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死罪難逃(2 / 2)

狼人狩獵法則 毫端生雲 26205 字 2024-03-20

路易斯依舊提著壺,心中悵然若失。

他知道還有一位死者。

伊恩·拉撒路——那個追查暗裔卻找到他身上的青年人,他為了回來做一件毫無意義的事而殺了他,目的僅僅是不想讓對方妨礙自己。

現在這個青年的屍體應該在荒野中被野獸啃食。

他相信路易斯的聖職身份,相信奇跡代表的善良,一如曾經的路易斯,但路易斯做了什麼呢?

他利用了這個青年的信任,用著對方好心借給自己的武器殺死了對方。

一想到這裡,路易斯幾乎要窒息了。

他簡直不敢相信自己在沖動下做了那麼邪惡的事,而他竟沒有感到後悔。

隻是如果對方此刻沒有死,而是活生生地站在這裡指認他的所作所為,他也絕不會否認,因為他相信自己的使命已然完成,無論遭遇怎樣的懲罰都是罪有應得。

路易斯沒有回到煉金室休息,他靜靜地看著死者,尤其是勞倫斯。經過一番思考,一塊染血的藍色手帕被他從口袋中取出來,他輕輕地抬起勞倫斯安詳交叉的雙手,準備將手帕放在下麵。

這是丹尼的遺物,阿德萊德·拉克斯用它證明了自己的復仇。

如今諸事既畢,他也沒有必要再留著這東西了,或許該讓它去到主人的父親那裡,讓老人最後的心願得到滿足。

正午的陽光照下藥園,一點金光從手帕上亮起。

路易斯幾乎以為自己看錯了,但那閃光隨著角度的變化越來越耀眼。

他短暫地放下死者的手,將手帕收回到眼前細看,一根細而短的毛發就插在這織品之中。

栗色的毛發在陽光下閃耀著金光。

這顏色令人熟悉,當路易斯開始回憶它給自己的感覺緣於何處時,他的記憶從最近接觸的人中立刻翻找出答案。

楚德·奧斯馬爾。

隻有他的頭發是這個顏色。

路易斯已是有罪之人。

丹尼是害死了他的兒子,但無論如何,勞倫斯不該在他的復仇名單裡,勞倫斯和這件事沒有關係。

他至今也無法想明白自己殺死勞倫斯的理由,他隻是.想要這麼做,無論這有沒有意義,好像這麼做確實能令他好受。

接著是維爾家的人,他夥同一個暗裔殺死了他們。

福音派的教義並不要求他們與暗裔敵對,但這麼做顯然與教會內部平時所提倡的不符。

路易斯與他們無冤無仇,卻為了自己認為有利的事而殺死他們,盡管這一點似乎對鎮子的穩定有好處,但誰說沒有其他可以不流血的辦法呢?

他該想一個出來的,但他沒有這麼考慮過。

死者們閉著眼睛聽他的懺悔。

聽著一個已掌握了奇跡的聖職的懺悔。

是的,即使他已犯下著種種惡行,但奇跡還是發生在了他的身上。

奇跡的出現是否意味著他的行為不存在錯處?路易斯也思考著這個問題,他突然回憶起一位別派修士的話:“教會建立的初衷,隻不過是為了讓凡人理解到自身的渺小,還有神的偉大,這無關善惡。引導世人的道德是先驅們賦予聖職的責任。”

他當時以為這種說法乃是異端言論,如今看來,這種說法才是正確的。

是了,如果奇跡的存在無關善惡,那麼他能夠掌握奇跡當然不屬於意外。

神明不需要道德,也沒有什麼可以約束神,因為祂創造了一切,而看到祂的啟示之光自然也不會有善惡的門檻——這真是個真理,但路易斯多麼希望奇跡從此從自己的身上消失,好駁斥這個“真理”。

他翻起手掌,白光自他的掌心泛起,奇跡依然存在。

工作還要繼續,他心情沉重的放下手,為屍體解去衣裳,噴灑防腐的化學藥劑。

麥斯裡的祭祀會在這個步驟前切開死者的腹部,從中掏出易腐爛的內臟,再用鐵鉤和小勺伸進鼻孔,刮出含水的腦仁,同時在體腔內填充大量的香料吸乾水分,這麼做能使屍體的內部也不會腐壞,在當地乾燥的氣候保存中足以安放千年。

