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要從兩年前講起。兩年前我大學剛畢業,以極其優異的成績進入了一家非常出名的報社。 那時我的心情是非常高昂的,因為報社是我人生中第二喜歡的職業。 第一當為作者。我對文學非常感興趣,我喜歡詩歌裡的抑揚頓挫,情感充沛;喜歡小說裡的愛恨情仇,復雜矛盾;喜歡散文裡的慷慨激昂、婉轉綿延,或嬉笑怒罵,明嘲暗諷。 我喜歡各種各樣的文字,以不同的順序排列組合起來,表達了不同的意思,不一樣的情感,不一樣的思想。 因為我喜歡文字,喜歡文學,繼而喜歡作者這個職業。 我立誓要當一名作者,也寫過很多的文章。 有的是因為自己受到了不公而大罵,質問。有的是受到了一些感動而去贊揚。有的是從某些事上看到了仿佛至上真理而興奮的寫下了,想要發表,以此出名得利。 我把它們一一寫下來,投到許多的雜誌、報社、或者其它的一些刊物上去。可是結果如一,全部都石沉大海。 當時我才18歲,以為我的人生理想就這麼完蛋了,我無法在我熱愛的事情上有所作為。 直到我看到了一本書,它叫《平凡的世界》。我很喜歡這本書,但是我反而因此更喜歡了他的作者。 於是我繼續尋找這名叫做路遙的作者所寫的書。於是我又看了《人生》。 田曉霞,高加林。都是其書中的報社參加工作。 我對報社感興趣了,繼而對報紙感興趣了,然後對新聞感興趣了,最後我想當一名記者了。 我的大學專業新聞學。我很喜歡這個專業,但也並不是就放棄了文學,更不是放棄了我想成為一個作者的心。 我認為兩者並不沖突,甚至是相輔相成的。 我在學校的閑暇時刻,還常常寫文章,隻不過沒有那麼幼稚罷了。 我開始關注了些別的東西。我會和我的同學們討論某些重大的案件,說是討論,其實是爭辯。我們常常意見不合。 後來我發現我又喜歡上了辯論。我喜歡闡述我自己的觀點,當與別人的觀點發生了沖突,我會想,是我錯了,還是他錯了,或是錯在了哪裡。 我喜歡尋求邏輯,喜歡尊重事實。不喜歡詭辯,不喜歡為了贏而尋找明知道不對的理由。 所以我雖然喜歡打辯論賽,但是隻有排到了我認為對的觀點時我才會去打。而隻要我打的辯論賽,也常常會贏。因為我知道,那就是對的。 我的同學老師常常嘲笑我,說我“隻打能贏的戰爭”。 上大學後,我加入了報社的社團。我常常關注,學校裡發生的各種事。我觀察,我記錄,我撰寫一份份的文章。 各種各樣復雜、矛盾的事,讓人憤怒,讓人感動,讓人贊揚,讓人怒罵。 我的文學素養也在這樣的情況下,慢慢的增長著。我的文章也越來越好,我對各種各樣的事,也越來越敏感。也有了自己的看法,盡管有些也並不成熟,並不深刻。 我的成就也越來越大,在學校報社裡,在課程上,甚至綿延到了社會上。 就比如我寫的一篇文章,被發表在了一個知名的報紙上。甚至這件事也被發表在了我學校的報紙上。這讓我哭笑不得。 同學的羨慕,老師的贊揚,人們的肯定……當然,還有我的驕傲。 我甚至沒有發現,我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才變的,越來越自大。 對報社新來的學弟學妹的刻薄,對老師批評的不服氣,對同學們的不屑…… 如果以現在的我來看,我那時非常需要一個沉重的打擊,這樣才能糾正我。 但是這樣的打擊來的太遲了,直到我畢業兩年後才出現,那時已經太晚了。 因為我的驕傲,把這個打擊放大了太多倍,導致即使已經在社會上磨練了兩年的我,也沒法再承受住了。 當然,這是後話了。 如果說那時我是一個被雷劈了的長歪了的小樹苗。那這本日記就不僅把我的雷傷治好了,還把我扶正,並且給了我綁了一個桿子,讓我不會再長歪。 我擅作主張,給這個日記起了個名字,或許有些簡單……但是我覺得這個名字很合適。 而且我還進行了一點簡單的修改,就是把日記裡的第一人稱改為了第三人稱,希望他不會怪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