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改善(1 / 1)

陳王莊四周的山脈叫烏雲山,曾多年烏雲蓋頂,雷雨天氣很頻繁,一直到建國後才慢慢好轉。   整個縣城被烏雲山圍在中央,曾經的縣城名字就以烏雲來命名。   後來在五十年代才把烏雲改成了淩雲。   陳淩來到烏雲山腳下,很容易就找到那一大片的不毛之地。   石灰廠的斷壁殘垣倒是早已看不出來,畢竟已經過去了近十年時間。   但廢棄的磚塊,石頭到處仍然到處都是。   放眼望去,連枯草都沒有幾根,光禿禿的一片。   還有橫七豎八的一道道深溝。   是夏季雨量充足的時候,被山上的水流沖刷出來的。   總之,滿眼的廢棄、荒蕪。   這跟眼下的季節沒有多大關係。   一塊土地有沒有生命力,就跟一個人是精神飽滿還是精神萎靡一樣,還是比較好分辨的。   尤其是這塊地,足有三十畝,這麼大的地方,全都不好好長東西。   是個人就知道有問題。   陳淩從洞天取出鋤頭,隨便刨了兩下。   抓了把土在手裡,表層土料分散嚴重,沒有絲毫水分在裡麵。   但是越往下,土壤越堅硬,一鋤頭刨下去跟砸在石頭上似的。   刨了沒幾下,就震得陳淩手腕發麻。   “我靠,這也太硬了吧!”   陳淩一陣瞠目結舌,他本來打算找個犁耙,把這塊地犁上兩遍呢。   現在看來,是不用想了。   根本犁不動。   主要原因就是地下埋著巨量石灰,土壤中的水分和養分根本留存不住。   經年日久的,近十年沒人管,就導致土壤表層鬆散,下層嚴重固化。   蓋房建廠還好說。   要是用來種地,那就是名副其實的廢田。   “若是沒有日月洞天……”   “再過五六年,把墳地平了,連著這三十畝地種點果木,搞個養殖場,似乎也不錯。”   陳淩扛著鋤頭環顧四周。   然後繞著田埂轉了轉,把裡麵的廢棄磚塊,亂石稍微收拾了一下,又找了一塊平整的地方,用鋤頭挖出一個個小坑,抓出一把花生挨個撒了進去,把土埋好。   再從洞天打了一桶溪水出來,每個小坑裡澆上一些。   雖然不多,但半碗溪水都能讓牽牛花長成一大片,對於這點花生來講,已經綽綽有餘了。   很快就見一株株花生苗破土而出。   不到兩分鐘,就已經長到成熟了。   陳淩拔了一棵,剝開品嘗了一下味道。   比一般花生稍微好吃點。   但要是拿這個和在洞天內種的花生來對比的話,差距不是一星半點。   原因很簡單:   一是洞天溪水用得少。   二是這地方的土壤太差勁。   “不過,也沒有白費功夫。”   陳淩蹲下身子抓了抓土,露出滿意的笑容。   “跟我預料的差不多,有溪水搭配著種植一遍作物,土壤也會改善不少。”   “我之前的想法還是可行的。”   “今天種一畝,明天種一畝,一個月時間就能把這塊地種個遍,完成土壤的初步改善。”   “而且還能收獲三十畝花生。”   “到時候,在縣城找人家一賣……”   “正好這兩年推廣大棚種植,就說是大棚裡的剛刨下來的新鮮花生,嗯,以後有東西賣都能用這個借口。”   這麼一想,陳淩立馬有了乾勁,站起身繼續刨坑種花生。   不到三十分鐘,一畝地花生已經種完,被陳淩收到了洞天之中。   “我好像預估錯了,一畝地花的時間並不多。”   當然,主要是洞天溪水的神奇之能,加上他自己體質被洞天改善和強化,力氣和耐力大幅度增加。   普通人乾一會活還要休息,他現在根本不需要休息,一口氣就能乾完。   所以才能這麼快速又輕鬆的,完成種植和收獲。   隨後兩個小時,陳淩又種了四畝地的花生,全部收到了洞天之內。   “我這花生每畝地產量大概能達到七八百斤左右,一上午收了五畝地的,這個量好像該去賣了啊。”   因為每棵花生產量比較均勻,所以按棵數大概估算下產量還是比較容易的。   至於陳淩為什麼選擇花生。   主要這是在95年,不是在後世,還是需要低調一點的。   也是基於長遠發展考慮。   不然一開始就弄出優良品種的瓜果、珍貴藥材之類的東西,太引人注目。   科技都達不到?你咋做到的?   這就成了問題!   安安穩穩,有滋有味的過小日子不好嗎?   何必去給自己招惹麻煩呢?   雖然有洞天在他也不怕,但是實在沒什麼意思。   再者說,花生雖不起眼,卻是榨油的必需品。   在這個年代的糧食作物裡麵,價格屬於偏高的。   三十畝地花生賣的錢,夠他和王素素滋潤的生活好一陣了。   ……   陳淩回到家的時候,時間已接近正午。   一黑一黃兩隻小狗崽被他抱在懷裡,正睜著烏溜溜的眼睛四處亂看。   這兩個小家夥在洞天裡算是待舒服了,茅屋裡睡了大半天,陳淩折騰花生那麼大動靜,都沒把它們吵醒。   現在精神得很,被陳淩抱在懷裡也不老實。   不停地扭動身子,想往陳淩肩膀上爬。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   “我回來了,素素!”   陳淩喊了一聲,走進院門。   這時,王素素正坐在院子裡納鞋底。   馬上要春天了,棉鞋太厚不能穿,得做新鞋。   聽到陳淩的聲音,一抬頭就看到他抱著兩隻小狗崽走了進來。   “呀,小狗?”   本來被耕地搞得心緒不寧的王素素,頓時眼睛一亮,忙起身小跑過來。   “阿淩你不是不喜歡狗嗎?咋突然抱回來兩隻小狗?”   輕輕的摸了摸陳淩懷裡的兩隻小家夥,王素素有點好奇。   “土地廟那邊撿的,這兩隻小狗不過才兩三天大,母狗把它們生下來就死了。”   “扔在外邊不管的話,遲早餓死,我看著怪可憐的,就抱了回來。”   “你要是不喜歡,養大些我們再送人。”   陳淩笑了笑,說道。   “別,不要送人。”   “我很喜歡的……”   王素素一聽養大送人就緊張了,急忙把兩隻小狗抱到自己懷裡,輕輕撫摸著。   她是很喜歡狗的,可惜之前陳淩不讓養,說是嫌到處拉尿太臟了。   現在好不容易陳淩主動抱回來兩隻,她高興還來不及,哪裡肯送人。   “對了素素,交換耕地的事辦好了,辦好後我去荒地那邊看了看,情況沒想的那麼糟糕。”   陳淩主動告知上午的情況,免得王素素擔心,又不敢問。   把這事兒一直壓在心裡,憋出問題就不好了。   “我挖了點土回來,你看一下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