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夏立國初,沿襲前朝於中樞置禦史臺。 太平興國十三年,改禦史臺為都察院,長官為左、右都禦史,下設副都禦史、僉都禦史。又依十三道,分設監察禦史,巡按州縣,專事官吏的考察、舉劾。 都禦史職專糾劾百司,辯明冤枉,提督各道,為天子耳目風紀之司。 凡大臣奸邪,小人構黨,作威福亂政者,劾。凡百 本章節內容更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