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你,你還回來乾啥,回來就把家裡鬧的不安生。”
“你是不是非得把你娘氣死,你才高興?”
“嫌家裡窮,嫌你老子娘沒本事,嫌這嫌那,你別回來啊,你不認你爹,你不認你娘,不認俺這個臟老婆子,在外邊過好日子不是更好?”
王立獻家早上吃飯的時候還在吵,一頓飯吃了快兩個小時,饅頭粥都涼了,但誰也沒心思吃。
“奶奶,博明家裡真的是正經人家,現在大城市裡的年輕人都這麼打扮,就是時興這個。”
“唉,算了,你們沒去過大城市,說了你們也不懂。”
幾年沒回家,三妮兒倒是出落的很漂亮,她原本就是五個女兒中最好看的,現在經過外麵大城市的洗禮,氣質上也比鄉下人好一大截,加上時髦的打扮,跟村裡的大姑娘小媳婦一比,就像是一群土雞裡掉了隻白天鵝進去。
隻是這個時候,她滿臉的倔強和無奈,似乎覺得和家人很難溝通。
在她身後的竹椅上,坐著個年輕的小子。
這年輕人二十五六歲的年紀,個子不高不矮,中長發,戴鴨舌帽,身上是牛仔外套,左耳戴著大耳環……
要是讓陳淩用一句話形容的話,就是略顯古早的搖滾穿搭。
不過在村民們眼裡,這打扮比二流子還二流子,尤其那耳朵上晃蕩的大耳環,帽簷下遮住眉毛的長發,男不男,女不女,不倫不類的,讓人看了渾身起雞皮疙瘩。
讓村裡的老人來說,哪怕光著身子披塊床單呢,都比穿成這樣順眼。
但是他說起話來,卻跟他的打扮大相徑庭。
“我爸爸是做生意的,我媽媽是老師,我沒騙你們,要不然我不會跟著小靜回來了。不過我媽說了,必須要和小靜的父母一麵,看看是你們什麼樣的家庭,才能商量結婚的事。”
“要不是什麼正經人家的話,小靜是進不了我們家門的。”
說這話的時候,他滿臉理所當然的樣子,但並不是倨傲,也不是輕蔑看不起人。
反而似乎很是委屈和無奈。
時不時的還偷偷打量三妮兒兩眼。
王立獻聽到這話,陰沉著臉,拳頭都攥緊了,彷佛下一刻就要沖上去打人。
陳淩和王聚勝兩人站在墻根處,陪他抽著煙,也是麵露古怪。
陳淩心想,這哪是說話刺人啊,這是根本不會說話啊。
而且這小子也不知道是不是腦子缺根弦,還是天不怕地不怕。
這年月也敢獨自跟著沒出嫁的大姑娘回鄉下老家,真不怕被打死啊。
“好啊,還嫌俺們不是正經人家,你爹你娘讓你打扮成這樣,你們就是正經人家啦?這可是正經到天上去了。”
王大娘氣得冷笑。
“奶奶,你這是說的啥話,咱們這邊說媒不也要兩家互相看看,打聽打聽麼,怎麼到了我這裡,你們就看啥都不順眼哩?”
三妮兒很是不忿。
“誰看你不順眼,不是你看俺們不順眼麼?走了那麼幾年,一點音信兒都沒有,現在冷不丁帶個這樣的男娃回來,就說要成家了,要嫁人了,你把你爹你娘當成啥了。”
“你去十裡八鄉,去咱們這邊幾個縣裡打聽打聽,誰家有你這樣的閨女?”
王大娘是越說越氣,旁邊的劉玉芝不斷抹淚,聽到這裡就按住婆婆的手,沖她一個勁兒的搖頭。
這個啞巴婆娘是個心軟的,三閨女好不容易回來,哪能說難聽話往外趕?
