好,馬蹄踩踏幾下,就有腹裂腸流的性命之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