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架感言(1 / 1)

發書一個多月,終於走到了上架的這一天。   明天中午十二點後,正式開通VIP章節。   保底五更!   首訂破千的話,加五更!   在這裡,作者君首先感謝各位讀者老爺們的支持,沒有你們,這本書也走不到這一天。   其次,感謝責編朱砂巨,即使這本書的成績不算太好,但仍然沒有放棄。   四輪推薦上架,作者君已經很滿足了。   最後,再次感謝各位讀者老爺,你們是作者的衣食父母,怎麼感謝都不為過。   砰!   砰!   砰!   先磕為敬!   關於上架之後的更新問題,如果首訂破千的話,天樂盡可能在保質保量的情況下,每天三更。   之所以不喊每天萬更,那是因為作者君很難做到。   做不到的事,盡量不承諾。   三更,努努力,還是能做到的,哪怕手殘,頂多就是每天在電腦前多坐兩三個小時。   至於打賞什麼的,各位隨意,能訂閱作者君已經非常非常感激了。   上架之前,解釋一下相關的問題吧。   大家的留言我都看了,不論是批評,還是鼓勵,作者君都很重視,也很感謝。   對於詬病比較多的地方,作者君這裡解釋一下吧。   首先,是《成都》這首歌的問題,這一點,當初確實有欠考慮,就像某位書友說的一樣,在魔都的鄉下走一走。   唔。   這樣的話,稍微有那麼一點點合適。   其實,我也想過修改前文,但改了兩個版本,都不是很滿意,劇情的銜接會出問題。   怎麼看都覺得別扭。   第二點,也就是主角的背景問題,這也是飽受詬病的一點。   老書過來的讀者,或許知道,本書的創作初衷,稍微有點草率。   一句話形容,打開Word就是乾。   起初,作者君是看了窮哈和龍叔的新電影宣傳片,突然被預告片的畫麵GET到了,然後找了一圈帶窮哈的文娛文。   結果發現不太合口味。   於是,作者君就打開文檔,半天寫好了六千字的大綱。   主角選擇《快男》出道,一是因為快男的熱度,二來,也是不想和原身家庭,也就是大伯產生過多的牽扯。   出道就沾上官字,這個標簽很難脫下來。   設置大伯這條線的目的,有兩個。   一是為了規避某些不可描述的風險,比如什麼‘爺爺,我要這個’,二和堂姐這條線有關係。   堂姐和主角的第二桶金息息相關,金融是一個非常復雜的體係,如果不是專業人員,哪怕知道一些大勢,也很難賺錢。   就拿美股舉例,那麼多的金融衍生產品,普通人根本不知道怎麼買,怎麼對沖,怎麼賺錢。   好吧,主要是作者不懂,沒接觸過美股。   此外,堂姐也是窮哈父親換心的契機之一。   大伯這條線,占據本書的篇幅會非常非常低,頂多也就百分之零點幾,但效果卻很關鍵。   第三點爭議是配角的問題。   陸遠和曾梨的年齡差,有十一歲。   這個呢,就和作者自己的私心有關係,當年看《男才女貌》時,除了陸易,記憶最清晰的就是顏如玉(曾梨飾演)。   當時作者就覺得女二比女主林X如漂亮多了。   30出頭的曾梨,怎麼說呢,年齡感不是很重,看起來跟二十多歲沒什麼區別,所以,後來就加了曾梨。   第四點提出比較多的問題是簽約。   怎麼說呢,以陸遠的條件,走獨立音樂人路線,也必然能夠成功。   但太慢了一點。   關於這一點,可以參考刀狼,刀狼當初為什麼會受到娜英等人的抵製?   歸根到底,還是利益二字。   港臺圈為什麼盛贊刀狼?   因為他們之間沒有太多的利益牽扯,其次,也和環境有關係,港臺地區正值黃金時代的末期,那邊的音樂人也不太怕挑戰。   至於,為什麼簽約華藝,而不是海蝶、索尼之類的大型唱片公司,最關鍵的原因是華友世紀。   彩鈴比發唱片賺錢多了,但前提是歌手能不能拿得到?   07年,SP公司已經過了躺著賺錢的時期,在納斯達克上市的華友世紀,也看到潛在的危機。   急於尋求轉型,從單獨的內容供應方,轉向為上下遊全打通的文娛公司。   短短兩三年,華友世紀豪擲上億的真金白銀,各種買買買。   但華友買下的公司,怎麼說呢,都是那種過了巔峰期的公司,用不良資產來形容也不為過。   為了轉型,華友世紀還和光線傳媒搞過合並。   陸遠的橫空出世,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 之於華友世紀而言,就像是一根救命稻草,必須牢牢的抓住,所以,在彩鈴端這一塊,華友世紀不會坑主角。   在主角起步的這兩年,彩鈴端的收益,也是另外一頭現金奶牛。   第五點問題。   就是那個當場寫歌,其實寫這一張主要是為了玩梗來著,畢竟,大多數文抄文都有這麼一出。   不過,看樣子是玩梗失敗了。   各位讀者大佬請放心,在劇情設計中,全書也就這麼一次當場寫歌。   差點忘了。   還有龍耽霓的事。   這一點,作者君在圈內的帖子裡有解釋過,主角為什麼不強行打臉龍耽霓。   因為龍耽霓背後的天娛是湘南文廣,一手締造了超女和快男的龍耽霓,在湘南文廣內部,地位並不低。   主角大伯隻是SMG的高層,手伸不到湘南文廣那邊去。   有書友說了,打招呼是不是可以?   肯定可以。   但湘南那邊,不可能因為這樣‘小小’的矛盾就棄用龍耽霓,頂多就是那種自罰三杯,然後繼續當她的天娛負責人。   這麼寫的話,反而會更憋屈。   作者君個人認為,陸遠憑借自己的本事,通過商業運作,搞垮天娛,毀了龍耽霓的事業,才是更爽的做法。   這也是劇情設計之一。   最後的最後,再次感謝各位的支持,明天上架,還請大家多多支持,拜謝!   ▄█?█●給跪了   ▄█?█●給跪了   ▄█?█●給跪了   重要的事情說三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