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軍嚴禁軍士參與民間鬥毆,一經發現,至少一頓軍棍。 一來,軍中袍澤自帶抱團屬性,再者拳頭遠比百姓重的多,容易出事。 二來,若無目擊證人,沖突雙方大概率各執一詞,無從判斷到底怨誰,軍中也不可能花費大量時間精力去調查真相,所以用嚴厲軍法禁止便成了成本最低的方法。 所以,當史小五被人帶 本章節內容更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