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後,莫錚回想那晚發生的事都覺得自己像個小醜。 那晚以後,莫錚低落了很久,他比以往更害怕遇到常情,仇宏偉看著整日萎靡的莫錚也問不出個所以然,楊陽大概猜出了點什麼,但莫錚既不否定,也不肯定。 那段時間,莫錚常常一個人跑去道館,或許隻有體能的消耗才能讓活躍的大腦安歇。 常情自然察覺到那晚莫錚看自己眼神的變化,回來以後,莫錚基本上不再跟自己聯係,或許那晚自己太大意了吧,想到現在的局麵,常情隻好把委屈都吞下。 人最大的毛病就是記性太好,每當莫錚拖著累到半死的身體躺下後,大腦便開始周而復始的播放那晚的錄像,那晚他看到的常情,聽到的一切都是噩夢。 夢醒時分,莫錚望著漆黑的窗外:樹影斑駁,更遠處的燈光和黑夜的孤寂格格不入,這種漆黑就像那晚常情穿的那間黑色長衣,讓人看不清裡麵究竟裹著怎樣的虛無。 莫錚長嘆一口氣,高中時總覺得大學會很輕鬆,學業壓力也不大,可終究是不識廬山的謬言,復雜的人際關係是所有大學生最大的課題。 莫錚討厭現在的自己,既然故事成了事故,那就有必要給這段事故畫上句號。 “明天有空嗎?要不要去皇帝故裡?” 莫錚打算約常情,並回贈一個禮物,當做是還了常情送自己圍巾的人情,給這段並未開始的感情一個解釋,於是很客氣的發出了這條短信。 “不好吧?聽說你有女朋友了,這個時候約妹妹我出去不合適吧?” 常情的回復多少帶有那晚的輕浮,這又讓莫錚陷入沉思。 “沒女朋友,要去嗎?” “去!” 莫錚鬆了口氣,放下手機,心裡暗自決定,明天一定要當麵把這一切解釋清楚。 第二天,莫錚按照約定,提前十分鐘站在八號宿舍樓下,事到如今,他也絲毫不必避諱遇見小波:因為小波坦誠的告訴莫錚,雖然她很喜歡莫錚,但終究是朋友之間的喜歡,並沒想發展成戀人,希望不要影響彼此的關係,小波的真誠和坦然讓莫錚很欣慰。 這次,常情隻遲到了十分鐘,兩人無聲無息一前一後出了校門,常情建議騎車去,可當莫錚租好自行車以後,常情耍賴似的說自己不會騎,於是,莫錚隻好載著常情,路上也隻是簡單的交流。 到了皇帝故裡以後,兩人被磅礴的建築吸引,長久以來的心煩意亂也煙消雲散,甚至主動邀請和常情一起合影。 莫錚看著常情開心的樣子,心頭不禁一顫,這個年紀的女孩本應該如此無憂無慮,雖說完事如煙,可又有幾人能斬斷過往?她單薄的肩膀不該背負厚重的曾經,或許就是因為這些,常情的眼睛才比其他同齡人更深邃吧。 莫錚不停的給常情拍照,看著眼前這位女孩笑的像個孩子,莫錚心生妄念:如果今天是永久該多好。 少年時,我們很勇敢,經常談永久,天長地久那種,長大後,我們再也不敢談永久。 “那邊有賣風鈴的,一起去看看好不好?”常情的注意力被吸引。 “好”莫錚跟著常情向攤位走去。 風吹過,一車風鈴沙沙作響,老板說,風鈴有成對賣的,也有單個賣的,成對賣的可以打折,並且都是特別定製。 常情看中一對風鈴,古銅色鈴身,禪色鈴墜,風鈴上刻有“祭祖大典”四個字,莫錚看常情愛不釋手,索性買了下來送給她,可常情堅持隻要一隻,莫錚很無奈的收下了另外一隻。 