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居委會的提議(1 / 1)

居委會的工作人員聽說我在小區裡處處惹事,搞的居民人心惶惶,於是,物業準備上門談判,並且帶了保安。   我看見物業來了,物業問我為什麼要在小區裡打人,我答到:因為有人罵我們,還打我們,我還手算是正當防衛。物業說到:你是為誰這麼做?我說到:我朋友,因為她被人噴是乞丐,隻不過因為她的父母穿的衣服比較破而已,然後全小區就罵他們是乞丐之家。我不能忍,所以我要讓小區人知道,他們不是乞丐,所以我才會去打架的。居委會聽了,說到:今晚全小區人開會,你把她帶來吧。我同意後,然後說到:你有沒有看起來比較正式的衣服,先從穿著上讓別人知道你不是乞丐。她說:我沒有比較正式的。我說到:那麼,隻能花錢買一件了,不久,就穿上正裝了。然後我叫她把臉洗凈,從外貌上也讓別人知道你不是乞丐,隨後,我帶著她開車來到會議場地,我們進了會議室,找了個位置坐下,然後會議主持人來了,正式宣布會議開始,首先,群眾發言,一個居民說到:那一天,我看見她父母穿著破爛的衣服出來了,可以說明她家其實就是乞丐,平日裡穿的正式,實際上正裝沒幾件。聽到這,她委屈極了,我說到:你們怎麼能隻看表象呢?你們誰去過她家裡進行過實地考察?沒有事實論據的就說她家沒錢是乞丐,你們僅僅憑著她父母穿著破爛說她是乞丐?搞笑!一個居民說到:我早就猜到了,你們肯定是有特殊關係的,所以你才替她說話。我說到:你這樣下結論太早了!除非找到三組以上的證據,否則,你這說法不成立,我向來追求事物都是有理有據的,我在這生活著,我的父母在異國他鄉,就我一個人住在這,沒人可以幫我,我幫她隻是因為我們是朋友而已。我一個霸氣回懟,一個大媽站起來,說到:那你為什麼打我家的人呢?我答到:他先出手打倒了我朋友,我出於朋友的安危,當即還手,屬於正當防衛。大媽依舊不依不饒,說到:你整天在小區裡打人,無緣無故的。我冷笑一聲:你們這就過分了啊,我哪有這麼做,你去調監控,我除了為了朋友出手,其他時間沒打過架。你說這句話就是雞蛋裡挑骨頭——無中生有了啊。大媽一臉沮喪地做下去,我從口袋裡拿出紙巾,給她擦了擦眼淚,說到:好了,沒事的啊。然後,居委會說到:我們覺得他說的有理,因為不能隻根據片麵性的外表就說她家有沒有錢,所以,我們應該上門道歉,然後進行實地考察才可以。雖然居民們不太情願,但是別無他法,隻能這麼做,來到她家後,居民們進行了實地考察,確定了她家經濟條件沒那麼差,而且打開衣櫃時看見了家裡擺放整齊的衣服,都是平整且豪華的,居民這才明白自己做錯了,隨後他們每個人都道歉後,離開了。   然後,他們全家對於我也感激不盡,我則是心裡非常高興,因為我幫助了他們走出困境,消滅輿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