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網址: 抱柴男子的步頻很快,四五十米的距離沒一會兒便走完了大半。 隨著此人的靠近,徐雲也逐漸看清了他的麵容: 這是一位二十七八歲的青年人,蓄著一道絡腮胡。 金發,深眼眶,鼻子英挺。 怎麼說呢...... 隱約有六成像是《魔戒》裡薩魯曼的扮演者,克裡斯托弗·李年輕時的模樣。 徐雲努力回想著JJ湯姆遜的容貌,但絞盡腦汁卻隻能回憶起此人五十多歲時的黑白照片。 不過如果自己沒記錯的話。 中年後JJ湯姆遜留的應該是一縷八字胡才對,和絡腮胡差別很大...... 當然了。 誰也說不準JJ湯姆遜有沒有過改須型的經歷,因此這種判斷隻能勉強做個參考。 片刻過後。 這位名叫湯姆遜的年輕人終於走到了二人身邊。 隻見他放下柴火,身子一挺直,隱隱擋在了威爾麵前。 他先是帶著狐疑的目光打量了一番徐雲,直接了當的問道: “你沒死?” 沒有用上‘先生’之類的敬稱,可見此人對徐雲有著一定的戒備心理。 徐雲對此倒也不怎麼在意。 從馬車旁的火槍可以判斷,這個年代出行可能多多少少都有些風險,謹慎是應該的。 隨後他主動將包裹裡的那柄劍放到地上,說道: “這位先生,很感謝你們願意對我這‘死人’有憐憫之心,能讓我在死後有個歸宿。” “不過上帝保佑,我隻是暫時昏了過去,性命倒是無恙。” 湯姆遜瞥了眼地上的劍,問道: “你為什麼會昏倒在這裡?是遭遇了強盜襲擊嗎?” 徐雲原本想答聲是,但話剛到嘴邊,他便想起了自己的包裹。 於是搖了搖頭,改口道: “如果是強盜劫殺,我的行李肯定早就丟了,再不濟也不可能保存的這麼完整,您說是吧?” “其實呢,我是一位迷了路的旅人,可能是太過勞累的緣故,走著走著就昏過去了......” 湯姆遜靜靜聽完這番話,表情略微緩和了少於,但眼中仍然帶著一股狐疑。 之前在為徐雲下葬的時候,他曾經檢查過對方的身體,因此他可以肯定一點: 當時徐雲已經沒有了呼吸和心跳。 麵對一個死人,湯姆遜自然不忍見到對方曝屍荒野。 於是便和威爾一同挖了個坑,打算為徐雲做個簡單的墳頭,至少能留個全屍。 可眼下徐雲突然‘復活’——這點姑且算是自己在檢查的時候有所錯漏,畢竟自己並不是專業的醫學生,這個時代對於人體的認知也相對有限,出現誤判但也不是不能接受。 但這樣一來。 有些情況就比較微妙了。 俗話說的好,天下大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自1707年合並後。 蘇格蘭和英格蘭的關係在百多年間已經降到了某個冰點,隨時可能鬧翻。 而湯姆遜此行的任務呢,卻又非常特殊。 事關劍橋大學某項斷繼百年的核心傳承且不說,還會經過蘇格蘭和英格蘭的交界地帶。 若是大張旗鼓的把目的公開,說不定就會有人借著地區矛盾向他下手,從而橫生枝節。 也正因如此。 劍橋大學才會安排他他輕裝上陣,沒有大張旗鼓的出行。 在這種背景下。 徐雲的這波‘復活’,不由令湯姆遜的心中隱隱的產生了一股警惕。 雖然從徐雲沒有趁著自己不在對威爾下手的情況上來看,此人多半不是劍橋大學的對頭。 但湯姆遜依舊不願意和對方扯上關係。 畢竟這種任務不怕耗時漫長,也不怕路途遙遠,就怕有變數出現——無論這種變數和自己有沒有直接關係。 說難聽點。 鬼知道徐雲會不會是從哪個莊園搶了貨物,跑到半路力竭休克的小偷? 若是主人家追了上來,對方走投無路之下拿威爾做人質,或者被抓後導致自己二人被審查,這可都是件麻煩事兒。 隨後他張了張嘴,正準備說些什麼。 結果話還沒出口。 便見對麵的徐雲一呲牙,捂著左臂,斯哈斯哈的抽起了冷氣,看上去跟在念蛇佬腔似的。 一旁的威爾見狀,連忙問道: “羅峰先生,你怎麼了?” 徐雲擰著眉頭將風衣脫下,隻見自己的左臂最上端,此時赫然有著一片巴掌大的傷口。 傷口雖然談不上深可見骨,但此時卻已然一片血肉模糊,陣痛連連。 看上去仿佛被刮走了一層皮似的。 徐雲:“......” 難怪在坑裡的時候感覺左手有些痛呢,合著是受了傷? 縱觀徐雲前後兩輩子,痛感比這次大的經歷,也就剩他在十多歲和三十多歲時遭遇過的兩次骨折了。 