離開攤位後,兩人分別去了大殿,徹徹底底的把這裡逛了個遍,一路上,常情不去解釋那晚自己的失態,莫錚也試著忘記那段不愉快,就像現在一樣,兩人以朋友的身份,逛街,吃東西,不用手拉手,不用勾肩搭背,既自由,又輕鬆。 臨近中午,莫錚提議在外麵吃了午飯再回去,常情一口答應了。 莫錚選了一家賣小吃的攤位,兩人入座後,頓時疲倦來襲,蒸餃端上來的時候兩人搶著吃。 “誒,錚哥,一會兒去買個紀念品吧?” “風鈴不就是紀念品嘛” “可是我覺得還有可以買的” “也行…”莫錚心想,既然決定要回贈她一件禮物,風鈴和圍巾相比,的確單薄。 吃完飯,莫錚結完賬就陪著常情去選紀念品,當看到一個毛絨玩具狗的時候,常情眼睛放著光,抱著不肯鬆手,莫錚心領神會示意要買下,常情死活不讓莫錚付錢,最後莫錚實在沒辦法,說這是自己的一個心願,請她幫助自己實現,常情呆呆的點了點頭。 常情抱著玩具狗跟著莫錚出了店門,於是就迫不及待的問送自己禮物的原因。 “明天是我生日”莫錚認真的說。 “你生日?怎麼不早說…你生日我應該送你禮物的…”常情不明白這其中的邏輯。 “不用的,我就想送你一個禮物”莫錚鼓足勇氣,打算把昨晚準備的話一股腦的說給常情。 “你想要什麼禮物,快告訴我”常情抱著玩具狗問。 莫錚隻好把話咽了下去:“真的不用的,我生日都很簡單的過的” “快說嘛,我必須送你禮物” “真的…謝謝你,我真的…” “手套,你喜歡嗎?” “我不習慣戴手套,我手心總出汗” “怎麼會有冬天不戴手套的呢?那你喜歡什麼?” “我也不清楚…算了吧常情…” “不行,我就要送你禮物” “帽子吧…” “帽子?你確定?” “我確定”莫錚被問的實在沒辦法,隨口說了一句。 “哦…那…也行”常情轉身去了另外一家店,選了一頂白色的棒球帽,莫錚機械的接過禮物。 原本想回贈常情禮物,沒想到現在又欠上了,這對冤家。 “你知道嗎?帽子英文hat和英文hate討厭讀音很像,你不會是說很討厭我吧?”常情調皮的看著莫錚。 “我不是…真的…我不知道這些…我以為帽子就隻是帽子…真的…不好意思”莫錚支支吾吾。 “好啦,我相信你,你知道手套英文gloves,這就是說手套裡有個love——喜歡呢”常情繼續調侃著莫錚,她發現莫錚呆呆的認錯的樣子很可愛。 “啊?” “哈哈,所以說,你要好好學英文,小夥子” “那…那圍巾英文…有什麼含義沒?”莫錚試探著問。 “哦,圍巾沒有”常情一掠而過的回答。 “哦…”莫錚長舒一口氣。 “不過,圍巾含義是”常情轉過身麵對著莫錚,由於常情身高修長,所以她幾乎能和莫錚平視,一時間,莫錚亂了方寸,手不知道放在哪裡好,索性插進褲兜,像丟棄累贅一樣。 “圍巾是圍你一生的意思”常情好不回避的看著莫錚,此刻,街上人來人往,沒人會注意到這對男女在講什麼,地球上的這一天也很平淡,天空沒有出現雷鳴或者七色雲彩,沒有山崩地裂,沒有滄海變桑田,一切和一切都是那樣的普通和自然。 “哦…”莫錚躲躲閃閃。 “好啦,我們走吧”常情很開心,她覺得自己已經說的很清楚了。 