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二章 朝見(1 / 2)

  李順找人去附近伐木,就地做了一個龍攆,手上有煉金術士很快完工,找來六匹純色的駿馬,李順直接換上龍袍,大胤龍旗,華蓋舉起,浩浩蕩蕩地開向白狼部。

  這還真不是李順虛榮,天子自有威儀,前世有王師登島,島民見之軍容不整,故而輕慢,乃至於非議當朝。

  民間尚有:“衣帽蓋小人,言談壓君子。先敬羅衣後敬人,先敬皮囊後敬魂。不信你看杯中酒,杯杯先敬富貴人”之語。

  李順從不過高估計別人地情操,因為他自己也是個俗人。

  他對漂亮女人的包容度比一般的女人要高許多。手下的大臣,如果長得過於磕磣,他也會懷疑對方的能力,就算他有一些附庸風雅的愛好。比如看跳舞,聽音樂,欣賞古玩,那也是欣賞皮肉多過藝術,對價錢的敏感度高於價值。

  一個俗不可耐的皇帝必然是一個相對而言的不錯皇帝,因為他現實,從不會癡迷於某事某物。他的享樂也是根據生理需求和利益出發,對於精神上就沒有太高的追求,也就不會搞出什麼花石綱之類的事務,給他一堆石頭,還不如一塊黃金來的實惠。

  草原上,大胤龍旗出現的天際線上,六臂騎兵,宛如神兵天降。爾薩諸王與周邊各部族的首領站成兩排,夾道相迎。他們見此陣仗頓時心膽俱裂。不論他們心中是否真心歸附,麵對攜帶平定西北之餘威的大胤軍隊,皆不敢造次。

  李順禦駕到達,神將氣勢洶洶,眾人早已站立不住,被嚇得腿軟,單膝跪拜:“臣等恭迎聖天子,萬歲萬歲萬萬歲!”

  龍攆停下,李順掀開簾子,探出頭來,阿木狼立刻上前攙扶。眾人低頭,皆不敢直視天子。

  李順掃了他們一眼,目光最終停留在一道曼妙的身姿上,隨後向金帳之中走去,留下一句:“平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