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新兵訓練(3)(1 / 1)

【對於一個國家來說,橫行在街道上的亂象隻是一個外部癥狀,表明那個文明已經身患重病:其公民隻知道稱頌著“權利”的神話,卻忘記了他們自身的責任。由這樣的公民所組成的國家是不可國運長久的】   在新兵訓練的第一月內,除了一些意外事件,幾乎可以說是平安無事。   時間:第一周,第三天,禮拜三   如同往常一樣,我們領取完裝備後,在接受針對瘦人的訓練——上生物解刨課。   手冊上寫著,金尼人是高大的,灰色皮膚的兩足動物,四肢和有節的皮革。   這些剛長的類人形動物的高度從7到9英尺不等,上麵覆蓋著偶爾的綠色斑點,這種顏色似乎要麼在整個生命周期中發生變化,要麼是種族差異的標誌,在本質上類似於人類的膚色。   它們的皮革表皮被骨頭的突出部分穿透,最常見的是在肩膀、肘部和脊柱的長度上。   細皮是完全沒有毛的,似乎不需要表麵呼吸。   它們的皮膚體溫要高得多(45°C/113°F),這個溫度對人類可能是致命的。   這種較高的體溫導致一個裸體的皮膚,經常會暴露在聯邦探路者的讀數目鏡上。   瘦骨的附屬物被拉長,如上所述,有許多骨突出。   這些突起達到了不同的點,並表明,雖然它們現在可能沒有表現出任何拳擊傾向,但它們的祖先可能在它們進化的某個階段是身體獵人。   它們的長四肢、厚皮膚和身高的結合,需要一個顯著的高效的心肺和呼吸係統,以確保氣體和液體的適當循環到身體的結構。   性別特征幾乎完全隱藏在體內,盡管在無端攻擊中采集的幾十個樣本肯定存在性別差異,但研究人員確定近50%是“女性”。   然而,(聯邦)的科學家們還不準備確認皮膚是否有性繁殖,畢竟他們也沒有去深入研究過,觀看現場直播之類的。   瘦子的三個手指中每一個都有四個關節,與人類相比,他們的手靈巧度估計提高了12%。   瘦手最突出的特征是掌心背麵的掃爪,這在本質上與新狗的露爪相似。   可怕的刺通常在6到8英寸之間,然而,一些罕見的標本已經超過了10英寸...   這樣的專業話術有很多,最為關鍵的一條就是:瘦人不依賴氧氣生存,而是甲烷...   甲烷是最簡單有機化合物,沒有顏色、沒有氣味,它是極難溶於水的可燃性氣體,遇火花會發生爆炸。   然而就是這麼種氣體,竟然是金尼人的生存必需品。   所以,在金尼人生活的地方,常常會有豐富的自然資源,這也是聯邦為什麼開戰的原因。   “在所有已知的金尼人裡各個階層中,就包括了通曉治理社會問題的政治陰謀團;出生富庶、生來就為領導軍隊的將軍;武藝強大的奴隸領袖;驍勇善戰、並且通曉軍事指揮的領主;一個強大部落的暴君統治者;善於演講,同時精通戰術的參謀長...   如果你有幸殺掉了這些家夥,恭喜你們,你們的人生,將會是一路上坡!   其他部分在你們的手冊會有,注意看,如果接下來沒問題,就解散進入下一個訓練項目。”   就在我們要走時,那名軍士猛的發現——巴斯沒了蹤影!   眼瞅著,有個士兵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溜了,軍士找不到巴斯,隻能拿排副出氣:“該死的,誰TMD的是排副?”   帕特心裡咯噔一下,完蛋了,又要倒黴!   “下士,我去上廁所了,這回不關帕特的事情,是我沒請假!”   既然人找到了,訓練官便沒有理會這件事:“排副看好你的人,帶他們去訓練!”   在車上,巴斯告訴我:“他肯定打小報告了!”   而威爾斯這個神經病,不知道抽了什麼瘋,又開始挑釁巴斯。   他以一種蹲坑撇條的姿勢,麵朝著巴斯,嘴裡振振有詞:“巴斯...