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唱哈節(1 / 1)

遺世寵妃 拾桑 4169 字 2024-03-16

春紅聽到要雇人,立即想到自己的工錢。   不過她什麼也沒說,靜靜聽著。   方育道:“我們該成親了!你沒看到街坊鄰裡的眼神,都以為我倆是私奔出來的。”   自從陳曉允許他摟抱,方育的親昵動作不斷。一會幫她擦擦臉,一會幫她揉揉手。陳曉不喜歡捶腿揉肩,否則他就按摩上了。   “我不會因為別人的眼光就成親。”   陳曉也能感受到別人異樣的眼光。但成親是自己的事情,與街坊鄰裡何乾。   “這樣不好!我想名正言順。”   陳曉用蔑視的目光望著他。   “你想名正言順乾什麼?”   方育開口想說。想了想又咽下。   小石頭在說正事呢,這倆人又打情罵俏。他道:   “姐,如果是雇男的,可以跟我住;雇女的,跟春紅住。”   這不是很簡單的事情嗎?又不是要一人一間房。哦,對!方哥是想趁機跟陳姐成親住一起。他懂的。   陳曉道:“那你問問曹勇和二龍想不想來做長工?”   “他們肯定想來。”其實兩人早跟小石頭講過。   之前隻是趕集日忙碌,平常不算忙。但是現在,小石頭感覺每一天都很忙,幾乎沒多少能閑下來的功夫。   陳曉想了想,對春紅道:   “你和小石頭換一下房間,你那間給他們三個人住。倉庫裡三個人睡不下。”   “好。”春紅乖巧答應。   然後問道:“那他們兩人的工錢……怎麼給?”她是指的利潤兩成。   陳曉道:“他倆每月三兩銀子。從利潤兩成裡扣,剩餘的,還是你倆的。不過記住,‘兩成’不要跟任何人講。”畢竟春紅、小石頭是“元老員工”。   春紅暗暗算了算,如果下個月也跟這個月一樣,十二兩銀子分出去三兩,能接受。另外她也明白陳姐叮囑,不要跟任何人講,以免別人嫉妒。   “好的,知道了。”   其實春紅也覺得每天從早忙到晚太累,有人能分擔下也好。   ……   轉眼到了六月初十,唱哈節。這天正好也是趕集日。   小石頭之前就描述了“唱哈節”的盛況。唱哈節主要內容是比賽唱歌。到時候方圓幾十裡的人都會來縣城,甚至還有從別的縣來的。   一開始,大家各自唱,你想在哪唱都行。到時候,縣衙會發售“紅箭”,分派到各個商戶門前售賣。紅箭五十文一支,你覺得哪個唱得好,可以送他紅箭。到時候,誰得到的紅箭數量最多,誰就是“哈哥”“哈妹”。   “大家分散開唱,怎麼知道誰的紅箭最多?”陳曉問。   “得到一百支以上紅箭,就可以去打擂臺了。擂臺一次下注一百支,贏了,得到對方一百支紅箭,輸了就沒了。最後在擂臺上決出哈哥哈妹。”小石頭解釋。   “擂臺上如何決定輸贏?”陳曉問。   “還是觀眾送紅箭。誰得到的紅箭多,誰就贏。”   “那要是即便輸了,但是得到觀眾一百支紅箭,不是還可以繼續比嗎?”   “擂臺投的紅箭,算作擂臺的。不是比賽者的。”   “要這麼說,紅箭可以花錢買啊!”就跟現代花錢買投票一樣。   “是這個理。有人願意為她花錢,也是她的本事。”   “最後得到‘哈哥’‘哈妹’榮譽稱號,有什麼用?”   “有獎勵,有名氣。”   “獎勵是什麼?”   “去年獎勵六十兩銀子,今年不知道獎勵多少。”   陳曉算了算,六十兩銀子能買一千二百支紅箭。但僅憑一千二百支紅箭,並不能保證最終獲勝。   因為衙門發售了六萬支“紅箭”。春記小食館被分派了一百支,五兩銀子,他們先墊付。小食館還得想辦法,這把一百支紅箭賣出去,否則就是自己承擔五兩銀子。   唱哈節,趕集日。   今天街上的人會是平常趕集日的幾倍,他們又找了四個人幫忙。不算陳曉、方育,店裡有八個人乾活。   清早天還沒亮,他們已經在門外擺上桌椅,把店鋪門前擺攤的位置占了。   現在每個趕集日,他們不再讓別人在門口擺攤,因為這天生意太好,店裡坐不下,桌椅擺到門外。   太陽升起,陸續有人來店裡吃東西。但是無人問津“紅箭”。   南門街是趕集最熱鬧的地方,但那些來“比歌”的,一般都在東街、西街、新大街,那些人流量不太擁擠的地方。   北街是縣衙所在,一般沒人跑到縣衙門前去比歌。   至於最後“決賽”的擂臺,設立在十字街中心。   陳曉眼看著快到中午,店裡生意很好,可是紅箭隻賣出去十幾支。   “怎麼辦,要不拿去比歌的地方賣?”   小石頭一邊收桌子一邊道:   “別急!遠處的人都還沒到呢。中午過後才熱鬧。”   此時南門街的人流,已經跟插筷子一樣。他們畢竟是做生意的,沒道理扔下生意去看熱鬧。——即使陳曉站在這裡實際上沒多大用。店裡八個手腳麻利的年輕人,效率很不錯。   “春紅,春紅!”   許久不見的吳寶珠,帶著一群身著少數民族盛裝打扮的少女,找書苑www.zhaoshuyuan.com 來到小食館。   她滿臉春光燦爛,手裡拿著幾支紅箭。   “我們要七碗米線!”   她的表情很開心。   阮家的事情過去那麼久,春紅不像當初那樣怨恨吳寶珠,不過也不喜歡就是。   她按部就班的燙米線,遞上七碗。   那群少女也都認識春紅,紛紛與她打招呼,閑話幾句。   陳曉看到吳寶珠手中的紅箭,問道:   “你們是來比歌的?”   “是啊”   幾個少女開心又有些害羞,嘰嘰喳喳說起來。   這幾個都是春紅他們村子裡的小姐妹。在坐的,幾乎已經是靠山村最靚的妹了。   其實關於“唱哈節”,春紅也知道一些。去年她和寶珠以及小姐妹們來縣城比過歌。   去年她才十三歲,年紀小,也不會唱,主要就是來給姐妹們站場子。   安縣有的村子是少數民族,有的村子不是少數民族。春紅他們村是少數名族,姐妹們穿上節日盛裝來到縣城,找塊地方圍成一圈,會唱的姐妹開始唱。不一會就會吸引來許多人。   有的人看她們穿的漂亮、唱的好,會送給她們紅箭。她們不是要拿著紅箭去打擂臺,而是轉手將紅箭賣掉。   去年她們會唱的小姐妹唱了一天,總共得了四十多支紅箭,最後賣了一兩多銀子,然後按照每個人的貢獻大小分錢。   這是她們一年中最能賺錢的一天。   而轉手賣紅箭,一般比五十文錢要低一些,比如四十文、三十五文,這樣能很快賣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