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不須泥沙底,辛苦覓明珠(1 / 1)

元隆二年十月初二。   長安城,崇賢坊,裴宅。   黎明時分。   裴豫睡得迷迷糊糊,總覺臥房後麵花園裡嘰嘰喳喳吵個不停。   吵得他一晚上都沒睡踏實。   他轉頭看看窗外,天已微微亮。   當當當。   有人敲了幾下門,然後不等他說話,就開門走了進來。   “老爺,該起床了。”   來人是裴豫的婢女春杏。   春杏今年十七歲,是幾個月前裴豫妻子找了人牙子買回來的,身價二十五兩白銀。   裴豫頗為肉疼,因為像春杏這樣年紀的婢女,通常隻要十兩,模樣周正些,識些字的,也不過十五兩。   春杏的相貌確實不錯,身材豐腴,配上她的鵝蛋臉,笑起來十分喜慶。   裴豫自己穿衣,叫春杏去打水洗漱。   他站在窗前,一邊穿中衣,戴襆頭,一邊打開窗戶往花園張望。   花園裡一向隻有些麻雀喜鵲,這一直聒噪個不停的到底是什麼?   他循著聲音,看到一棵柿子樹下臥著一隻灰鵝。   他恍然大悟,以為是哪個仆婦養的鵝跑到了花園裡,但又仔細一看,發覺那鵝一樣的東西不是鵝,而是一隻大雁!   “奇怪……”   裴豫想到,昨日自己在長壽坊許三娘的麵攤吃麵時,看到了一隻離群的大雁慢慢飛過長壽坊。   難道這隻大雁竟然落到了自己家花園裡?   大雁呱呱叫個不停,這時春杏端著水走了進來,裴豫笑道:“春杏啊,你看,後院來了一隻大雁。你待會去把它抓住,先養著,養肥了吃肉。”   “老爺,為什麼要吃了它?我覺得它好可憐,它一定是受了傷才落到院子裡。我先養著,等它傷好了,把它放了,好不好?”春杏可憐巴巴地道。   “哦?為何要放了它?”裴豫說完開始洗臉。   “老爺,大雁有靈性,大雁落到人家裡,是好兆頭,怎麼能吃了呢?而且,咱們把她放了,還是行善積德的事呢!老爺,你多積些德,佛家會保佑你的!”春杏一本正經地說。   裴豫洗著臉,總覺得春杏的話聽著怪怪的。   好像自己時不時去射兔子,乃是極大的惡行一般……   而且他極為反感春杏“積德行善”的想法。   自己衣食無憂,抓住一隻大雁放了,是積德行善,那麼若一個三餐不繼的貧苦人捕到大雁,他要不吃,就得餓死。   這麼說來,行善積德,還要看這人有沒有錢?   而且弱肉強食,循環往復,乃是天道。   人吃肉如同鷹隼捕燕雀,虎豹吃鹿羊,都是天性,如同大雁也要吃小蟲。   天道之下,眾生平等。   不過裴豫懶得和小丫頭說這些,洗完臉,隨口道:“你愛養著就養著,愛放生就放生吧。”   “謝老爺。”春杏笑嘻嘻地道。   洗漱之後,春杏拿來了早飯。   裴豫喝著粥,聽著大雁聒噪,總覺得好像忘了一件重要的事。   等他吃完飯,猛然想了起來,昨天自己叫送柴的年輕人許大昌去應召大理寺問事,他的保薦書還沒寫呢!   裴豫心想可不能言而無信,連忙出了臥室,來到外麵書房研墨寫了一封保薦書。   收拾妥當之後,旭日初升。   裴豫走出房間,往回廊另一麵妻子的房間看了看。   沒有動靜,妻子還睡著。   裴豫嘆了口氣,往院外走去。   自己每日出門時,正是妻子睡得正沉時。   而深夜,所有人都睡著的時候,妻子卻因為病痛徹夜不能安睡……   挨到黎明時,才能睡上一會。   妻子的病痛,不知什麼時候才是個頭。   大門外,吳彥已備好了馬。   裴豫騎上馬,吳彥在前牽著,一主一仆出了坊門向北,往皇城順義門走去。   