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不忍(1 / 1)

一個五六歲的小孩,小心翼翼地坐在後麵。   因為身形瘦小,所以幾乎沒被散落的汽車零件砸到,隻是略微地擦破了點皮。   那小孩,看著很聰明,似乎已經明白自己的父母已經不在了。   神色暗暗的,眼尾有點紅。   我扭過頭去。   這動漫,做得也太逼真了……   根本就沒辦法視而不見。   我報了警。   因為山上實在很偏遠,所以警察至少還有兩個小時才能到。   我隻能在這裡看著這小孩了。   看狀況,他至少在這裡呆了一天。   我翻翻自己車上的後備箱,還行,有點乾糧。   我試圖打開後門,但是門正好被卡住了。   隻得把水和麵包從前麵拋過去。   小孩接住,低下頭麻木地撕開包裝。   他應該是餓了。   可是卻吃得漫不經心,慢吞吞的,還差點沒塞到鼻孔裡。   看他這副樣子,我不爽極了。   才五六歲的小孩,怎麼就不能沒心沒肺一點呢?   於是我給他講起了笑話。   我一個不會說話的人,又沒什麼耐心。   講笑話的結果,就是小孩完全沒放鬆下來。   最後他大概是覺得我挺不容易的,捧場的笑了笑。   但看起來可憐兮兮的,像我在強迫他,笑得比哭還難看。   更不爽了。   我於是坐回自己的車裡,不再看他。   終於,兩個小時後,警察來了。   我被警車拉去警局做了口供,留下聯係方式,就走了。   這件事情應該是和我沒有關係了吧。不會再有什麼麻煩事了吧。   可以研究一下怎麼消失了。   可我的預感一向是好的不靈,壞的靈。   兩天後,警察又找了過來,說要再問些細節。   我奇怪,我說的都很清楚了,還能有什麼細節。   記錄的那個小警察,大概是這兩天查案沒什麼進展,說得很敷衍:“根據受害人的證詞,和根據現場調查,都應該是有輛別的車不知出於什麼原因,撞了那輛奔馳,然後又肇事逃逸。   但是因為道路偏僻,沒有監控。   所以請您再仔細回想一下,這一路上有沒有看見什麼可疑的車輛。   “真的沒有。”,雖然我這一路上漫不經心的,但也不至於真過來輛車都沒感覺。   最後閉眼到睜眼的過程,也就不過半分鐘而已。   我想起那孩子,問他後來怎麼樣了。   警察聽到我這話,滿是同情地嘆了口氣:“這孩子父母都沒了,也沒什麼別的親戚,大概是要被送到孤兒院了。”   我腦補了一下那孩子到了孤兒院的場景,大概還是那副可憐兮兮的樣子。   果然還是讓人不爽。   雖然是動漫人物,都是假的,但我也沒辦法再忘記。   “我能不能收養那個孩子?”鬼使神差的,我這麼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