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我回來了!!” 趙子軒推開家門,滿心歡喜地呼喊著,聲音中充滿了期待與喜悅。 廚房裡傳來輕柔而慈愛的回應。 “兒子回來了,快來洗手準備吃飯。” 伍湘蓮微笑著從香氣四溢的廚房走出,圍裙上繡著精致的花樣,手中托著一盤令人垂涎欲滴的辣椒炒肉。 她的眼神與趙子軒交匯,那份溫暖的笑容,宛如春日的暖陽,灑滿了整個房間。 “媽,我好想你啊!” 趙子軒緊緊地抱住媽媽,淚水奪眶而出,那是對媽媽的深深眷戀和無盡的思念。 他已經記不清有多少日子未曾與媽媽相見,自幼在單親家庭中成長的他,全賴媽媽一人含辛茹苦地撫養長大。 然而,一場突如其來的變故,卻帶走了媽媽年輕的生命,使他從此失去了那份最溫暖的庇護。 重活一次,他發誓要將過去的悲劇徹底改寫! “媽,你最近身體怎麼樣?有沒有感覺哪裡不舒服?” 趙子軒關切地問道,心中忍不住想起媽媽因絕癥離世的往事。 伍湘蓮驚訝地看著兒子,笑道:“你怎麼突然關心起我來了?媽身體好著呢。” 趙子軒緊緊握住媽媽的手,堅定地說道:“媽,你有時間記得去醫院檢查一下,不!等周末我陪你去,我現在已經長大了,以後家裡的事,都由我來撐著!” 他的眼神中閃爍著決心的光芒,仿佛要將過去的遺憾全部彌補回來。 伍湘蓮卻像是被嚇到了,伸手摸上了他的額頭。 “這也沒發燒呀,怎麼突然說胡話了呢?” “哈哈……”趙子軒的笑聲中充滿了喜悅,仿佛所有的壓力都在這一刻煙消雲散。 以前他年輕不懂事,賺到錢後第一個想的總是女朋友。 後來他發現,與其把錢花在嫌棄你的女人身上,還不如給媽媽敬孝心。 買一束花給女朋友可能會嫌棄你,但買花送給媽媽她會開心很久很久。 這大概就是愛與不愛的最大區別吧。 可惜這個道理,趙子軒明白的太遲了。 子欲養而親不待。 這又何嘗不是他心中最大的遺憾? …… 吃過晚飯。 趙子軒和媽媽母子交心地談了一次未來。 這是前世的趙子軒不曾做過的事。 當年不懂事的他,什麼都不願意和媽媽說,有什麼話總是悶在心裡,報喜不報憂的獨自承受。 現在不同了。 他有太多太多的話想和媽媽說,他想了解媽媽的一切,想知道怎樣才能讓媽媽幸福快樂的生活。 “媽,以後我的生活費和學費你都不用管了,你兒子我有本事解決。” “你呢,以後就安心在家養著,想上班就去上班,想打麻將就去打麻將。” “對了!你要是想找個伴,我也不反對,前提是要帶回來經過我的考察,我怕你所托非人。” 趙子軒的話把伍湘蓮說的一愣一愣。 她突然害怕極了。 兒子怎麼變成這樣了? 該不會是遇到什麼事了吧? “兒子,你告訴媽,到底發生什麼事了?你是不是和人結仇了?還是你又在學校和同學打架,腦袋被人打壞了?” 伍湘蓮緊張兮兮地望著兒子。 趙子軒笑了。 他這時也發現自己心急了些,錢還沒賺到就開始安排一切,好像沒什麼說服力。 但不要緊。 時間會證明一切。 重生一次,他發誓絕對不會再讓悲劇重演。 趙子軒是單親家庭長大的孩子,媽媽沒什麼能力,隻是監獄單位裡的一個普通工人,算是鐵飯碗吧。 但工資是真的不高。 一個月也就三千多的樣子。 靠著這點工資,伍湘蓮一個人把趙子軒從小拉扯大,可謂是既然爹又當媽,很辛苦。 趙子軒的親爹,在他2歲的時候就和媽媽離婚了。 大概7、8歲的時候,他隱約記得自己見過一次所謂的爸爸,好像聽說那個人重組了一個新的家庭,還有了新的孩子。 因為不在一個城市生活了,所以趙子軒後來再也沒見過那個人。 這便是趙子軒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夢開始的地方。 …… 翌日。 天蒙蒙亮,躺在床上的趙子軒睜開眼睛,死死盯著白花花的天花板。 感受著年輕身體的活力與激情以及一柱擎天的勃勃生機,他知道,自己是徹底的重生了。 “要是能重來,我要選李白,至少我還能寫寫詩來澎湃,逗逗女孩……” 趙子軒心情愉悅地哼著歌,從床上起來。 刷牙。 洗臉。 對著鏡子梳了梳頭發。 和媽媽打了一聲招呼之後,他興沖沖地出了家門。 出了單位大門,在馬路邊找到一家久違的早餐店,剛想買兩個包子,趙子軒一摸口袋,猛然發現自己兜裡空空如也。 “忘記要早餐錢了。” 趙子軒恨不得給自己一個嘴巴子。 高中生正是長身體的最佳時期,不吃早餐怎麼行? 他當年就是因為經常省錢不吃飯,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 所以才導致自己身體長時間營養不良,最終遺憾的錯過了180cm的完美身高平均線。 如今上天好不容易給了他一次重新長高的機會,他豈能再度讓自己重蹈覆車? “老板,能賒賬嗎?我今天沒帶錢,明天一起給你,騙你是小狗。” 趙子軒試探性地說道。 老板一把奪回裝好的包子,用一個淩厲的眼神拒絕了趙子軒的無理請求。 想吃白食? 門都沒有。 你當我第一天開店嗎? “趙子軒。” 遠處傳來一道呼喚。 尋聲望去。 眼前穿著藍白配色校服的漂亮女孩突然湊上來,頭上的馬尾辮隨著她的腳步輕輕擺動,青春洋溢的氣息在她身上流淌開來,充滿了歲月靜好的魅力與嬌艷。 “宋秋雅。” 趙子軒微微有些驚訝,禮貌地朝對方點了點頭。 一開始可能會覺得奇怪,宋秋雅怎麼會出現在這裡。 但轉念一想,對方和自己本來就是一個單位的家屬子弟,在這個去往學校的必經之路上遇見,好像也沒什麼奇怪的。 他才不會自作多情的認為,是宋秋雅刻意在這裡等自己。 好吧,以前可能會。 當年的趙子軒,最喜歡獻的殷勤就是,隔三差五給宋秋雅帶早餐。 結果一片癡心付流水,最後什麼都沒得到。 也不對。 他得到了一個暖男的稱號。 說白了就是舔狗。 背地裡不知道被同學嘲笑了多少年。
四、媽,我回來了!(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