來到順義門前,吳彥便牽著馬回家,裴豫獨自往城門走去。   這時進城的官吏人等已在城門前排起了三個長隊,守衛士兵一一核對身份之後才能放人進城。   裴豫站到隊中,和相識的官員打著招呼,寒暄一番。   “裴先生!”   裴豫忽然聽到有人在叫他。   他抬頭看看,見遠處城墻下站著一人,正向他跑來,正是許大昌。   裴豫出了隊伍,走到一邊,許大昌跑過來,卻呆呆地看著裴豫,說不出話了。   “你的保薦書。”裴豫從懷裡取出保薦書交給許大昌。   “裴……裴先生你……你是……你原來是做官的……”許大昌接過保薦書,磕磕巴巴道。   他去許三娘麵店裡送柴時見過裴豫幾次,每次都穿著粗布麻衣,帶著弓箭,身材又高大,還以為他是個獵戶……   裴豫笑笑,道:“大理寺招募問事不但要看保薦人,還有一場察考。你打起精神來,若考試不合格,你是做不了問事的。”   “是,是,我明白了,裴……裴大人!”許大昌連連作揖。   兩人說完話,一前一後往城門走去,許大昌忽然道:“裴大人,你看,是黃公子!”   裴豫順著他手指的方向一看,見吏員、庶民的隊伍裡,一個衣著華麗的人分外紮眼。   麵如冠玉,身姿挺拔,正是昨天差點打了裴豫一頓的黃天賜。   “他也是來應召問事的。你昨天打了他的仆人,今後你倆或許要做同僚,你可要小心一些了!”裴豫嗬嗬笑道。   黃天賜也看到了許大昌和裴豫。   他對許大昌怒目而視,但看到站在許大昌身前的裴豫,忽然泄了氣,臉上一紅,扭過了頭。   大虞官製,正五品以上官員每日要上朝,稱為“常參”。   大理寺主官大理寺卿、副官少卿每日都要起早去皇宮朝參,半晌時才回大理寺辦本署公事。   而僅在大理寺卿、少卿之下的大理寺正是從五品,所以裴豫無需常參,隻需參加每月初一十五,以及每年其餘幾個特殊日子的百官朝參,稱為“大朝”。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   裴豫每日來到大理寺第一件事就是點卯,監察下屬官員是否按時到署。   之後,他大多數時候是坐在書案前審核下屬六名寺丞審結的案子。   若用律用刑得當,就簽印上報,若有瑕疵或疑點,就發回重審。   偶爾有疑難案子,他也要親自審案,或者寺丞自認不好判斷的,便叫他去聽審,以免出岔子。   今日,寺丞郭暉便有一件重大殺人案子要他旁聽。   長安縣萬壽村村民房之逵長安縣告同村房乙殺害了他十三歲的兒子。   按縣衙查證,房之逵和房乙兩人因田地分界一事素有仇怨,官司私鬥不絕,房乙還因此而被打過板子。   今年七月十五,房之逵的兒子去河邊撈魚,一去不回。   到了傍晚時,房之逵心急,就去尋找,遇到同村幾個小孩子,一問之下,小孩子說他們在河邊見過房之逵兒子,但他被房乙叫住,往遠處走了,然之後就再沒見過。   房之逵找不到兒子,就去找房乙要人,但房乙非但否認見過房之逵兒子,且冷嘲熱諷,房之逵又氣又急,便去報了官。   第二日,有人在河下遊發現了房之逵兒子的屍體,他是被人捆住雙腳,扔到河裡淹死的。   縣衙衙役問過幾個小孩子,便把房乙抓回衙門,嚴加審問。   房乙經不住嚴刑逼問,便招供是自己因想報復房之逵,便把他兒子扔進了河裡。   房乙因此判了斬刑,案子送到大理寺復審。   而此時,跪在堂下的房乙頭如搗蒜,磕頭不止,連聲叫著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