而就在徐雲捂著手臂疼的直抽抽的同時,他的心中也不由冒出了一股費解: 這到底是咋回事? 副本時間線有變也就罷了。 可自己的這幅身體到底是個啥情況? 要知道。 在之前的兩個副本裡,自己登場的方式雖然有些古怪,但軀體卻都是憑空出現的。 但這個副本裡頭自己不但先躺了屍,而且還受了傷? 換而言之。 在自己正式穿越之前,‘自己’或許...... 擁有另一重身份? 真是奇怪啊..... 不過很快。 徐雲便將這個念頭給拋到了腦後——原因無他,因為傷口實在是太痛了。 看著他這副直抽冷氣的模樣,威爾連忙看了眼湯姆遜,急切的道: “湯姆遜先生......” 湯姆遜眼中閃過一絲遲疑,不過同情心最終還是占了上風,隻聽他道: “跟我來吧。” 隨後他引著徐雲來到馬車邊上,從車廂裡取出了一個小木盒。 又打開木盒,拿出了一卷繃帶和一個小瓶子。 接著他示意徐雲靠在車轅上,將小瓶子的瓶蓋擰了下來。 頃刻之間。 一股濃鬱的酒精味便湧入徐雲的鼻翼。 作為一隻生物汪,這股味兒徐雲實在是太熟悉了——這是標準的醫用酒精。 不過還沒等他有時間思考,湯姆遜便拉住了他的左手,平靜的看了他一眼: “有點痛,你忍一下。” 說完。 他便拿起棉簽,沾滿酒精,直接敷到了徐雲的傷口上。 徐雲:“(◎_x)!!!!” 後世醫院在清理傷口的時候,大多都會使用碘伏這種消毒劑,這是一種混合物,雖然顏色比較深但沒多少刺激性。 至於酒精嘛...... 感興趣的可以親自試試,那個酸爽喲..... 看著拽著自己手臂的湯姆遜,徐雲很想告訴他,自己的背包裡其實是有碘伏的...... 不過痛歸痛。 這種高濃度酒精的出現,倒是讓徐雲掌握了另一個信息: 眾所周知。 尼古拉斯·泰奧多爾·索緒爾在1807的時候,才確定了乙醇的化學式。 並且直到1825年後,人類史上才有真正的醫用酒精出現。 因此酒精的出現令徐雲更加肯定,自己所處的時代必然在1825年之後。 可惜自己不是歷史學家,沒法從湯姆遜和威爾的衣著上判定更詳細的年代。 又過了十分鐘。 湯姆遜給徐雲的肩膀纏上了最後一圈繃帶,蓋上酒精瓶蓋,對他說道: “現在感覺怎麼樣?” 徐雲試著轉了轉肩膀,雖然手臂上依舊還有些許疼痛感,但至少比一開始要好多了: “沒那麼痛了,真是太感謝您了,湯姆遜先生。” 湯姆遜臉上的表情依舊沒什麼波動,無所謂的擺了擺手道: “小事情而已,不必太放在心上。” 說完他又抬起眼皮看了眼徐雲,繼續道: “另外...羅峰先生,如果你的身子沒有大礙,那麼我們也差不多可以分別了。” “......” 眼見湯姆遜一心不想和自己扯上關係,徐雲連忙擺出了一副有氣無力模樣,苦笑道: “湯姆遜先生,如今天色將暗,這兒又前不著村後不著店,這也太危險吧。” “你讓我一個人走在這荒郊野外,我還不如直接躺回那坑裡就地埋了好呢,那樣多少還能留個全屍叻。” 說著他指了指馬車,說道: “所以能讓我借宿幾天嗎?我會支付生活費的!” 湯姆遜聞言朝四下裡看了幾眼,臉色閃過一絲猶豫。 雖然他不太願意和徐雲再扯上關係,但誠如徐雲所言,眼下的環境確實不太適合一個人獨行。 先前在撿柴火的時候,他曾到不遠處的高坡上眺望過一番。 這裡地處英倫大島北方,位於蘇格蘭和英格蘭的交界處。 地廣人稀不說,周圍還有很多沼澤濕地。 沒錯,沼澤。 地理沒掛科的同學應該都知道。 英國位於亞歐大陸西北端,受大西洋環流氣候的影響,全年溫和濕潤,年平均降雨量約1100毫米。 水資源豐富有利於植物生長,發展農業的潛力大,但也帶來一係列新的問題。 例如積水會擠占土壤的氧氣空間,導致農作物根部的有氧呼吸不暢。 時間久了會根莖腐爛,乃至農作物死亡。 長年累月之下,英國便出現了很多沼澤濕地。 其中英國東部的濱海泥沼麵積達2000平方公裡,西南薩默塞特平原窪地麵積達到了650平方公裡。 北部雖然沼澤總麵積不大,但零散的沼澤數量卻極多。 例如在1333年的哈利頓山戰役中,蘇格蘭軍隊便在沼澤地裡損失大半,最後被愛德華國王率領的英軍徹底擊潰。 當時若是沒有那片沼澤。 道格拉斯帶領的蘇格蘭騎兵或許還能與英格蘭一戰,那樣後世的格局恐怕就不好說了。 