“你啊,你越這樣,她越不知道好歹。”
王大娘見兒媳婦這樣,無奈的不行。
“我怎麼不知好歹,我吃穿不花你們錢,不靠你們養活,結婚也是找的大城市的好人家,這我也有錯,我想不通。”
三妮兒看著比王大娘還氣憤。
氣憤完,她擰著眉頭,心煩的道:“算了,早就知道你們腦子裡想的還是以前的老一套,我跟你們也說不明白。”
相比三妮兒,那個搖滾青年卻滿臉迷湖,“小靜,你好好說話,別總跟家裡吵架,你忘記我媽說的話了嗎?咱們結婚,必須要你父母過去一趟,讓他們見見是什麼樣的人才行,不然他們不放心。”
這話一說出口,王大娘嘴都氣歪了。
王立獻更是聽都懶得聽了,起身就大步向外走,怕再聽下去會忍不住把這小子打死。
陳淩和王聚勝也在後麵跟著。
……
“這閨女再不聽話,再怎麼犯倔,隻要肯回家,找啥樣的婆家都行,丟人就丟人,鬧笑話就鬧笑話吧,反正她從小就沒讓人省心過。”
“俺昨天晚上的時候,已經想著趕緊把事情辦了算了,省得因為這個不懂事的,惹你們嫂子整天哭,鬧的誰心裡都不舒坦。”
“誰知道,這男娃家那邊非得讓我跟你嫂子,去他家見他那王八蛋爹娘,過去了,還得看看俺們是啥樣的人,才肯把親事定下。”
“這狗日的,天底下哪有這樣的事,俺家省吃儉用咬著牙養大的閨女,到頭來嫁人的時候,還得上趕著去找人家爹娘求人家,這不是明擺著欺負人嗎?”
王立獻平日裡話不多,性格多少有點沉悶木訥,可講到這事兒,眉毛都豎起來了,漲紅著臉,一句話三句粗口,是真被氣得不輕。
陳淩聽完也明白了。
這事兒關鍵不是三妮兒領男人回家在村裡鬧了笑話。
而是王立獻家裡都拿這個三女兒沒辦法,嘴上氣歸氣,實際上都打算答應她嫁給這個小年輕了,誰知道男方的條件太過分,還得讓他們夫妻趕過去一趟,見了男方的父母,才能把婚事定下。
說他們兒子要娶家底清白的正經人家。
好家夥,這誰聽了心裡不窩火?
“這是哪兒的人啊,也太不懂事了。”王聚勝皺著眉頭說道。
陳淩點點頭:“這有點太看不起人了,我還沒聽說過這樣的事。”
本來三妮兒就好幾年不回家,現在一回來就搞這麼一出,任誰也受不了啊。
要真的是正經人家那也算說得過去。
可這小子奇裝異服的,讓這時候的人看了都是大皺眉頭,很難信服。
其實別說這時候,哪怕再過二十幾年,大多數人家見老丈人的時候也得規規矩矩,收拾的乾凈利索。
實在沒這樣的。
“要不是你嫂子心軟,疼閨女,俺早掄著棍子把他們打出去了,以後不回來最好。”
王立獻這也是被氣急了。
他們三個站在院子外麵的大樹下說著話,王立獻家的幾個兄弟和堂兄弟過來了,過了會兒,縣城的兩個姐姐妹妹也到了家門口。
院子裡很快就是鬧哄哄的一片。
最後也不知道說了啥,三妮兒拉著搖滾青年憤而離開。
但讓陳淩和很多村民摸不到頭腦的是,倆人也沒完全離開,而是暫時住在了縣城,時不時三妮兒還會領著那小子回來,有時候語氣放軟,有時候又會大吵一架,目的隻有一個,還是想讓爹娘去男方家裡見一麵,這讓村裡議論不止。
很多人看不過眼。
甚至王立獻的幾個兄弟都在蠢蠢欲動,想出手教訓這不孝女一頓。
“換成俺閨女這樣,早把她腿給她打斷了,沒成家就跟人家在外頭過日子,跟人家睡一個床了,也不嫌丟人。”
“打,那娘你娘氣的男娃也欠打,敢禍害黃花閨女,還敢跑到家裡,把咱們家當成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