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是沒要我的命,可我的夢想,事業,人生,都被他們給毀了。」
「他們都是些妖魔鬼怪,我一個普通人用盡辦法,都沒法子擺脫這一切,我隻能任由他們擺弄。聽他們說,我是難得的天靈體,可供他們一直吸收靈力,直到我死。」
「可是我在他們的麵前弱小得連一隻小螞蟻都不如,死都做不到。」
「如果不是一個修道人偶然出現,和他們交手,我趁機撞到了對方的劍上,請對方殺了我,可能一直都得不到解脫。」石凳上的年輕女人在想起這一幕時還有些茫然,「我知道他想救我,這些妖魔鬼怪有七個,修道人隻有一個,與他們交手根本沒有勝算。我這個時候不解脫,今後想解脫就難了。」
「他最終答應了,為此我感到很抱歉,無端讓對方造了殺孽。希望老天爺能知道這是我自願,並非對方的錯,不追究這件事吧。」
千雁問:「那你的訴求是什麼?」
「讓他們體會我所經歷的一切,摧毀他們的希望,擺弄他們的人生,安排他們的命運,讓他們也如我曾經一樣痛苦。」
「好。」
……
「阮小姐,如果沒有問題的話,就請你簽字吧。」
千雁放下合同,取出鋼筆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現在,她正在繼承來自原主爺爺阮放的財產,其中包括一棟在桃觀山半山腰的別墅。
別墅裡麵有七個租客,和她的爺爺簽訂了五十年的租賃合同,合同是剛剛簽訂不久。按照這個世界的規定,這份租賃合同是有效的,哪怕別墅的主人更變,也不會影響這份租賃合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