我在上一批C連的兄弟,又跟我說了你這個家夥,他說巴斯是個大活寶,總是到處耍寶,行為像個羊癲瘋患者,一下送去關,一下送回服役,反正想盡辦法不當兵。   聽起來真是十足的膽小鬼!怕去戰場...那你為什麼要當兵?”   這時候的巴斯還在看著那本印著剪刀手的書,沒有去理會他。   拉蒙福表達了自己的看法:“我聽說瘦人很惡心,要麼就是把人整的半死,要麼就是把人當奴隸使喚!”   “那不就行了,你們的祖先在幾百年前,就被這樣折騰過!”說這話的,是拉蒙福的死對頭皮爾,典型的種族主義者,但隻歧視黑人。   “你特麼說什麼?”拉蒙福摘掉帽子丟給巴斯,跳起來跟皮爾打成一團。   坐在我左手邊的屈派克上去拉架,巴斯把帽子丟給我:“我去解決一下,很快的!”   隻見他翻過護欄,一隻手拉住護欄,半個人掛在空中,另一隻手和腳四處揮舞,危險而精彩的表演引的後車的兄弟們大聲喝彩。   “哈!哈!”   “蕪湖!”   “漂亮!精彩!”   兄弟們的喊叫聲,驚動了汽車上的馬科爾中士,他看著又後視鏡裡的巴斯大喊:“王德發?停車!”   吱啦!巨大的剎車聲響起,巴斯猝不及防直接摔到了泥坑裡。   馬科爾中士跳下車,那雙大腳踩著水坑裡,把泥水濺起兩尺高。   他踏著沉重的腳步,朝著巴斯走過來:“你個天殺的王八蛋,你TMD的在乾嘛?”   啪唧,伊諾跳下車,想去把巴斯扶起來,但是遭到馬科爾中士的訓斥:“你TMD下車乾嘛?誰命令你下車的,給我滾回車上去!”   中士這麼一下,伊諾腳一滑踉踉蹌蹌摔了一下,滾到水坑裡,他掙紮著爬起身,顧不上身上的泥水就踩著墊腳往車上爬,他伸出右手,我們把他拉回車上。   “給我滾回車上王八蛋,下車要是這樣,我就要你好看!”   為了不耽誤行程,馬科爾中士暫時放了巴斯一馬,但是到了陣地訓練場,所有人一下車,馬科爾中士單拎著巴斯走到角落,讓霖斯下士盯著他:“給我看著他,把工兵鏟拿給他,讓他挖散兵坑!”   下士命令他,把背包上的工兵鏟拿出來,開始挖掘散兵坑。   “現在由二等兵巴斯,來示範一下如何挖掘一個散兵坑!”   普通的輕裝機動步兵,遭遇瘦人後,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找到掩體,保住自己的小命。   如果你在一個沒有任何掩體的平原上,能做的最好辦法,也就隻有挖坑了。   挖個散兵坑,把你身體的大部分都藏起來,這樣能讓你活的更久一些。   霖斯下士用力的把巴斯的頭踩進坑裡,旁邊的馬科爾中士解釋道:“如果有必要,你必須要用你的牙齒,去挖一個坑,能明白嗎?”   我們看著頭已經埋入坑裡的巴斯齊聲喊:“明白了長官!”   “現在你們自己也挖一個,速度快!”   我抽出背包裡的工兵鏟,跑到最外圍一處地方,照貓畫虎開始趴著挖。   “散兵坑的要求不高,能把你一個裝進去就行,動作要快,力道要用巧。”   中士在我們的“坑群”之間走動,檢查我的挖掘速度,但是他沒有表揚我們。   我時不時抬起頭來看,在看的時候我觀察威爾斯一個很神奇的地方。   每當中士走到他身邊,他就會奮力挖掘,挖的沙土四濺,恨不得把那些沙土扒拉到天上去的感覺。   “該死的,威爾斯你有什麼毛病,沙土都飛到我坑裡來了!”   “你是活太久想找死嗎?威爾斯我發誓,你再敢把一丁點土飛到我坑裡來,我絕對會打斷你的腿!”   不斷的咒罵,讓馬科爾中士在他身邊停住腳步,並觀察他挖坑。   這下他挖的更賣力了,挖著挖著似乎是忘了中士的存在,飛土的方向換了一邊,一大鏟沙土直接甩在了中士臉上。   “啊!該死的,列兵威爾斯!”   馬科爾中士的喊叫聲,響徹了整個訓練場,場內至少三個排,一百多號兄弟,今天都記住了“威爾斯”這個名字。   “你個瞎眼的家夥,你的眼睛跑哪去了,難道你是在用屁眼在觀察周圍的敵情嗎?”   