路易斯不用執行這麼多步驟,多恩沒有強製屍骸不腐的習俗,他隻是要令屍體在坐堂神父歸來主持正式的葬禮前保持完好,屍骸內部的腐壞無須在意。

他低聲念著經文,將棕褐色的藥水在死者的皮膚上抹開。

先是勞倫斯,再是維爾家的三兄弟。塗上防腐藥水後,他再為他們穿上衣物,死者安靜地躺在棺木中,好像一切都沒改變。

路易斯依舊提著壺,心中悵然若失。

他知道還有一位死者。

伊恩·拉撒路——那個追查暗裔卻找到他身上的青年人,他為了回來做一件毫無意義的事而殺了他,目的僅僅是不想讓對方妨礙自己。

現在這個青年的屍體應該在荒野中被野獸啃食。

他相信路易斯的聖職身份,相信奇跡代表的善良,一如曾經的路易斯,但路易斯做了什麼呢?

他利用了這個青年的信任,用著對方好心借給自己的武器殺死了對方。

一想到這裡,路易斯幾乎要窒息了。

他簡直不敢相信自己在沖動下做了那麼邪惡的事,而他竟沒有感到後悔。

隻是如果對方此刻沒有死,而是活生生地站在這裡指認他的所作所為,他也絕不會否認,因為他相信自己的使命已然完成,無論遭遇怎樣的懲罰都是罪有應得。

路易斯沒有回到煉金室休息,他靜靜地看著死者,尤其是勞倫斯。經過一番思考,一塊染血的藍色手帕被他從口袋中取出來,他輕輕地抬起勞倫斯安詳交叉的雙手,準備將手帕放在下麵。

這是丹尼的遺物,阿德萊德·拉克斯用它證明了自己的復仇。

如今諸事既畢,他也沒有必要再留著這東西了,或許該讓它去到主人的父親那裡,讓老人最後的心願得到滿足。

正午的陽光照下藥園,一點金光從手帕上亮起。

路易斯幾乎以為自己看錯了,但那閃光隨著角度的變化越來越耀眼。

他短暫地放下死者的手,將手帕收回到眼前細看,一根細而短的毛發就插在這織品之中。

栗色的毛發在陽光下閃耀著金光。

這顏色令人熟悉,當路易斯開始回憶它給自己的感覺緣於何處時,他的記憶從最近接觸的人中立刻翻找出答案。

楚德·奧斯馬爾。

隻有他的頭發是這個顏色。

路易斯已是有罪之人。

丹尼是害死了他的兒子,但無論如何,勞倫斯不該在他的復仇名單裡,勞倫斯和這件事沒有關係。

他至今也無法想明白自己殺死勞倫斯的理由,他隻是.想要這麼做,無論這有沒有意義,好像這麼做確實能令他好受。

接著是維爾家的人,他夥同一個暗裔殺死了他們。

福音派的教義並不要求他們與暗裔敵對,但這麼做顯然與教會內部平時所提倡的不符。

路易斯與他們無冤無仇,卻為了自己認為有利的事而殺死他們,盡管這一點似乎對鎮子的穩定有好處,但誰說沒有其他可以不流血的辦法呢?

他該想一個出來的,但他沒有這麼考慮過。

死者們閉著眼睛聽他的懺悔。

聽著一個已掌握了奇跡的聖職的懺悔。

是的,即使他已犯下著種種惡行,但奇跡還是發生在了他的身上。

奇跡的出現是否意味著他的行為不存在錯處?路易斯也思考著這個問題,他突然回憶起一位別派修士的話:“教會建立的初衷,隻不過是為了讓凡人理解到自身的渺小,還有神的偉大,這無關善惡。引導世人的道德是先驅們賦予聖職的責任。”

他當時以為這種說法乃是異端言論,如今看來,這種說法才是正確的。

是了,如果奇跡的存在無關善惡,那麼他能夠掌握奇跡當然不屬於意外。

神明不需要道德,也沒有什麼可以約束神,因為祂創造了一切,而看到祂的啟示之光自然也不會有善惡的門檻——這真是個真理,但路易斯多麼希望奇跡從此從自己的身上消失,好駁斥這個“真理”。

