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不許動(1 / 1)

魏成與趙莉穎一直都在趕路。   與逃亡者相差了五小時,生怕黃雷林蓉二人繼續逃竄,上廁所都是火急火燎。   時不時手機傳來隊友的消息,在聽到陳偉庭三人落空時,還挺開心。   嘴上不說,心裡都想拔得頭籌。   尤其他倆逮捕的對象是黃雷,逃亡者裡隊長級別的存在,若是能將他成功緝拿歸案,絕對是件能夠炫耀的事。   作為《大偵探》裡的常駐嘉賓,魏成對於這種模式不算陌生,而且特別期待。   在之前的會議以及和自己經紀人的閑聊之中,節目組雖說並沒有給出大概的結束時間,隻要所有逃亡者被抓住,便是結束。   這讓魏成覺得有些輕鬆,估計隻要幾天就能完成。   畢竟追擊者優勢大,不僅有退休警探坐鎮,還有各種先進的設備,逃亡者想要生存太難了。   相比於範晨晨他們接到的任務,自己二人相對直接有效了許多。   目標,目的地都比較明確。   二人一刻不停的高速行駛,終於抵達了馬鞍山,並且通過線索,在某個酒店的門口找到了那輛蘇A的紅旗。   “沒錯了...”   魏成坐在駕駛室裡,低下頭,看了看十幾樓高的酒店。   “你趕緊聯係李老師,問問我們現在怎麼辦。”   趙莉穎點點頭。   李同得知找到車輛後,首先是疑惑,這麼簡單麼?   主要是寧舟太秀了,不管是從新街口逃生,還是打劫司機,逃到小鎮,他的表現比想象中要狡猾的多。   猜想中,應該是黃雷做的計劃。   除非黃雷並沒有看見路邊的監控,不曉得自己的蹤跡已然被發現,否則,大喇喇的住酒店,著實不是什麼聰明的行為。   不過,既然看到了,不能放棄,肯定得去查證。   於是下達了抓捕命令。   下車時,魏成摸了摸腰間的彩彈槍,這是他們的武器,不過,抓捕的還是D級逃亡者,不允許使用,隻能震懾。   也就是說,他們必須控製逃亡者,才算抓捕成功。   一進酒店大堂,二人先環視了一圈,沙發上坐著個大姐,顯然不是目標。   “你好,我是魏成。”   確定大堂之中沒有逃亡者,魏成來到了前臺,簡短地將來意說了一遍。   自己正在拍攝逃亡節目,代表著追擊者,要詢問幾個問題。   小姐姐有些懵逼,不過她認出了魏成,開心地點了點頭。   “有沒有見過黃雷老師還有這位。”   趙莉穎拿出了照片。   “沒有!”   認真觀看之後,前臺小姐姐確定地點頭,並且在電腦裡查了,確定沒有他倆的名字。   魏成並不意外,不會那麼蠢,用自己的身份證開酒店的房間。   “那林國慶呢,1969年金陵出生的男性。”   “稍等...有...下午三點入住的,開了個標間...”   魏成與趙莉穎互換了眼神,有戲。   “1216,邊套,雙人間,這是萬能卡,需要我陪著去麼?”   小姐姐也跟著激動。   “好。”   進電梯的時候,小姐姐還補充了信息,外頭的車確實是林國慶的,不過黃雷老師她沒見著,酒店生意不錯,人來人往,她也不會去注意。   很快,電梯抵達十二層,走出的那一刻,魏成心跳加快。   到了門口,請勿打擾的燈亮著,更是讓他們覺得來對了地方。   滴滴..   萬能卡成功打開了門,他們倆沖了進去。   “不許動,我們是追擊隊!!!”   ...   “沒被發現吧...”   “放心,根本沒人在意我。”   偌大的停車場裡,一輛灰色的麵包車毫不起眼,誰都沒想到,裡頭躲著六位明星逃亡者。   在三點多時,白敬庭成功地接到了侯鳴昊三人。   大白天的,不敢亂跑,也暫時沒敢去寧舟說的小招待所,有被認出的可能。   從早上出發到現在,幾乎都沒吃東西。   侯鳴昊的記性不錯,外頭有個煎餅攤,自告奮勇地出去買了食物。   隻能說,做了虧心事,真怕鬼敲門。   現在的身份會讓幾人不自覺地產生危機感,似乎隨時會被發現。   不過當他去購買煎餅時,才發現人家根本不在意。   老板在烙餅,顧客則是低頭玩著手機。   順利地拿到餅回到車上,侯鳴昊說出了感受。   “黃雷老師不是說了,正常人不會去在意自己是否被跟蹤。   但咱們不一樣,屬於公眾人物,認識的人不少。   加上節目宣傳鋪天蓋地,還是應該小心為妙。”   幾個小時沒吃喝的六人香甜地啃著煎餅,不過,還是相當警惕,聽見啥聲響,立刻會躺下。   “多虧了寧舟,有輛車,方便了很多。”   “是啊,也不知道他現在是什麼情況,對了,他讓我去藏兩千塊錢。”   “不著急,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 等晚上再說。”   張靜怡喝了口水。   “我有個想法,你們聽一聽。”   “說吧。”   “咱們的藝人朋友那,肯定是不能去的,對吧。”   小姐姐看了看幾人,見沒人反對,繼續說道。   “我呢有個同學,從小學相似,一直到現在還有聯係。   他高考失利之後,沒有選擇讀其他學校,而是在家裡的企業幫忙。   後來到了魔都,開始自己做生意,二房東。”   “什麼是二房東?”   “就是把一大套房子租下來,然後自己改裝後再租給散戶這樣。”   “我聽說這不是違法的麼?”   張靜怡點頭又搖頭:“我之前也是這麼認為,如果合同裡明確寫著不允許轉租,那就是違法,如果沒有明確寫明,屬於鉆空子。   亦或是大房東同意,也沒問題。”   眾人識趣地沒有多問。   “你的意思是...”   “他經營著十幾套房子,咱們要是去招待所啥的,人多眼雜,有被發現的危險。   我這朋友的房子都是在小區裡頭,電子門鎖,手機轉租,基本誰都不認識誰。”   “我覺得可行。”   “要不問問黃老師和寧舟?”   “他們現在不知道什麼情況,貿然打電話有些冒險。”   “其實都有被發現的風險,要不你先打電話問問你朋友,看看有沒有空的屋子。”   “好。”   六人裡多數都同意,張靜怡找出了朋友的電話,換著新手機打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