莫錚推起車,常情理所當然的穩坐後座,陽光撒在路人身上,暖暖的,路邊的寵物狗懶懶的在主人生產走動,偶爾會有一輛車駛過,速度不快不慢,甚至都無法驚動曬太陽的老人,偶爾會有風吹過,樹枝會迎合風翩翩起舞,麻雀並不會被嚇跑,躲在樹上嘰嘰喳喳。 莫錚小心翼翼的騎著,常情從後麵抓著自己衣服。 “來這個城市幾個月,都沒來得及好好欣賞下”常情看著路兩邊,眼神活躍。 “對” 莫錚想永遠的這樣騎下去,就這樣帶著身後的這個女孩到很遠的地方,那個很遠的地方就是永遠。 第二天,莫錚還是簡單的過了下生日,他沒有叫常情,因為怕小波尷尬,小波送給莫錚一套馬克杯,楊陽送莫錚一對手機吊墜,說以後會用的到,仇宏偉送莫錚一對雙節棍,莫錚很開心。 18歲,經歷人生最重大的選擇,18歲,收獲一生中最刻骨銘心的青春。 董學姐知道這一切後為莫錚開心,她見過常情,寡歡但真摯,所以當得到董學姐的認可後,莫錚也下定決心,打算和常情在一起。 可這條路並沒有想象的那麼輕鬆:那天晚上,莫錚正在上大班課,手機收到一條陌生短信,內容很跳躍:如果你喜歡她,下課後請帶她去吃點東西——今天她沒來得及吃晚飯。 莫錚道謝,他不想追究這個施助者身份,既然沒吃晚飯,而自己又知道,於情於理都應該去邀請下常情,況且自己已經決定要跟她在一起,不如趁這個機會說明白。 莫錚趁著下課,走到常情座位,旁邊是她的兩個朋友,看到莫錚來也絲毫不避諱,莫錚自然不會扭扭捏捏:“聽說你晚上沒吃飯,要不下課後我陪你去吃?” “好啊”常情爽快的讓莫錚心頭一喜。 “我們也要去”常情的兩個閨蜜趁火打劫。 “我也想請你們,不過孔子有句話不知道你們知不知道?” “什麼?”兩位瞪大眼睛等著揭曉答案。 “三人行必有電燈泡”莫錚得逞一笑,轉身離去。 後來上課,莫錚完全不記得老師講了什麼,下課鈴一響,莫錚叫上常情出了門。 選了校外的一家叫做姐弟倆的土豆粉——這是常情的最愛。 莫錚就這樣注視著常情的一舉一動,這個女孩吃飯時筷子用法不正確,所以總是吃的小心翼翼,每吃幾口就會停下來擦下嘴,很精致。 莫錚看得出奇,忽然兩張熟悉的麵孔,原來是常情的兩個閨蜜,竟一路跟了過來,一番寒暄,原來都是一個係的,個子低的叫蘇小穎,個子高的叫吳水渝,莫錚想到那條陌生短信,應該是來自二位其中之一吧。 常情哄走兩位以後,紅著臉坐了下來,莫錚電話響起,跆拳道館朋友,叫莫錚打麻將,莫錚從小就不喜歡棋牌類遊戲,自然拒絕,可對方依舊不屈不撓,最後實在沒辦法,莫錚以陪女朋友為理由拒絕,說陪女朋友的時候,莫錚表現得非常自然。 “剛剛朋友讓去打麻將,最討厭打麻將了” “哦,喂…我…就這樣成為你女朋友了?”常情害羞的低著頭問。 “嗯…?不然呢?” “那…是不是…得追下才行?” “哦,也對” “做我男朋友…很難的哦…”常情想著措辭,既不生分,也不失矜持 “沒關係啊” “那看你嘍…” “行” 就這樣,在那間不足50平米的小店裡,在那晚室外溫度為-5度,一對男女就這樣許下承諾,莫錚心裡暗暗發誓,一定要讓常情幸福,不能讓悲劇再次上演。 姑娘們,如果你身邊那位向你許下看似浮誇的諾言,請試著理解,行為我們年少,所以無謂,但請你相信,那些諾言都是發自肺腑。 