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天才都是被逼的,我也是。直到我遇到她才發現自己很垃圾,直到2024出來工作我才有自己的電腦,直到高三我才出來自己的精華。我一直比別人物質上慢一步。 但我一直比別人思想上快一步。因為沒有手機,我隻能在假期去超市看書。 楊楊國際,華潤萬家。我在裡麵看著書,坐在地上。草房子,馬小跳,查理九世,中醫,我不是教你詐,厚黑學,歷史小故事,東北黑道風雲20年,還有一些言情小說。 不過很可惜的是,因為我不買過一會兒店員就會過來趕我走。我就和他們打遊擊,嘴上說著好,腳上換別的地方接著看。直到天色已晚,店員開始拖地我才回去。 回家的路上,萬家燈火。我有在賣飯的陰暗小巷子,人們在裡麵吃著飯。而我卻剛剛從文字的垃圾廠裡出來,我也充斥著莫名的自卑。 後來,我以為我在書店裡什麼也沒有得到,後來他們說這是才華。我說“放屁!”才華能當飯吃嗎?他們說可以。我說才華能獲得愛情嗎?他們笑笑不說話。 看來啊,才華真的不如財花。而財花真的不如美麗。才華,隻是命運的隨意撥弄。美麗,才是人類的永恒追求。而我,才在四個人之下,美在兩千年之中,惡確在三界之上。所以,我注定被世人所厭惡。 後來,家裡有了電腦。我喜歡了一個狗熊殺的遊戲,玩的很爽。直到有人告訴我,有個三國殺更好,於是我好幾天不吃早飯攢錢買了一副牌。可是沒想到,宿舍愚蠢的人不懂得規則。他們隨便摸排,隨便出殺,沒有距離,不懂規則,跳過棄牌。 好好好!這麼玩是吧,於是我選擇黃蓋華佗把他們打的落花流水。可是這個時候,他們終於聰明過來了。其實吧,每個人隻要關於自己的事情他都能反應過來。可是智者關於自己,關於別人,關於社會,關於時間他都能反應過來。 他們認真看了技能,說我耍賴皮!不和我玩了,於是我們關燈睡覺了。初中我在沒玩過三國殺,我覺得他們太蠢。 後來,我又喜歡看小說。我用媽媽的舊手機,下載著小說。或者買的泛黃的武俠小說,看的腦子充滿寂寞。有一次,我在上課看小說。炎熱的夏天,我鼻血上湧。大家哄堂大笑,說我看黃色小說。因為小說書頁是黃色的,我也笑著去洗臉了。後來,我發現。大人卻不喜歡聽黃笑話,他們隻喜歡講黃笑話,這難道不是最大的笑話?小孩子不懂可以講。大人懂了就不能講了?哪裡的道理?難道人們的道德和語言成正比嗎?難道人們的生活都是一團白色的道德二字?難道我說的笑話就是油膩的黃色廢料? 可是怎麼女生的笑話就是活潑可愛呢?怎麼女生的矜持就是文雅清秀呢?怎麼女生的愛情就是,就是怯懦呢? 我當時不明白,現在更是不明白。讀者,你明白嗎?難道,你,真的是正人君子嗎?不過,我覺得你至少比我更加光彩,更加高尚,更加厲害! 我最大的愛好還是唱歌。我們班級裡有歌魔,歌狂,歌佛,歌霸,歌神。我忘了我的綽號,那我就叫歌帥吧。當時唱的很多歌已經忘記,隻有我聽許鬆的第一首,難以忘懷。 “如果在看你一眼,是否還會有感覺。當初素麵朝天要多純潔就有多純潔。不畫半熟的眼線,不用莫雲粉底液。暴雨天,先逛街,偷笑別人花了臉……” 時過境遷,我已經看不到多少素顏。都是人麵蛇臉的美女,少有淡淡長發的佳人。我是愛哭玩鬧的孩子,卻要裝作深沉內斂的紳士。愛情啊,你能不能離我遠一點。我真的,不想你靠近我,你去靠近天下孤獨的人吧。我一直都不孤獨,我有知識。 “莫愁人生太孤獨 無情無義書作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