中士命令我們:“所有人,除了巴斯和威爾斯,一律停止挖掘動作,到一邊集合!”   我拿著鏟子,乖乖跟著大部隊走到一旁,中士又下命令:“所有人,坐下!”   我們坐到上,靜靜的觀看著他們表演。   “威爾斯,我命令你,把這些坑,都挖到兩碼長,兩碼寬,半碼深,快點,挖不好不準吃飯!”   兩碼是我需要的尺寸,如果要讓我躺進去做俯臥撐,那確實是需要的。   如果今天你挖不完,現在是下午三點半,挖不完你今天晚飯就別吃了,啥時候挖完啥時候吃!   我們也沒有閑著,這段時間我們被要求趴在地上,一動也不能動,誰動誰就去陪威爾斯挖坑。   我離威爾斯比較近,在挖掘的時候我聽到竊竊私語,可能是威爾斯的,也可能是別人的,類似於祈禱聲,念了一陣後,中士喊了皮爾的名字,讓他上去陪威爾斯挖坑。   不知道祈禱的是哪路神仙,這麼一會兒功夫就成功了,有了難兄難弟皮爾的幫助,這“一號坑群”的施工速度就快了好多。   在挖掘的時候,一輛戰術車駛來,停到我們旁邊。   “所有人,去把箱子搬下來!”   我們還在好奇,車子上裝的是什麼。   把帆布掀開,露出一個個特製的武器箱,我提了一下,一個武器箱起碼有300磅重,要兩個人一起抬。   “我猜這一定是莫裡塔!”   “也許是,說不定是解放者手槍也不一定!”   “萬一是小匕首,或者大砍刀怎麼辦?”   “賭!老規矩,十美刀,每次最少加五美刀!”   “熱武器:冷兵器,賠率是2:1.5,買定離手啊!”   “好!”...   唉,這一群賭徒又整上了,這次我下一百刀冷兵器,因為我沒未曾聽聞有新兵剛來不足一個月就發配槍,另一方麵說早上領裝備,隻有一把工兵鏟、一隻水壺、一個工具包和一個背包。   答案在五分鐘後揭曉,馬科爾中士命令帕特把匕首發下去,   果然是匕首,看來今天得玩刀了。   “記得賭注!”   這次贏,不僅把上次的錢贏了回來,還小賺了一張。   “聽好了,這把匕首配一個刀鞘,別在你隨時能夠到的地方,比如腰上、腿上或者是背包帶上!”   匕首不錯的,據說從外太空丟到地麵上,都不會有很多磨損。   刀鞘很精致,不用擔心殼子太硬戳到肉,因為它也是特製的,表麵極其柔軟,觸感好像某種生物的皮,但這絕對不是動物皮。   在我仔細端詳的時候,找書苑www.zhaoshuyuan.com 中士大喊:“接下來,我們來練習一下,匕首如何進攻!”   中士手一揮,那個給我們上金尼人生物課的軍士抱著一個人體的模型走上來。   霖斯下士帶著挨訓三人組走過來,大概是先讓他們訓練,挖個坑還是有時間的。   “打個比方,這是個叛徒,你用匕首怎麼最快的解決他?”   馬科爾中士為了不尷尬,點了威爾斯讓他回答。   威爾斯癡笑著說:“長官,這還用問嗎?那就是砍掉他的雙手,劃開他的肚皮,看著腸子流一地,哇哦,那個才叫兇殘!”   天吶,這是什麼神經病?殺戮狂+精神病患者,好神奇的組合。   這個回答讓中士感覺還是不回答的好,他在一張表格上寫了什麼,然後告訴我們:“最快的方法,就是捅心臟或者抹脖子,如果你要捅偏了,還是用抹脖子的好!   記住一點,抹脖子不是割喉管,是直接用刀尖垂直插進去,能明白嗎?”   這時候,我有個問題,如果拿匕首去捅麻桿會咋樣?   我把這個想法告訴中士,中士隻是建議我,多去了解一下瘦人,多讀兩遍手冊,在決定要不要這麼乾這麼傻的事情。   後麵我才知道,瘦人的高級單位都會穿著性能優越的盔甲,是無法永正常的冷兵器殺死的,例如匕首和砍刀。   中士教了我們一招徒手奪刀,就是先拉開距離,在想辦法一隻手用衣物等柔軟物品限製住匕首的發揮,另一隻在趁機奪刀。   雖然可能聽著有點不靠譜,但真的到那時候,還有的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