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開局即王炸,1張神專!(1 / 1)

“我曾難自拔於世界之大,   也沉溺於其中夢話,   不得真假,不做掙紮,不懼笑話,   我曾將青春翻湧成她,   也曾指尖彈出盛夏……”   ……   “那些年錯過的大雨,   那些年錯過的愛情,   好想告訴你,告訴你我沒有忘記……”   ……   “oh!   夜空中最亮的星,   能否記起,   曾與我同行……”   ……   “因為愛情,怎麼會有滄桑,   所以,我們還是年輕的模樣,   因為愛情,在那個地方……”   良久,袁韜艱難地抬起頭來,用看怪物的目光看向了陸遠。   一個人想要寫出一首好歌,其實不算太難,水準之上的創作人,誰還沒有靈感如尿崩的階段?   難得是持久!   持久地保持高質量輸出!   更難的是橫跨不同的曲風,持續地高質量輸出。   一般而言,每個知名的創作型歌手都有著獨屬於自己的風格,比如周董、力虹、JJ,他們的歌,風格都極為鮮明。   熟悉他們的人,隻聽曲子,大概就能猜出是誰的歌。   風格鮮明,一是為了保持自己的特色,加深在歌迷心中的印象,二來嘛,在熟悉、擅長的領域,更容易產出高質量的作品。   然而,陸遠卻打破了這一規律。   五首新歌+五首快男舞臺上演繹的歌,風格極為多變,並且,每一首的質量都相當高。   都具備金曲的潛力。   華語樂壇出現過陸遠這樣的歌手嗎?   一時間,袁韜還真想不起來哪個人名。   或許曾經有,但成名的創作型歌手中,絕對,絕對找不到陸遠這樣的‘怪物’!   ‘完了。’   ‘自己好像又要上套了。’   明明知道前方有陷阱,但袁韜卻心甘情願地往裡跳。   畢竟,前方潛在的收益,太大了,大到足以讓他讓步,讓很多步的那種。   從千禧年至今,內地雖然也出了不少好歌手,但華語樂壇仍是港臺歌手的天下。   半壁江山都不止!   尤其是創作型歌手,內地這邊還沒有出現一個能同周、王、林、陶相抗衡的歌手。   港臺地區的娛樂業,太發達了,每年都有出彩的新人冒出來。   男歌手中,千禧年前,香江有四大天王,千禧年後有周、王、林、陶等小天王,一波接一波,內地歌手被打的潰不成軍。   也就最近兩年,依托選秀節目,冒出了不少新人,雖然仍舊和港臺地區有較大的差距,但選秀出來的新人,已然初步展現出恐怖的潛力。   李玉春就是其中的典型。   “小遠,關於分成你是怎麼想的?”   “要不,我先提一個方案?”   話說到這個份上,也就意味著袁韜放棄了‘抵抗’。   隻要能簽下陸遠,付出再大的代價,也是值得的,誰能拒絕一個渾身散發著金光的歌手?   金子的金!   “袁總,您請講。”   袁韜調整了一下情緒,直接明牌。   “代言、商演、演唱會等分約,第一年六四,我們六,你四,第二年,五五,第三年,四六,我們四,你六。”   “第四年,七三,你七,我們三。”   “第五年,八二,伱八,我們二!”   “另外,華藝承諾,公司內部給出的資源,不會低於雨泉、楊坤。”   “關於這一點,希望小遠你能夠理解,畢竟,他們一個是公司的元老,一個是早已成名的內地天王,你一進來就踩在他們頭上,不利於公司團結。”   “不過,我堅信,憑你這張新專輯,明年的這個時候,你就是我們華藝無可爭議的一哥!”   陸遠沉吟片刻,試探性地報價。   “第一年,五五,第二年四六,第三年,三七。”   世界上沒有免費的午餐,雖然陸遠是自帶流量的選秀天王,但華藝也不是什麼小公司。   往後,陸遠還要借用華藝的渠道,利益方麵寸步不讓,即使簽約了,心裡也會留下疙瘩。   聽到這個稍顯‘過分’的分成比例,袁韜竟然沒有第一時間反對,而是陷入了沉思。   有戲?   陸遠其實隻是想試一試,就地還錢嘛,結果,袁韜似乎願意讓步?   半晌,袁韜轉而問起了別的。   “第四、第五年呢?”   顯然,他已經傾向於答應了。   “袁總,我們可以簽3+X的合同,三年之期期滿,具體比例到時候再談,同等條件下,華藝擁有優先簽約權。”   “這個提議,怎麼樣?”   “這,我需要向上級請示一下。”   袁韜略帶歉意的笑了笑:“小遠,麻煩你稍等一會,我很快就回來。”   這一回的請示,不是推辭,而是真真正正的請示。   同一個新人簽下這樣的條約,袁韜必須要和大股東華友商量商量,如果不事先請示,華友那邊說不定會懷疑他的能力。   不是我方太弱,而是敵方太強!   此役,非戰之罪!   “您請!”   陸遠仍然和上次一樣,起身將袁韜送到了門口。   看著袁韜步行前往酒廊中的一處卡座,陸遠默默地收回了視線。   雖然最終結果還沒出來,但他有一種預感。   此事,多半能成。   近年來,華友世紀大動作頻頻,找書苑www.zhaoshuyuan.com 然而卻沒能止住公司營收下滑的勢頭。   上市公司是需要對股東負責的。   華友為什麼要和光線合並?   一切都是為了自救!   眼下,光線和華友看似處於蜜月期,但擁有後世記憶的陸遠卻知道,這項合並案最終卻是以破產結束。   一個大火的藝人之於一家上市公司,其意義不單單是吸金能力,提升股價,增加公司未來預期,更重要。   後世,多少上市公司因為一部電影大賣,從而股價飆升?   在藝人身上失去的,最終會從金融市場取回來,而且通常收獲的,遠比投入的要多得多。   華友,他吃定了!   三年之期一滿,主客易位,到了那時,想要再和他續簽合同,單純靠錢,可就不行了。   另一邊,袁韜的請示工作進行的並不是很順利。   一個新人第一年的分成就是五五,除了有特殊關係的,業內從來沒有出現過這種‘離譜’的合同。   “王總,是,這份合同的比例確實誇張了一點。”   “但,請你相信我!”   “陸遠值得!”   “他配得上這份合同!”   “就在剛剛,我見到了陸遠的新歌。”   “沒錯,他第一張專輯的錄製工作已經完成,並且完成度很高,除了MV沒拍之外,我找不到其他的缺點。”   “王總,我可以斷言,這張專輯是一張神專!”   “新專輯裡的十首歌,每一首都能當做專輯的主打歌!”   “我可以用我的名譽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