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二章 無利不早起(2 / 2)

盛唐挽歌 攜劍遠行 4303 字 8個月前

  按照以前的稅法,租庸調裡麵的租和調,農戶必須按固定數量繳納糧食和布匹,也就是所謂的“有田則有租,有身則有庸,有戶則有調”。

  具體的就是:每丁每年要向國家交納粟二石,稱為租;交納絹二丈、綿三兩或布二丈五尺、麻三斤,稱為調;庸就是徭役,早就沒按原規定執行了。

  而改“三司稅製”後,現在朝廷不按固定數目收“租庸調”了,而是按比例和等級收!某人家中田裡產出多,那就多交;產出少,那就少交!

  這樣可以在理論上減輕普通百姓身上的稅負,緩和社會矛盾。

  比如說某一戶家裡產出了多少糧食,那麼三司使麾下的官員,就會來這一家裡麵去定他家產出物的“等級”。按照官府所規定的等級製度,按事先定好的比例,收取田裡的產出。

  同時亦是按比例收取所編織的布匹。不再按固定數量收稅了,也不再單單收穀物了。

  也就是說,哪怕是同一個地方甚至同一個村子。隻要土地裡產出農作物的種類和品質不同,家裡編織的布匹品質和材質不同,那麼官府收的租調比例,也有可能完全不一樣。

  對於選擇不同農作物耕種的家庭來說,經濟壓力也可能完全不一樣。

  至於品質等級如何定,不同種類農作物(包含水果)的稅收怎麼定,中樞沒有統一的標準,各地按各地的民情來。

  或者說中樞給了標準也是白給,其中可以上下其手的地方實在太多了!

  這種收稅方法,別說是在唐代了,哪怕到了方重勇前世那個時代,也完全沒有可操作性!

  不出亂子是不可能的!

  李林甫的本意是好的,他想通過將固定數額變成固定比例,再把農副產品也加入稅收的行列,從而調整民間不同階層的賦稅壓力。

  但他沒想過唐代這種吏治水平,要實行如此繁雜的稅法,到底現不現實。

  方重勇可是對基層政務非常熟悉的官員,對於李林甫搞出來的這個“三司稅法”,到底有沒有減輕農民負擔,他心裡可是清楚得很。

  朝廷確實是稅收更多了,但窮人也過得更苦了!越是有操作空間的政策,那些在地方上有權有勢的大戶們就越方便操作。

  征收比例既然按農產品的等級分,那可操作的地方就太多了,某些大權在握的人,有的是辦法減輕自己身上的稅負。

  李林甫一聽到方重勇說“三司稅法”,他就麵色僵硬。這自然是因為這種稅法推行的效果很差,而且被不少地方官府抵製。被方重勇當麵調侃,讓他這位大唐右相臉上很不好看。

  “大唐看起來花團錦簇,可這土裡的肥力,也是一年比一年少了。

  本相為聖人操持國家,也是戰戰兢兢。某些事情沒辦好,那也在所難免嘛。”

  李林甫輕描淡寫的打哈哈說道,隨即將剛剛煮好,已經加了鹽的茶水遞到方重勇麵前。

  “此法不可行,趁現在還沒造成大亂,不如廢掉,改為實行兩稅法。”

  方重勇輕輕擺手說道。

  “那麼何為兩稅法呢?”

  李林甫好奇問道。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

  “國家以地稅和戶稅為主,將各項稅收都劃分其中,統一征收,不再征收租庸調了。

  其中稅款分夏、秋兩季征收,所以某將其稱為兩稅法。

  朝廷以後隻收兩稅,其他的苛捐雜稅都不再征收。在征收兩稅的同時,發行交子,讓百姓們以交子來交稅。

  朝廷根據貧富評定等級差科,確定戶口等級。

  根據等級不同,兩稅征收比例也不同。富戶多收,貧戶少收,僅此而已。”

  方重勇以平淡的語氣說出了石破天驚的話語!

  對!就是這個!就是這個啊!

  李林甫激動得一把揪住方重勇的袖口,死死不放!

  他改革大唐的稅製很多年,小修小補了很多,比如說降低租庸調的比例,增加地稅的比例,其中都是朝著方重勇剛剛說的所謂“兩稅法”的方向在發展。

  隻是沒有對方做得那麼徹底,或者說想搞也沒法搞,缺乏改革的客觀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