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你可不是什麼孤兒吧。”路小璐其實挺不理解眼前這個人的。 眼前這個人呢,叫什麼張秋,自己取的名字。 她很奇怪,父母經常來學校鬧事,但是每次她都不在學校。 哦,我現在也不在學校。 逃課是她跟張秋的日常,雖然兩個人不是很熟,但是路小璐知道,隻有跟著張秋自己才能輕鬆跑出學校。 張秋其實不在乎帶出來的人是誰,隻要能陪她打會兒乒乓球就好了:“我當然不是孤兒了,怎麼了?” “你家裡人對你不好嗎?還是怎麼了,怎麼他們來找你,你都不理睬他們的?”路小璐挺好奇的,見張秋不排斥,就繼續問。 “不知道,按你們的意思他們對我挺好的,但是我不喜歡。” “什麼叫按我們的意思?”路小璐不理解。 “我父母已經離婚了,但是他們為了照顧我,買了個大一點兒的房子,我們還是住在一起,但是他們彼此不說話。” 路小璐沒說話,繼續聽著。 “每天早上我媽就會做好三個人的飯,然後我們坐在一起吃飯,他們跟我絮叨著不同的話題,然後我爸送我去上學。中午的時候我爸公司離我這裡近,會過來給我送飯吃。等到了晚上回去,他再送我回去,我們坐在一起,他們跟我聊著一天的話題。” “就這樣的情況了也算離婚?好多家庭沒離婚也沒有他們默契吧。” “隻是有我的場合如此罷了,沒有我的家裡,空氣仿佛都冰冷凝固了一樣。”張秋默默撿起乒乓球,抬頭看了看天空。 陽光有些黯淡,慢慢西斜,夜空仿佛下一刻就要擁抱星辰。 “我們周末的時候偶爾會出去玩,外麵很多地方我們都去過。就好像永遠不會厭倦一樣,繞著這個城市一圈又一圈。這個城市感覺好渺小,隻需要幾個小時就能從城西遊蕩到城東。城西有荒蕪的廢土,城東有飄香的花朵。時不時路上會有驚喜,搭建起商演或者浪漫的告白。熙熙攘攘的人群看著那麼陌生,卻又仿佛似曾相識。” “坐在門口曬太陽的小老頭,永遠在拖地的大媽。我好像認識他們,可是我甚至沒有跟他們說過一句話。” “路小璐,就像我父母對我好一樣,我對這裡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可是我一心想離開這裡。” “我也一心想離開我這個家庭。” “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等你……”路小璐想說什麼也沒有說出口:“想去就去唄,誰也管不著你。你想去大城市還是想去國外?你喜歡哪裡就去哪裡唄。” “我哪裡都不想去,因為我不知道我喜歡哪裡。” “我就沒這種想法,我喜歡的東西可多了,我喜歡尚羽潔,喜歡大帥哥,喜歡追劇。我每天都沒時間去看劇,我愁都愁死了。”路小璐撇撇嘴:“那你喜歡乒乓球咯,每次出來都跑出來打乒乓球。” “當然喜歡了,難道你不喜歡嗎?” “我怎麼可能喜歡打乒乓球,不是看你喜歡才跟著你打的。不打乒乓球我也沒別的事情能乾,我一沒錢,二沒路子。” “不喜歡的事情為什麼要去做呢?” 路小璐語塞,可是自己喜歡的東西,自己得不到啊,這不廢話嗎。 她看著張秋的眼睛,那雙眼睛無聲向她傳遞著什麼信息,那一瞬間她讀懂了張秋想要告訴她,但是沒辦法說出口的東西。 其實我跟這個叫張秋的人交集真的很短。路小璐開始回憶。 考完高中之後就沒有見到過她了,不知道她是按著自己的夢想離開了這個城市,還是真的不上了,去了不知名的地方去打工。 我沒有心思尋思那麼多的東西,關於別人的東西。 