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官府的新年休假是從國朝之初開始逐漸增加的。 最開始朱元璋定下的例子是每年正月初一日文武百官放假五天,除夕沒假休。 到了永樂七年又增加了從正月十一開始到正月二十一的十天元宵假期。 明代官員每十天有一日的旬休,新年和原先兩個長假之間隔了五天總是奇怪,於是官員往往就會把旬休調到正月一 本章節內容更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