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5章 點物成金手(1 / 1)

事實上,如果真的想讓王進同自己返回梁山,潘雪兒的辦法多的是,都不需要使用什麼計謀和手段,隻要讓王進認清楚朝廷的昏庸腐敗,便可以讓他對大宋,徹底心灰意冷。   但是,昨日喝酒的時候,潘雪兒突然改變了想法,所以並沒有這麼做。   若是自己的梁山之上,能多出一名五虎級別的高手,自然是一件大好事!   但是,倒也不是非要有王進不可。   眼下,自己的手中,已經有了秦明這張王牌。   還有關勝、呼延灼、林沖等人,都已經有所攻略。   等到眾星歸位,高手雲集,便是多王進一個不多,少王進一個不少。   相比之下,按照原書發展,舉薦他去投奔種家軍,興許對於自己,更加有幫助。   畢竟,王進本來就不屬於梁山一百零八魔君之列。   而且,魯達變成魯智深後,自己與種家軍之間,就隻剩下軍糧的貿易往來。   王進帶著自己的名帖前去,加上他真才實學的本事,肯定能得到老種經略相公重用。   到時候,他便能成為自己與種家軍之間聯係的紐扣。   興許在日後,有可能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   見潘雪兒的嘴角,勾起了一抹意味深長的壞笑,史進忍不住縮了縮脖子。   “金蓮姑娘,你笑什麼?”   “沒什麼!”   潘雪兒聞言,搖了搖頭,淡淡道:“大郎,你叫我什麼?”   史進聞言,微微怔了怔,然後,急忙單膝跪地,抱拳振聲道:“師父!”   就這樣,隨著王進的離開,史進正式被過繼給潘雪兒,成為了潘雪兒在這個世界上的第一個徒弟。   正常來說,史進對潘雪兒這個與他一般年紀的女流之輩的實力,還有些懷疑。   但是,那日見證了金蓮姑娘與師父史進的切磋之後。   史進便明白,這名女子絕對是一位實力與史進不相上下的高手。   所以,他對待潘雪兒,就像對王進一樣敬重。   每日早晚奉茶,一口一個師父,叫得無比恭敬。   對待史進這種性情率真的好漢,潘雪兒自然也是坦誠相待。   將自己所掌握的本領,全都一五一十傾囊相授。   譬如古鎮先前教給自己的秋風落葉刀法啦,須臾斷流劍法啦……   潘雪兒全都手把手教給史進,幫助他嫻熟掌握。   至於楊家刀法和風雲斧法,潘雪兒則沒有教。   倒不是她有意藏著,擔心教會徒弟餓死師父。   實在是,史進沒有係統的幫助,即便天賦再高,也不可能短時間內,學會這兩門A級武學。   王進說得沒錯,對於大部分人來說,學武必須鍥而不舍、持之以恒。   唯有先將地基打好,才能一層一層穩穩地蓋樓。   當然,自己這個有係統加持的掛壁除外。   史進學的很快,不消幾日,便掌握了這兩門C級武學。   原先他自己練習,耍得都不過是一些花架子。   而現如今,接觸到這些真正可以用來搏命的武學,就如同發現新大陸一般。   這使得史進對潘雪兒愈發恭敬,每天的親密度都在穩定上升。   潘雪兒也並不急於求成,權且就在史家莊,住了下來。   想要收服天罡,就如同釣魚一般。   若是一咬鉤,便急著收桿,反倒是會欲速則不達。   一晃,潘雪兒已經在史家莊立馬,住了十幾天。   這日傍晚,史進同幾名莊客外出打獵。   潘雪兒則獨自呆在後院,一邊喝茶水,曬太陽,一邊默默盤算著。   隨著史進武功提升,親密度也已經上漲到七十。   “不錯!進度倒是比我想象得要快一些!”   潘雪兒自言自語道:“按照這個進度,再有兩天,就能達到八十,領取專屬獎勵了。”   “然後麼……就可以想辦法將史進給拐回水泊梁山去了。”   前幾日,與王進分別之時,史進的言語間,便已經流露出上山落草的意向。   畢竟,這位史大郎,雖然是個又高又帥的富二代,家裡有田有地,卻一心向往江湖。   隻要親密度達到一定程度,將他帶回梁山,不算什麼難事。   正當潘雪兒思忖著該如何開口之際,耳邊突然響起係統的提示音。   【叮,中等人才金錢豹子湯隆,親密度上升三十點!】   潘雪兒聽到係統的提示音,不由得微微一怔,隨即,便反應過來。   想必是湯隆在賭場贏了銀子,賺得盆滿缽溢。   想到自己那日對他的接濟,所以才又提升了好感度。   一時間,潘雪兒的心中,不由得感慨萬千。   果然,人才和人才之間,也是不一樣的!   自己為了收復史進,耗費了大量心血,花了十來天,才提升到七十。   而反觀湯隆,自己當初不過是給了他五百兩銀子。   好感度便直接自動升到八十度,差點兒就直接升滿了。   如果每個好漢都這麼好收買的話,那就好咯!   【恭喜宿主,中等人才金錢豹子湯隆,親密度達到八十!】   【獲得專屬獎勵——點物成金手。】   “嗯?”   看到這份獎勵,找書苑www.zhaoshuyuan.com潘雪兒的心中,不由得生出一絲疑惑。   點物成金手?   聽起來,好像挺牛批的樣子!   她試探性額從意識倉庫之中,將這份獎勵,給取了出來。   這個點物成金手,並沒有實體。   隻是自己的指尖,縈繞著一點耀眼的金光,散發出暖融融的溫度。   潘雪兒狐疑的站起身來,在院中左顧右盼了一陣。   最終,目光鎖定在墻角裡的一副破破爛爛的爬犁上。   所謂爬犁,是一種耕地的農具。   套在耕牛的身上,便可以輕輕鬆鬆地翻地鬆土。   但是,史進除了養著百十號莊丁外,還有二百多號佃農。   耕地這種粗活累活,不可能需要他大少爺親自做。   所以,這爬犁在院子裡麵,放了多年都沒有動過,已經結滿蜘蛛網,陳舊得破破爛爛。   當即,潘雪兒走上前去,試探性伸出手指。   在接觸到爬犁的一剎那,爬犁瞬間被一團耀眼的金光籠罩。   短短兩、三秒的光景,金光散盡。   原本又破又舊的木爬犁,赫然變成一尊光彩奪目的黃金爬犁。   每一處細節,都無比逼真,與原品相比,完全是一比一復刻。   整體看上去,精致得,簡直就像是一件藝術品!   “我的天吶!”   潘雪兒看著黃金爬犁,有些目瞪口呆的愕然道:“這點物成金手,竟然如此厲害?”   “有這麼一隻手在,豈不是從今往後,都再也不會缺錢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