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 卜齮之恨(1 / 1)

所有的魯國人,都應該感謝這位叫仲孫湫的齊國大夫!   現在我們明白了吧?   不要以為齊桓公這個人貌似心係天下,一副令人肅然起敬的中原列國諸侯聯盟盟主的帶頭大哥形象。   聯魯宋伐東夷,北上燕地伐山戎,接下來還要組織聯軍討伐赤狄,幫助邢國、衛國等被北狄武裝給滅了國的諸侯復國,組織多國部隊南伐楚國,令人肅然起敬。   但對魯國,歷代齊侯,貌似都有一種意欲吞並的沖動!   齊國大夫仲孫湫,向齊桓公進諫的“親近有禮儀的國家,依靠穩定堅固的國家,離間內部渙散的國家,滅亡昏暗動亂的國家,這才是霸業之道”,直接打動了齊桓公。   這使喚齊桓公把魯國牢牢定性為有禮儀的國家,值得親近,也值得象此前那樣,成為支持齊國霸業的堅強力量。   既然如此,那就看看公子友的動作吧。   公子友一回國,就忙乎了起來。   他此前希望齊國盡快乾涉一把魯國內政,看來由於齊國承擔的國際義務實在太多,一時騰不出手來,那就加緊恢復君權吧。   所謂恢復君權,那就是此時的魯閔公隻是一個形式上的國君而已,朝中大權一開始都被慶父掌控著,公子友回來後,雖努力爭取了一部分來,但總體上,魯閔公手頭幾乎無權。   魯閔公手頭無權還有一個客觀因素在,那就是此是的魯閔公,正守著孝禮。   這便是當時周禮規定的三年守孝期問題。   春秋時期,父母去世,兒子一般要守孝三年,這便是三年之喪。   這個三年,是否指三個整年,即36個月?   或者指三個年頭?即第一年的全部剩餘月份,加第二年整年,再加第三年1月份,加起來共多少個月。   也就是說,象這樣守喪三年的規定,在具體落實上,是存在操作問題的。   這可不是小事,因為守喪禮是當時最重要的一個禮儀之一。   如果一個人沒能完全遵守三年之喪的規定,那是要被別人的口水淹沒的,在重要節點會成為致使的短板,如提拔使用時。   那這個“三年之喪”到底要服多長時間的喪?   具體來講,既非三整年即36個月,也非三個年頭即最短是14個月(第一年12月至第三年1月),而是取三年年頭最長的時間段,即25個月,具體就是第一年1月份起至第三年的1月份止。   這才是嚴格意義上的守孝三年,也就是說,魯莊公於公元前662年8月份去世,作為他的繼承人,魯閔公至少要服喪到公元前660年的8月份,這才是25個月。   但公子友等不及了。   公元前660年5月,公子友向魯閔公提出舉辦吉禘的請求。   這當然符合叔薑的心意,於是,就由魯閔公出麵,魯國舉辦了吉禘。   什麼是吉禘?   禘,指大型祭祀活動。所謂吉褅,就是一場代表服喪期結束了而舉行的祭祀活動。   這個祭祀活動的具體事項,就是由魯閔公捧著先君魯莊公的牌位,安置到魯國太廟裡。   這是一項莊嚴隆重的國家行動,必須要舉行大型的祭祀活動。通過祭祀活動,確定魯莊公靈牌在太廟裡的位置。   由於祭祀活動結束之後,魯閔公等原本必須服喪的人,就可以脫去喪服,這就意味著服喪三年期滿了,包括魯閔公在內所有服喪的人從此回歸正常生活了。   所謂回歸正常生活,那是因為在三年服喪期,守喪的人有很多規矩,如不能唱歌聽音樂看舞蹈,要穿特製的喪服,不得舉辦各種慶典活動,不得吃哪些東西,不得行出征討伐之軍事等等。   現在好了,這些規矩都不需要遵守了,那是不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   所以就稱吉褅。   但是,根據守喪三年的禮製,按理個吉禘是要到8月份時才能夠舉辦,公子友你建議國君在5月份就舉辦了,豈不是違規了?   公子友為什麼寧可讓國君違反有關禮製,也要舉辦這場吉禘?   原先公子友是擁立公子般的,他是從擁立公子慶父轉向擁立公子般的,從來沒有擁立過公子啟。   但是,如今的公子友與魯閔公因為同一個敵人慶父,已經站到了一個陣營中。   公子友手頭最強有力的武器是國君,但國君因為守著喪不能做很多事。   這如同戰場上,一個戰士手頭有一挺機關槍這樣的重武器,卻沒有子彈,那這挺機關槍相當於一堆爛鐵。   公子友當然需要把子彈給配足了,這便是恢復國君處理政務的權力。   唯有將許多權力讓國君來行使,慶父手頭的權力才會被架空。   這是公子友全麵對抗慶父最厲害的一大殺招!   誠然,提前舉辦吉禘確實是違規了。但在必要時,這種違規是不得已的,是為了成就大事業所付出的必要的機會成本。   所謂舉大事不拘小節,講的就是這個道理。   那公子友顯然有些冒進了,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 因為這一招,完全把慶父給刺激到了痛點。   慶父必然要反抗,慶父的反抗那便是你無論你公子友提供多少彈藥,老子將你的機關槍給毀了就是!   慶父終於要再一次弒君了!   而且,這一次,貌似老天眷顧了慶父似的,居然讓慶父又一次找到了與去年的圉人犖差不多的一個人。   這個人就是魯國大夫卜齮。   這一次,是負責教導國君魯閔公的太傅惹出來的事,由於這家夥實在太令人傷心了,史料都不想記錄他的名字。   反正這個太傅不知哪根筋搭錯了,居然在魯國公室暗潮湧動的節骨眼上,與魯國大夫卜齮鬧起了矛盾。   具體就是太傅仗著自己是國君身邊的人,強搶了卜齮家的祖田。   卜齮哪肯白白將祖先積功積德獲賞得來的土地被人搶走?   爭不過你,那就直接上訪!   卜齮一級一級告狀,他找過慶父,也找過公子友,最後向魯閔公哭訴。   但魯閔公是個小孩,既不懂得安慰,也不懂得及時處理。   就這樣,卜齮一直告到了國君這裡,但魯閔公把這事給拖了下來。   那公子友為什麼不及時處理?   說實在的,這個時候的公子友,與魯閔公的關係也並非是特別鐵。   而且,公子友全身心投入到對抗慶父的大事業中,一時哪裡顧得上土地紛爭這種小事?   所謂千裡之堤,毀於蟻穴。就是這件被公子友認為是微不足道的小事,成了他這次權力鬥爭最直接的殺傷力最大的敗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