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憶就是巴掌和棗的交響曲。記住棗子的都是天真的小孩,記住巴掌的都是成熟的大人,兩個都記住的是孤獨的瘋子。 我才想起,其實我第一年的時候,最好玩的是高宇。 高宇,英語老師的孩子。身高馬大,愛笑愛玩。英語不好,受我欺負。我們經常一起玩乒乓球,他打的不行。是一個傻大個,確是又菜又愛玩。而我很認真,非常用力。打的胳膊酸痛,大汗淋漓。 我想可能,原因就在長安孤獨的早上。我一個人帶著乒乓球拍,在學校,在環城公園,在黑暗的命運之墻上孤獨地擊打著這厚厚的壁壘。而我用盡全力,費盡心思。一天卻發現比不過別人一個輕飄飄的球,這發球不是剛猛直硬的苦難,而是曲折婉轉的笑容。一時間,心如鐵石的我一時間確是心神蕩漾…… “南方姑娘,你是否喜歡北方的秋涼?南方姑娘,你是否喜歡北方的直爽?南方姑娘,你是否也在忍受著漫長……” 如今,我可以買球拍了。可是陪我打球的隻有空空的欲望了…… 後來,我們一起打籃球。我不小心推了他,他腿上瞬間蹭到地上。血流如淚,傷心如歌。他的母親用藥給他包裹,我頓時慚愧,和他玩的少了。 我後來又想到。當初我玩乒乓球為了接一個球,在長安幼小的我爬上案子,結果腿上有個槍口。槍口愈合就像愛情重啟,新鮮,難忍,又刺激。可我不!我把結疤的傷口一遍遍撕開,它流出血,流出膿,流出黃色的液體。一次次,一遍遍,直到愈合。我看了一下,好像完整無缺,和普通的皮膚沒兩樣。直到我看到她,我突然發現。我,早就不正常了! 怎麼會這樣?更早的時候,我得了水痘。其實不在意,可人們在意這滿臉的怪物。於是,我帶上開朗的帽子。明知道不能捅破病毒,我還是戳破美麗。後來,我發現我的樣子沒什麼兩樣。現在,我發現人們的想法更是沒什麼兩樣。 這是第一年我記得的男朋友。 第二年,我隻有更多的時間來看小說,聽音樂和一點點的心思在學習上了。 我住在學校,白天跑步。上午讀書,中午睡覺。下午上課,晚上看太陽。我發現,女孩更聰明了,男孩更活潑了。 那時候,我以為人都是這樣的。後來,我工作才發現。人確實都這樣的,可是有人卻不想我們這樣。於是大多數人信了,他們把它叫命。不過我不這麼看。楊先生認為,除了愛情和真理,沒有什麼可以難住他。他連死神都至少打過三次,還怕人間的愛神和真神嗎? 如果說財富就是你所謂的命運,楊先生會用脆弱的金錢當做浮華的廁所!如果說愛情就是你所謂的命運,楊先生會用個人的知識對抗地球的孤獨!如果說父母就是你所謂的命運,楊先生會用各種的方法改變愚蠢的父母! 還,有誰?還,有什麼可以向我襲來? 我站在風雲之際. 我看見,燈紅酒綠,荒草叢生。 我聽見,歡聲笑語,嚎啕大哭。 我聞到,酒肉撲鼻,糞便發臭。 我嘗到,甜如砒霜,苦如愛情。 我感覺,愛如蜜糖,恨是匕首。 我進入,我的世界。 你存在,你的世界。 我顛倒,思之如雪,忘之如水。 我行動,動如雷霆,靜如處子。 我感覺,心如你哭,身若你笑。 我痛苦,小痛大哭,大痛大笑。 我感覺,你是我的,我是你的。 怎麼,沒有心動了? 潘多拉,洛麗塔。嫦娥,達摩克裡斯之劍。 怎麼,不能解脫呢? 但丁,尼采,巴爾紮克。宋玉,潘安,納蘭容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