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光清澈,微風拂過,道路兩旁樹影娑婆,沙沙作響。 李長歌獨自一人走在空闊的大街上,每走一步都會有莫名的感觸。 街還是這條街,樹還是這些樹,黑還是這樣黑。 李長歌所在的小區已經很老了,身旁的樓房最高的也不過七層,路邊的街燈也早就年久失修。 這讓已經習慣了,動不動幾十層摩天大樓,霓虹大廈的李長歌,感到陌生又熟悉。 沒記錯的話,當時好像是為了上學方便,他家才搬到這個小區的,現在已經住了差不多十來年了。 李長歌很快就走到了自家樓下,看著眼前陌生而又熟悉的六層小樓,李長歌一時之間,也是有些躊躇。 微微調整了一下情緒,李長歌才直接上了四樓。 看著眼前大門上,已經有些破損了的對聯,李長歌正猶豫著要開門。 同時想著自己父母如今的樣子,還有自己一會兒該說些什麼。 隻是還沒等李長歌掏出鑰匙,熟悉的門扉就已經打開了。 “一聽這腳步聲,我就知道肯定是你這小兔崽子,怎麼一直站在門口,這麼長時間都不開門啊!是不是門鑰匙掉了?” 那是一個係著淡黃色圍裙,戴著紅黑相間袖套,長得並不好看的中年婦女。 但看著李長歌的眼神,卻滿是慈愛,這正是李長歌的媽媽趙國香,一個很普通的中年婦女。 如今在一家超市上班,一個月拿著一千五百塊的工資。 “媽。” 在一次看到年輕了十幾歲的自己老媽,李長歌含糊不清的叫了一聲,低著頭走進了家門。 怕自己老媽看到,自己眼角的淚痕。 家還是李長歌記憶中的那個家,小小的二室一廳,幾乎承載了李長歌所有的青春回憶,從小學到高中畢業。 客廳的餐桌上擺放著一杯牛奶,自從李長歌上初中之後,每天早上還有晚上,李長歌的媽媽都會為他準備上一杯牛奶。 這時李長歌的爸爸,則正坐在沙發上,看著電視節目寶蓮燈。 李長歌的爸爸是一個看上去有些黑壯的男人,叫李建國,現在開了一家小小的電器維修店,維修一些比較簡單的電器。 生意並不是太好,但也並不是太差,最起碼日子總能維持下去,在這2010年,一個月還是有三千多到四千的收入的。 聽到李長歌回來的聲音,李建國也不管電視劇情正放到精彩處,剛好是孫悟空和楊戩的巔峰對決,直接就從沙發上站了起來。 “是長歌回來了,這段時間讀書辛苦了吧,你媽給你留了飯菜,正放在保溫爐裡熱著,你把它拿出來吃點吧。” “你們學校的飯菜爸也見過,確實弄的不怎麼樣,色香味就不說了,還沒什麼油水,你現在正是長身體和高考的時候,必須得有足夠的營養才行。” 李長歌從保溫爐裡取出了飯菜,他媽媽做的飯菜很豐盛,總共三個菜,一份酸辣豬肝,一份青椒肉絲,還有一份魚香茄子,都是李長歌平時喜歡吃的菜。 說起來李長歌,差不多也有一年多的時間,沒有吃過媽媽做的飯菜了,還是記憶中那熟悉的味道。 吃完飯後,李長歌又陪著父母聊了一會兒天,看了一會兒電視劇,又洗了個澡,才回到自己房間,現在已經是晚上23:30了。 印入眼中的,是有些破損的衣櫃和臺桌,臺桌還擺放著幾本漫畫,七龍珠,哆啦a夢,魔法美少女戰士,還有兩個奧特曼的模型。 李長歌隨手拉開抽屜,就從裡麵取出了一本,已經有些破損泛黃的日記。 承載著李長歌從小到大的記憶和願望,三歲的李長歌我要當太空人,五歲的李長歌我要仗劍走天涯,當一名俠客,行俠仗義除暴安良。 八歲的李長歌,我要成為一名優秀的警察,把所有的壞人都繩之以法。 十歲的李長歌,我要成為一名大老板,大富豪,然後再把所有的錢都捐出去,改變民生,讓每一個人,都能有房子住,有錢看病有錢養老。 