他翻起手掌,白光自他的掌心泛起,奇跡依然存在。

工作還要繼續,他心情沉重的放下手,為屍體解去衣裳,噴灑防腐的化學藥劑。

麥斯裡的祭祀會在這個步驟前切開死者的腹部,從中掏出易腐爛的內臟,再用鐵鉤和小勺伸進鼻孔,刮出含水的腦仁,同時在體腔內填充大量的香料吸乾水分,這麼做能使屍體的內部也不會腐壞,在當地乾燥的氣候保存中足以安放千年。

路易斯不用執行這麼多步驟,多恩沒有強製屍骸不腐的習俗,他隻是要令屍體在坐堂神父歸來主持正式的葬禮前保持完好,屍骸內部的腐壞無須在意。

他低聲念著經文,將棕褐色的藥水在死者的皮膚上抹開。

先是勞倫斯,再是維爾家的三兄弟。塗上防腐藥水後,他再為他們穿上衣物,死者安靜地躺在棺木中,好像一切都沒改變。

路易斯依舊提著壺,心中悵然若失。

他知道還有一位死者。

伊恩·拉撒路——那個追查暗裔卻找到他身上的青年人,他為了回來做一件毫無意義的事而殺了他,目的僅僅是不想讓對方妨礙自己。

現在這個青年的屍體應該在荒野中被野獸啃食。

他相信路易斯的聖職身份,相信奇跡代表的善良,一如曾經的路易斯,但路易斯做了什麼呢?

他利用了這個青年的信任,用著對方好心借給自己的武器殺死了對方。

一想到這裡,路易斯幾乎要窒息了。

他簡直不敢相信自己在沖動下做了那麼邪惡的事,而他竟沒有感到後悔。

隻是如果對方此刻沒有死,而是活生生地站在這裡指認他的所作所為,他也絕不會否認,因為他相信自己的使命已然完成,無論遭遇怎樣的懲罰都是罪有應得。

路易斯沒有回到煉金室休息,他靜靜地看著死者,尤其是勞倫斯。經過一番思考,一塊染血的藍色手帕被他從口袋中取出來,他輕輕地抬起勞倫斯安詳交叉的雙手,準備將手帕放在下麵。

這是丹尼的遺物,阿德萊德·拉克斯用它證明了自己的復仇。

如今諸事既畢,他也沒有必要再留著這東西了,或許該讓它去到主人的父親那裡,讓老人最後的心願得到滿足。

正午的陽光照下藥園,一點金光從手帕上亮起。

路易斯幾乎以為自己看錯了,但那閃光隨著角度的變化越來越耀眼。

他短暫地放下死者的手,將手帕收回到眼前細看,一根細而短的毛發就插在這織品之中。

栗色的毛發在陽光下閃耀著金光。

這顏色令人熟悉,當路易斯開始回憶它給自己的感覺緣於何處時,他的記憶從最近接觸的人中立刻翻找出答案。

楚德·奧斯馬爾。

隻有他的頭發是這個顏色。

路易斯已是有罪之人。

丹尼是害死了他的兒子,但無論如何,勞倫斯不該在他的復仇名單裡,勞倫斯和這件事沒有關係。

他至今也無法想明白自己殺死勞倫斯的理由,他隻是.想要這麼做,無論這有沒有意義,好像這麼做確實能令他好受。

接著是維爾家的人,他夥同一個暗裔殺死了他們。

福音派的教義並不要求他們與暗裔敵對,但這麼做顯然與教會內部平時所提倡的不符。

路易斯與他們無冤無仇,卻為了自己認為有利的事而殺死他們,盡管這一點似乎對鎮子的穩定有好處,但誰說沒有其他可以不流血的辦法呢?

