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 我來!(2 / 2)

  少頃,一段經典的音樂前奏響起,老唐麵露微笑的湊到麥克風前,淺淺開唱。

  “I used to hurry a lot I used to worry a lot

  我曾忙忙碌碌,也曾戰戰兢兢

  I used to stay out till the break of day

  還會整日遊蕩無所事事

  Oh that didn't get it

  這樣下去沒有意義……”

  這首歌是老鷹樂隊1979年發布的單曲《The Long Run》,最高排在公告牌單曲榜第八的位置。

  一聽歌曲的前奏,熟悉的人就能認出這是老鷹樂隊的風格,典型地鄉村搖滾音樂。

  緊接著,老鷹樂隊一連唱了十二首歌,雖然鄉村搖滾的唱腔不是很費嗓子,體力消耗也不算太大。

  雖然老鷹樂隊的幾個人,人人都能擔當主唱之職。

  但他們到底是一群六十歲出頭的老人,連續彈唱一個多小時,對於個人體力已然是一個巨大的考驗。

  隨著音樂聲息止,老唐麵露笑容的和現場的歌迷打了個招呼。

  “hello,誒瑞巴得!”

  “今晚的演唱會將會很漫長,我,喬(吉他手),格列(吉他手、鍵盤),蒂莫西(貝斯)都是一幫六十歲的老頭。”

  (笑)

  “所以,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 我想我們需要休息一下。”

  “不過,誒瑞巴得,你們不需要擔心冷場,接下來,請讓我為大家介紹一位來自東方的天才歌手——盧卡斯·LU!”

  話音剛落,陸遠乘著升降機從後臺緩緩升起。

  與此同時,大屏幕上的畫麵也隨之一變,陸遠出現在了熒幕之中。

  “嘿,盧卡斯,向大家打一聲招呼吧。”

  旋即,老唐和陸遠進行了一段簡短的互動,以談話的方式將陸遠介紹給了臺下的歌迷。

  其實,當臺下的歌迷看到陸遠時,不少中老年歌迷都是下意識的皺了皺眉。

  代溝,是不分國界的。

  一如四五十歲的中老年人不會去聽周傑綸,阿美瑞卡的中老年歌迷,也很少關注新生代樂壇。

  他們更喜歡像老鷹樂隊、警察樂隊、披頭士樂隊、琳達這樣的老牌巨星。

  畢竟,這是他們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