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我是異人,我有本事有仙家法術,是朝廷和王公貴族的香餑餑。但你也不必如此作踐自家女兒吧?! 這還真的是逼我先上車後補票了! 還是代王根本便是胡謅?現今又沒有DNA對比檢查法。你說她是你庶女,誰能證明?誰又敢說不是?! 誣捏親王郡主,可是大罪。 但明代古人如此踐踏女子人權,究竟是什麼心態?! 難怪原時空的明史記載,原歷史裡李自成攻陷大同,殺了代王一家,滅其代國。 這些大明藩王,到了明末,真是沒幾個好的。 南明想靠他們中興復國,真是幻想多了! 好了!算你夠狠!我投降! 雖然明知道代王如此陰暗操作,必有重大原因。 但王小龍一想到玉蟬那楚楚可憐偏又誘惑無比的神態,實在舍不得放手不管。 其實在原來時空的大明朝,自叫門天子英宗朝代起始,便禁止王府不得與京官聯姻,地方顯官也不得與之結親。以“交通王府”的罪名而被抄家的官員不少。 景泰帝曾頒過一道敕諭,其中將交通王府與謀逆反叛並列。 但本時空似乎又沒有這麼嚴格限製官員與王府聯婚。 但限製王府人員出入還是有法製祖訓的。不僅禁止王府宮闈之人不得擅出宮門,乾預外事,且嚴禁官軍旗校及婦女人等,非係公事不許擅入王府。王府內官小斯等凡有出入,皆需持文憑執照, 所以自己夜裡入王府,勉強說是公事,說穿了有點牽強。 而且自己若又非聯姻,又交通王府,事情若被揭發,恐怕罪名更大。 雖然現在是明末亂世,又山高皇帝遠,皇權已經不濟事了。但若是被錦衣衛告發,也是一件麻煩事。 當前,還是避免沖突為妙! 草!弱點被人逮到了! 好像郡主的老公叫儀賓,理論上不能當實權軍官的。想來代王不像是要謀反。 男人不過權利美色。古今皆然。 這班幾百年來皆是當豬養的王爺,家中美女無數,乾這種缺德事來硬拉郎配,不為色的話,想必是為利了。 算了,隻要不是謀反便成了! 「小婿願請王爺……父王賜婚!」王小龍隻得表態。有求於人,沒辦法。 「好!好!」代王麵露笑容:「玉蟬是個有福氣的!孤王自會向宗人府報請封玉蟬為縣主,再與賢婿早日完婚。」代王微瞇起的眼中卻閃過一絲微不可察的不屑目光。 風聞武功蓋世,身負仙法的王異人就這種德性?!果然是好色如命的呂布之流,有勇無謀,沉迷女色,竟然可以為了一個下賤女子屈服於孤王,看來以後不難拿捏了。 「謝父王。」王小龍拜謝。 「父王,若有什麼需要小婿幫忙的,盡管開口。小婿必定盡全力相助。」 「好好!」代王哈哈大笑,轉麵望向身邊文士:「文正,我就知道我這女婿是個懂事的!」 文士淡然一笑:「恭賀王爺喜得良婿。」 「好,好!」代王:「文正,勞煩你走一趟,命人通知玉蟬她兩母女,她母親晉為夫人,玉蟬將可為縣主。」 待文士走後,代王又摒退左右。 代王手中拿著酒杯,皺眉思考了一陣,似乎是在組織一下該如何說這事。
第71章 代王[二](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