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十六章 要出遠門(1 / 1)

故鄉的山,還有故鄉的水,總在遊子孤獨的時候進入夢鄉。   那遍野的山花,那彎曲的小徑,無時無刻不在心中魂牽夢繞。   爺爺說,老家很美,漫山遍野四處都是綠色。   人老了,家鄉情結總是愈加濃厚。   回故居老家,是他這麼多年來的一個夙願。   用他自己的話來說,能回去一次算一次。   畢竟,他已經75歲了。   他有一種預感,也許,這恐怕也是最後一次回老家了!   楊辰來到他居住的地方,看看準備工作做得怎樣了,什麼時候動身出發?   爺爺說,吃了早餐就行動吧!   距出發時間還早,楊辰就在爺爺的房間坐下。   這麼多年來,他從來沒有在爺爺的房間裡麵坐夠十分鐘。   因為,在接下來的這段時間裡,他要和爺爺在一起生活幾天。   自己長這麼大,說起來,還是第一次要跟著爺爺出遠門。   他詳端著爺爺所住的房間,這是生產隊安排給職工家屬住的。   整個房間不足十個平方米,靠墻角的地方放了一架床鋪,就占據了房子的大部分空間。   屋內再擺上一張六十厘米寬的竹椅子,基本上就沒有轉身的地方了。   平時若是天氣晴朗,當需要織魚網或補漁網時,他都會把工具和凳子移到門口外去做。   在靠近墻角的地方,放置著一個長約六十厘米,寬約五十厘米的橢圓形竹櫃。   櫃子上麵有蓋,上下部分都裝有鎖。   以前楊辰幾兄妹還小的時候,都是爺爺一手帶大的。   這個帶鎖的竹櫃子,就是幾兄妹小時候的搖籃。   爺爺一輩子都做點小生意,賣過豆腐,腐竹,糖果等。   他肩上挑著的擔子,時常一頭是貨物,一頭是孫子。   小孩子想睡覺了,也是睡在這個像竹籃一樣的竹櫃裡。   若竹櫃裡的小孩子睡覺時,他就把櫃子上麵的蓋子打開通風。   這個竹櫃子跟著爺爺行走江湖已經有十多年了。   由於保養得很好,除了外表有些磨損之外,看上去還是挺結實的。   爺爺在收拾著行囊,他根本就沒有注意到,楊辰正在環視他房間裡的家具和物品。   此時,爺爺正在打開他的竹櫃子,從裡麵拿出衣服和褲子,把它們疊放到一個布袋裡麵去。   接著,他又從竹櫃子的最底部,拿出了用牛皮紙包住的小紙包。   紙包打開後,裡麵是一張張紙幣。   這些紙幣有壹分、貳分、伍分、壹角、貳角的,最大的麵額就是伍角。   楊辰看到爺爺按一樣的麵值把這些紙幣歸類好後,然後就分成幾份,外麵分別用牛皮紙包好。   看到爺爺清點和包紮好紙幣以後,楊辰問他:“一共有多少錢?”   爺爺說道:“有六塊多錢,夠我們爺孫兩人來回坐車搭船的費用了。”   這是爺爺挑著擔子走村竄戶,日積月累的積蓄。   他靠賣一顆手指頭那麼大的“雞仔糖”,收入一分錢。   一條像粉筆大小的“薄荷糖”,得到兩分錢。   這是一分一毛積攢起來的啊。   這是爺爺賣糖果所賺取到的血汗錢哪!   他知道,積少成多的道理。   因為早就有了想回老家的想法,所以他一直在一分一厘地積攢著路上所需的費用。   他也知道,沒有錢,想辦成什麼事情也是不現實的。   這種時候,花錢對於他來說,似乎已經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能在自己的有生之年,能帶著自己的孫子回祖居老家走一趟。   他覺得,隻有這樣,自己的人生也就沒有留下什麼遺憾了!   名義上說是要收拾家當,做好出門的準備工作。   其實,也沒有什麼東西要準備的。   說起來,不外乎就是一兩件換洗的衣服、一條毛巾和一頂竹葉帽而已。   