十二歲的李長歌,我要成為如同自己偶像一般的男人,為中華之崛起而讀書....... 李長歌一頁一頁的翻著日記,所以夢想什麼的,對於大部分普通人來說,跟做夢也真的沒什麼區別。 大部分人的一生沒什麼快意恩仇,轟轟烈烈,有的隻是為了生活而不斷操勞奔波。 李長歌搖了搖頭,隨手就把舊時的日記丟在了一邊,也算跟過去的自己告了個別。 便打開了電腦,登錄了qq。 李長歌的qq好友並不多,總共加起來,也就隻有七個的樣子,其中有一個叫夜語的qq好友,李長歌更是有好長一段時間沒有聯係過了。 而這次李長歌專門登錄qq,為的就是聯係這個叫做夜語的好友,夜語本名叫做秦思思,跟黃秋雨一樣,同樣也是李長歌的發小。 甚至可以說,他們兩人認識的時間,比黃秋雨還要早得多。 李長歌和黃秋雨認識的時候,已經是小學六年級了,而李長歌和秦思思,卻是幼兒園就認識了,真正的發小。 那一天是李長歌第一次上幼兒園,同樣也是秦思思第一天上幼兒園。 那一天秦思思尿在了身上,哭的很是大聲,當時也才五歲左右的李長歌,學著媽媽的樣子,幫幼兒園的老師一起給秦思思換了內褲。 事後還揍了幾個,笑話秦思思的同學一頓,李長歌和秦思思,也就此認識了。 秦思思除了是李長歌發小外,還是一名富家千金,家裡是做大生意的非常有錢。 秦思思家裡具體是做什麼生意的,有多少錢,李長歌並不太清楚。 隻記得自己讀四年級作業的時候,秦思思家裡派司機來接過她,開的那種帶小金人的車子。 那時的李長歌,整天還隻知道,看櫻桃小丸子,百變小櫻,蠟筆小新,哆啦a夢之類的動畫片,對於車子完全不懂,也並沒有興趣。 隻覺得這車子非常難看,以後他要是買車的話,絕對不能買這麼難看的車子。 當時秦思思還邀請過他一起上車,隻是被那時的李長歌嫌棄的拒絕掉了 當時的李長歌,並不知道這個世界上,還有一款車子叫做勞斯萊斯,找書苑www.zhaoshuyuan.com 隻是一輛車子的錢,很多人不吃不喝乾上一輩子,甚至是兩輩子,都未必能攢夠。 甚至隻是車子配套的一把雨傘,就足夠很多普通家庭,吃喝兩三年的了。 至於秦思思家裡這麼有錢,為什麼還會和李長歌,這種普通人家的小孩,上同一所幼兒園,同一所小學,那就和秦思思的佬佬有關了。 秦思思上幼兒園之前,家裡就已經開始發績了,靠著做生意,已經攢下了第一桶金。 不過做生意就是這樣,兩天窮三天富的,有的時候財源滾滾,有的時候則又周轉不靈, 臨近秦思思上幼兒園那段時間,秦家的生意卻是出現了一些問題,資金鏈開始周轉不開,幾乎每個星期都有人上門追債。 害怕追債的人會一時想不開,做出什麼極端的事情,為了保護秦思思的安全,秦思思的父母乾脆就把她送到了姥姥家。 之前李長歌就讀那所幼兒園的園長,和秦思思的姥姥也認識,園長的爸爸和秦思思的姥姥,曾經都是一起下過鄉的,所以把秦思思送到那所幼兒園就讀,秦思思的姥姥也放心。 秦思思剛上小學的時候,家裡就已經度過了危機,並且資產還翻了好幾倍,在魔都那邊都買了大平層。 秦思思的父母,本來都打算把秦思思接回去的,不過秦思思的佬佬,這個時候卻舍不得自家外孫女了。 秦思思同樣也舍不得自己佬佬,還有李長歌這個朋友。 所以秦思思的父母,乾脆就讓秦思思留在了她姥姥家,自己隻是偶爾開車過來,看看秦思思。
第5章家(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