天時地利這四個字兒,有些時候真不是說著玩的,古今中外在不起眼的地方翻過車的人物實在是太多太多了。 在這種背景下。 如果沒有向導或者地圖,一個人外出獨行,確實還不如直接躺那坑裡來的痛快。 想到這裡。 湯姆遜不由看了徐雲一眼,問道: “羅峰先生,你接下來打算去哪裡?” 徐雲早在湯姆遜為他包紮傷口的時候便想到了這一點,因此當即回道: “去倫敦。” “倫敦?” 湯姆遜眉頭微微一皺,居然和自己此行的目的地一樣? 不過很快,他眉頭便鬆了開來。 應該隻是巧合而已。 倫敦畢竟是目前整個英倫乃至歐洲最繁華的城市之一,外人對其心向往之倒也正常。 就像後世那些北漂滬漂一樣,自殖民貿易開始後,每年都有大量的人員湧入倫敦。 接著他又看了眼徐雲的風衣和膚色,猜測道: “你去倫敦做生意嗎?” 徐雲裝作憨厚的搖了搖頭: “遵父母之命去拜會一位長輩,順便看看能不能在倫敦找個工作,甚至紮根在倫敦。” “您恐怕有所不知,我不是家中嫡子,沒辦法繼承家業,隻能外出求生了.....” 湯姆遜見說遲疑片刻,不動聲色的看了眼身邊的威爾,最後下定決心道: “既然如此,你這幾天就和我們一起上路吧。” “穿過前方的懷特庫姆山,再過三天左右就能抵達一處名叫丹弗裡斯的小鎮,到時候我們在鎮上分別,沒問題吧?” 三天。 這個時間不算不長,但總比立刻被趕走要好很多,因此徐雲立刻答道: “沒問題,多謝您了,湯姆遜先生。” 與此同時。 徐雲扶著傷口繃帶的右手掌心,頓時微微一緊。 他注意到了湯姆遜口中的一個詞: 丹弗裡斯鎮。 丹弗裡斯鎮,這是丹弗裡斯-加洛韋地區的行政中心。 在後世,它隸屬於蘇格蘭地區的32個一級行政區之一。 它地處地處蘇格蘭與英格蘭的邊界,南麵與英格蘭坎布裡亞郡接壤,麵積很廣。 徐雲之所以對這個小鎮有印象,是因為鎮上有座兒童彼得潘的作者詹姆斯·馬修·巴利的雕像。 當年徐雲在留學的時候,曾經和女朋友搭乘火車來過這裡,在小鎮的廣場上撒過狗糧。 如今時過境遷。 徐雲初戀的女兒已經上初一了,徐雲卻還隻是個單身狗,真是個悲傷的故事。 至於另一座懷特庫姆山嘛...... 徐雲就不太了解了。 但它的發音也具備很典型的蘇格蘭音調,與丹弗裡斯鎮互相印證之下,足以確定他們目前的所在地: 英格蘭和蘇格蘭的交接處,英倫大陸的北方腰部區域。 因此湯姆遜和威爾的來向要麼是愛丁堡,要麼就是格拉斯哥。 另外在湯姆遜上繃帶的時候,徐雲曾經借著身位優勢,用餘光打量過車廂內的情況。 雖然看不到大部分的物件麵貌,但他卻注意到了兩袋外露的土豆和麵包。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 這種規格的袋子徐雲曾經在1665副本中的威廉家中見過,足夠兩個成年人吃一個星期左右。 算上其他一些沒被發現的物資,不算水源補給,大概夠湊合個十天上下。 如果排除湯姆森是李長壽附體,特意準備了一堆用不上的食物。 那麼基本上可以把利物浦和曼徹斯特這兩個地方從地圖上移除了。 他們的目的地近則伯明翰,遠則...... 倫敦! 而這種一次性準備十天口糧的行為顯然有些奇怪,似乎是做好了不與外界交流的打算。 加上對方帶著火槍、鏟子的舉動...... 很明顯。 這兩人的身上,一定有什麼特殊的秘密。 傳說中的復仇戲碼? 還是大家族子弟的江湖遊歷? 或者是兩個私奔的基佬?——畢竟這裡是英國嘛。 隨後徐雲晃了晃腦袋,將心緒收回了現實,對湯姆遜問道: “對了,湯姆遜先生,我還沒問過您的全名呢。” “畢竟救命恩人的名諱都不知道,實在是太失禮了。” 湯姆遜此時正在招呼著威爾劈柴,聞言頭也不抬的說道: “名字沒什麼好說的,不過如果你非要知道的話......” “我叫威廉.湯姆遜。” .......... ------題外話------ 我突然發現了一個很嚴肅的問題。 我推的書隻要不太監就必然上架起飛,那麼是不是有一種可能,我的運氣被他們吸走了呢..... 最新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