他該想一個出來的,但他沒有這麼考慮過。

死者們閉著眼睛聽他的懺悔。

聽著一個已掌握了奇跡的聖職的懺悔。

是的,即使他已犯下著種種惡行,但奇跡還是發生在了他的身上。

奇跡的出現是否意味著他的行為不存在錯處?路易斯也思考著這個問題,他突然回憶起一位別派修士的話:“教會建立的初衷,隻不過是為了讓凡人理解到自身的渺小,還有神的偉大,這無關善惡。引導世人的道德是先驅們賦予聖職的責任。”

他當時以為這種說法乃是異端言論,如今看來,這種說法才是正確的。

是了,如果奇跡的存在無關善惡,那麼他能夠掌握奇跡當然不屬於意外。

神明不需要道德,也沒有什麼可以約束神,因為祂創造了一切,而看到祂的啟示之光自然也不會有善惡的門檻——這真是個真理,但路易斯多麼希望奇跡從此從自己的身上消失,好駁斥這個“真理”。

他翻起手掌,白光自他的掌心泛起,奇跡依然存在。

工作還要繼續,他心情沉重的放下手,為屍體解去衣裳,噴灑防腐的化學藥劑。

麥斯裡的祭祀會在這個步驟前切開死者的腹部,從中掏出易腐爛的內臟,再用鐵鉤和小勺伸進鼻孔,刮出含水的腦仁,同時在體腔內填充大量的香料吸乾水分,這麼做能使屍體的內部也不會腐壞,在當地乾燥的氣候保存中足以安放千年。

路易斯不用執行這麼多步驟,多恩沒有強製屍骸不腐的習俗,他隻是要令屍體在坐堂神父歸來主持正式的葬禮前保持完好,屍骸內部的腐壞無須在意。

他低聲念著經文,將棕褐色的藥水在死者的皮膚上抹開。

先是勞倫斯,再是維爾家的三兄弟。塗上防腐藥水後,他再為他們穿上衣物,死者安靜地躺在棺木中,好像一切都沒改變。

路易斯依舊提著壺,心中悵然若失。

他知道還有一位死者。

伊恩·拉撒路——那個追查暗裔卻找到他身上的青年人,他為了回來做一件毫無意義的事而殺了他,目的僅僅是不想讓對方妨礙自己。

現在這個青年的屍體應該在荒野中被野獸啃食。

他相信路易斯的聖職身份,相信奇跡代表的善良,一如曾經的路易斯,但路易斯做了什麼呢?

他利用了這個青年的信任,用著對方好心借給自己的武器殺死了對方。

一想到這裡,路易斯幾乎要窒息了。

他簡直不敢相信自己在沖動下做了那麼邪惡的事,而他竟沒有感到後悔。

隻是如果對方此刻沒有死,而是活生生地站在這裡指認他的所作所為,他也絕不會否認,因為他相信自己的使命已然完成,無論遭遇怎樣的懲罰都是罪有應得。

路易斯沒有回到煉金室休息,他靜靜地看著死者,尤其是勞倫斯。經過一番思考,一塊染血的藍色手帕被他從口袋中取出來,他輕輕地抬起勞倫斯安詳交叉的雙手,準備將手帕放在下麵。

這是丹尼的遺物,阿德萊德·拉克斯用它證明了自己的復仇。

如今諸事既畢,他也沒有必要再留著這東西了,或許該讓它去到主人的父親那裡,讓老人最後的心願得到滿足。

正午的陽光照下藥園,一點金光從手帕上亮起。

路易斯幾乎以為自己看錯了,但那閃光隨著角度的變化越來越耀眼。

他短暫地放下死者的手,將手帕收回到眼前細看,一根細而短的毛發就插在這織品之中。

栗色的毛發在陽光下閃耀著金光。

這顏色令人熟悉,當路易斯開始回憶它給自己的感覺緣於何處時,他的記憶從最近接觸的人中立刻翻找出答案。

楚德·奧斯馬爾。

隻有他的頭發是這個顏色。

路易斯已是有罪之人。

丹尼是害死了他的兒子,但無論如何,勞倫斯不該在他的復仇名單裡,勞倫斯和這件事沒有關係。

他至今也無法想明白自己殺死勞倫斯的理由,他隻是.想要這麼做,無論這有沒有意義,好像這麼做確實能令他好受。

接著是維爾家的人,他夥同一個暗裔殺死了他們。

福音派的教義並不要求他們與暗裔敵對,但這麼做顯然與教會內部平時所提倡的不符。

路易斯與他們無冤無仇,卻為了自己認為有利的事而殺死他們,盡管這一點似乎對鎮子的穩定有好處,但誰說沒有其他可以不流血的辦法呢?