我隻是記得我喜歡的東西真的有很多。 在初中的時候,我喜歡拉著張秋去逛街,進各種店裡遊玩一番,我記得小店裡有講故事的老頭,路上有串糖葫蘆的師傅。 尤其是陽光灑落在身體上,肌膚,睫毛,每一分每一寸的時候,我興奮的撫摸著往來的微風,夾雜著熟悉又復雜的氣息。 我喜歡借隔壁同學的隨身聽,聽尚羽潔出的新歌,默默哼唱,記載歌詞的本子一本又一本。有時候我分不清我自己是喜歡歌曲,還是唱歌的人,還是喜歡字跡工整的自己。 我喜歡隨手塗鴉,在本子的每一個空隙亂寫亂畫,畫著星辰,畫著眼睛,畫著多情,方寸之間,星星點點。 我會想起一樣的夜空,繁星爬滿帷幕,閃爍著自信的光芒,我把兩根手指放在眼前。 我捕獲了星辰。 所以時間即便拉著漫長又久遠,這些星星點點也沒有從我記憶中消失,我仍然記得一個叫做張秋的人。 我最後一次見她,也是在高中的時候,她說自己去了外麵的星球,去了更遠的地方。 她看到了無法描述的世界,以至於她在那裡完全回想不到這個世界的美好,就算是那清涼的風,湛藍的天空都仿佛蒙了煙塵。 她說她還沒有找到自己喜歡的東西,她還要去更遠的地方。所以她又離開了這裡,我們也再也沒有見麵。 真是個喜新厭舊的家夥,有了新的夥伴,就把我忘的一乾二凈。 也可能隻有我還對這個人有些許印象吧。 我其實有些沾沾自得的,我記性太好了,如果是別人,也許早就忘記了這麼一號人物了。 她那麼不起眼,那麼不願意跟人交流。 好像人總是喜歡那些能拿來吹噓的牛人,如果張秋是個學霸,又或者做了什麼驚天動地的事情,也許逢人見麵都要吹噓一下自己曾經見過她。 可是為什麼會這樣呢? 我想不明白,我隻是知道我喜歡很多東西。 我仍踏著腳踏車狂奔在河的兩岸,飛馳的狂風把我的長發吹的四散。 我還是在昏暗的房間裡偷偷看著借來的漫畫。 我渾渾噩噩,終日不知何所謂終點。 那首歌我已經唱了一萬遍了,其中的細節點滴隻有我知曉,沒有人能比我更熟練的背誦其中的詞句。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 我哼唱著清晰的旋律,仿佛是我的戰利品。 我步履蹣跚,仍要去到所謂的終點。 有一半的夜空消失了,代替他的是數不清的光怪陸離。 我已經很久沒有看過那電影了,連書架的上的書也落了灰塵,我口口聲聲說過愛的東西,我再也沒觸碰過。我隻知道時間洶湧奔騰,撞擊在脆弱的胸膛,怦然炸裂,被狂風席卷。 我拚命的想要握住流逝的細碎,可我到底又是為了什麼呢。 是想要證明我熱愛這一切,可我真的熱愛這一切嗎。 我隻是愛上一件事情之後,就拋棄了過去的東西罷了。 我總是想著如果忘記該多好啊,這樣我就不用再跟自己過不去了。我為什麼總是要為難自己呢?明明這個世界上並沒有人責怪我。 我欺騙著自己做著附和別人的事情,我喜歡的東西也總是沒有得到。我的時間都浪費在無意義的慌張裡,我總是沒有勇氣。 如果我跟張秋一樣,喜歡就去做,不喜歡就不去做,也許我會有更多的時間沉溺在我愛的事物裡,即使我的喜愛是那麼的病態。 或者說,從此附合別人,永遠失去自我。 我又想起來了許多年前的夜晚,那天的在做什麼我不記得了。我跟著張秋在街上什麼也沒做逛了一圈又一圈,我跟著她聊著關於以後未來。那天我不記得晚風有沒有吹來,不記得燈光照射在她臉頰的樣子。她站在光亮裡,雄武的像個女武神。 我伸出手,想要抓住光亮。 我本可以走入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