這唯一的一條毛巾,他是不放在竹櫃子裡的。   他一旦出門,總是習慣性地把這條毛巾放在肩膀上。   天氣那麼熱,要走那麼長的路,行走時身上肯定會出大量的汗。   到時候,這條毛巾就派上用場了。   再就是,爺爺把僅有的一雙布麵洗得發白的解放鞋也帶上。   平時在家裡,他是舍不得拿出來穿的。   隻是每次要出遠門時,他才拿出來,穿在腳上。   而在家裡,一天到晚,他都是穿著一雙木拖鞋。   這種木拖鞋,若是走在堅硬的地板上,你還在幾十米外,別人就聽到木拖鞋敲擊地麵發出的聲音了。   這種鞋的材料,是用當地已經曬乾的苦楝樹木板來做的。   隻是在木鞋的前半部分,用小鐵釘把一塊寬約三厘米,厚約三毫米的膠板固定在兩端,然後再把它釘住就可以了。   這次出門,爺爺還特地攜帶了兩床長約三十米,高約八十厘米,網眼有兩個手指大小的漁網。   可別小看這兩床簡單的漁網,它可是爺爺謀生的“工具”。   楊辰的包袱也是再簡單不過的了。   他一共有兩套用棉布做的學生裝。   這兩套衣服,原來是深藍色的,現在已經褪色。   他已經穿了好幾年,經過無數次的洗滌,表麵已經被洗得發白。   在陽光的照射下,經過反復晾曬的衣服,早就失去了原來的色彩。   這兩件衣服是不分季節的,一年四季都可以穿。   在春、夏、秋三個季節,他就穿著一件這樣的外套。   若是在冬天,則以這件學生裝作為外套。裡麵再加上一件衛生衣,裡外共穿兩件衣服。   家裡的經濟條件不好,隻能這樣挨過一個冬季了。   現在,一套穿在身上,一套放在挎包裡。   楊辰的挎包是在讀中學的時候,父親特地為他買的。   從家裡到縣城走田間小道的話,有十五、十六公裡遠的距離。   走路一個來回,要花上三個多小時。   七十年代末期,草綠色軍用挎包是時髦品。   當時,軍用挎包是搶手貨,斷貨是常有的事。   為了買一個挎包給楊辰到中學讀書,父親在整個縣城裡跑了好幾個地方都沒有貨。   歷經周折,父親還沒有買到挎包,可是他並沒有因此而放棄。   自己那麼辛苦從家裡走路來到縣城,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 卻買不到想要的東西,讓他感到很失望。   然而,他不甘心就這樣空著手回去。   於是,他打算再花一點時間去碰碰運氣。   最後,他沿著靠近河邊十字街的南街方向走去。   在下南街一個比較偏僻的百貨大樓裡,終於看到了自己想要買的挎包。   後來父親說,當時看見貨架上有挎包時,那種激動的心情是難以言表的!   挎包是父親花了七塊五角錢買下的。   挎包翻蓋上麵印著“為人民服務”五個紅色的字樣。   在交錢買到挎包之後,他心裡的石頭終於落了地。   經過幾年的時間,原本鮮紅的字體也已經褪掉了一些顏色。但是,挎包蓋上麵的字體依然清晰可見。   楊辰在這個挎包袋裡,放了一套換洗的衣服、一條毛巾和一雙襪子。   吃過早餐,爺孫兩人就出發了。   具體怎樣走,先到哪裡,晚上再到哪裡住宿?   這些,爺爺也沒有告訴楊辰。   楊辰也沒有刻意去向爺爺打聽。   反正,“吃和住”的問題,都有爺爺一手包攬負責。   他覺得,自己就像是一隻爺爺的“跟屁蟲”。   爺爺走到哪裡,他就跟到哪裡。   總之,一直跟在爺爺後麵轉就是了。   楊辰從不覺得,爺爺做事會有什麼懸念。   相反,自己跟著爺爺一起出門,心裡麵會有一種踏實感和安全感。   待所有的工作準備好以後,已經是上午九點多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