他該想一個出來的,但他沒有這麼考慮過。

死者們閉著眼睛聽他的懺悔。

聽著一個已掌握了奇跡的聖職的懺悔。

是的,即使他已犯下著種種惡行,但奇跡還是發生在了他的身上。

奇跡的出現是否意味著他的行為不存在錯處?路易斯也思考著這個問題,他突然回憶起一位別派修士的話:“教會建立的初衷,隻不過是為了讓凡人理解到自身的渺小,還有神的偉大,這無關善惡。引導世人的道德是先驅們賦予聖職的責任。”

他當時以為這種說法乃是異端言論,如今看來,這種說法才是正確的。

是了,如果奇跡的存在無關善惡,那麼他能夠掌握奇跡當然不屬於意外。

神明不需要道德,也沒有什麼可以約束神,因為祂創造了一切,而看到祂的啟示之光自然也不會有善惡的門檻——這真是個真理,但路易斯多麼希望奇跡從此從自己的身上消失,好駁斥這個“真理”。

他翻起手掌,白光自他的掌心泛起,奇跡依然存在。

工作還要繼續,他心情沉重的放下手,為屍體解去衣裳,噴灑防腐的化學藥劑。

麥斯裡的祭祀會在這個步驟前切開死者的腹部,從中掏出易腐爛的內臟,再用鐵鉤和小勺伸進鼻孔,刮出含水的腦仁,同時在體腔內填充大量的香料吸乾水分,這麼做能使屍體的內部也不會腐壞,在當地乾燥的氣候保存中足以安放千年。

路易斯不用執行這麼多步驟,多恩沒有強製屍骸不腐的習俗,他隻是要令屍體在坐堂神父歸來主持正式的葬禮前保持完好,屍骸內部的腐壞無須在意。

他低聲念著經文,將棕褐色的藥水在死者的皮膚上抹開。

先是勞倫斯,再是維爾家的三兄弟。塗上防腐藥水後,他再為他們穿上衣物,死者安靜地躺在棺木中,好像一切都沒改變。

路易斯依舊提著壺,心中悵然若失。

他知道還有一位死者。

伊恩·拉撒路——那個追查暗裔卻找到他身上的青年人,他為了回來做一件毫無意義的事而殺了他,目的僅僅是不想讓對方妨礙自己。

現在這個青年的屍體應該在荒野中被野獸啃食。

他相信路易斯的聖職身份,相信奇跡代表的善良,一如曾經的路易斯,但路易斯做了什麼呢?

他利用了這個青年的信任,用著對方好心借給自己的武器殺死了對方。

一想到這裡,路易斯幾乎要窒息了。

他簡直不敢相信自己在沖動下做了那麼邪惡的事,而他竟沒有感到後悔。

隻是如果對方此刻沒有死,而是活生生地站在這裡指認他的所作所為,他也絕不會否認,因為他相信自己的使命已然完成,無論遭遇怎樣的懲罰都是罪有應得。

路易斯沒有回到煉金室休息,他靜靜地看著死者,尤其是勞倫斯。經過一番思考,一塊染血的藍色手帕被他從口袋中取出來,他輕輕地抬起勞倫斯安詳交叉的雙手,找書苑www.zhaoshuyuan.com 準備將手帕放在下麵。

這是丹尼的遺物,阿德萊德·拉克斯用它證明了自己的復仇。

如今諸事既畢,他也沒有必要再留著這東西了,或許該讓它去到主人的父親那裡,讓老人最後的心願得到滿足。

正午的陽光照下藥園,一點金光從手帕上亮起。

路易斯幾乎以為自己看錯了,但那閃光隨著角度的變化越來越耀眼。

他短暫地放下死者的手,將手帕收回到眼前細看,一根細而短的毛發就插在這織品之中。

栗色的毛發在陽光下閃耀著金光。

這顏色令人熟悉,當路易斯開始回憶它給自己的感覺緣於何處時,他的記憶從最近接觸的人中立刻翻找出答案。

楚德·奧斯馬爾。

隻有他的頭發是這個顏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