常情和莫錚就這樣成了班級發展最快的一對,雖然莫錚處於考核階段,但大家都相信,轉正隻是時間問題。 莫錚和常情逐漸的試著向大家展示超越朋友關係的舉動:一起吃飯,一起聽課,一起逛街,有一次莫錚試著去牽常情的手,常情掙紮了幾下,考慮到周圍沒人,這就作罷,莫錚心裡暖暖的。 但這並不意味著兩人就毫無牽掛的比翼雙飛。 首先是趙大毅,莫錚不喜歡奪他人之愛,但常情坦白說過和趙大毅隻是朋友,莫錚k歌回來後,仇宏偉曾找過趙大毅,趙大毅表示自己和常情也隻是普通朋友,既然如此,莫錚決定要當麵和趙大毅講清楚。 其次,常情雖然喜歡莫錚,但家人並不支持她大學戀愛,家人不想再看到往事曾帶給她的痛苦,所以,常情很猶豫。 莫錚很清楚現在的局麵,就像常情說的那樣“前狼後虎”,但莫錚可不是動物保護協會的成員,所以在一個寒冷的夜晚,莫錚打算先除掉一隻狼。 趙大毅自然就是那條狼,所以莫錚約了他。 見麵後,這條狼非常狡猾的和莫錚寒暄一陣,而莫錚也隻是生硬的回答和點頭,終於,這隻狼談到了話題的核心部分。 “和常情還好吧?”趙大毅小心的試探,雖然他並不知道莫錚今晚來的目的。 莫錚察覺到再像剛剛那樣聊下去,估計黃花菜都會涼了,好在趙大毅開了口。 “挺好,這次找你就是想跟你談談她”莫錚平靜的看著趙大毅,兩個男人,平時關係平平淡淡,現在一個女人的出現導致原本平淡的關係變得更微妙,莫錚把這種微妙叫做情敵之間的尷尬。 “哦?那要跟我談什麼呢?錚弟?”月光撒在兩個年輕人身上,一個剛正不阿渾身是膽,一個少年老成步步為營。 “常情送我圍巾,她是喜歡我的,而我也喜歡她”莫錚大言不慚的說。 “那恭喜你,這是好事”趙大毅的豁達甚至讓莫錚有一絲錯覺,眼前這個人仿佛是真心實意的在祝福自己。 “哦…我就是覺得得跟你說清楚這些…”莫錚有點不好意思的說。 “唉,錚弟,你有所不知,老哥我心裡有人了”趙大毅博愛的望向遠方,似乎心向往之。 事到如今,再糾纏的問下去就沒意思了,莫錚隻需要聽到眼前這匹狼不再視常情為獵物即可。 “挺好” “錚弟,今天聊的不短了,下次咱們出去喝點,邊喝邊聊”趙大毅拍著莫錚肩膀。 “好”莫錚竊喜著。 回宿舍的路上,莫錚長舒一口氣,總算用最快捷的方式解決了狼,壓在心裡的不快一掃而光。 可是青春是確幸和傷痛並存的,莫錚邁著歡快的步子走到宿舍樓下,可眼前的景象讓這個17歲的少年驚愕:渾身是血的杜子騰抱著劉顯往救護車裡放,章一陽瞥見呆在一旁的莫錚,快步走了過去。 “上車” “嗯”莫錚很快就跟著章一陽上了救護車,警笛聲呼嘯而過,刺破校園寧靜的夜空。 劉顯是割腕,那段時間劉顯和異地女友吵的很兇,杜子騰和章一陽想約上劉顯打籃球發泄,劉顯當時在洗澡,就拒絕了,回來以後杜子騰去洗手間才發現了血跡。 醫院的搶救室門外,三個剛剛步入青春最懵懂年紀的男孩默默祈禱著,沒有哭聲,也沒有悲憤,隻是一路走來積累下認知崩塌了。 也許是劉顯太執著自己的選擇,也許是上天有意要安排他離開,劉顯父母還沒到,他便悄然離去。 莫錚第一次體會到身邊的人忽然消失帶來的恐懼,一種無力反抗的恐懼。 接下來的幾天,莫錚等人安慰劉顯父母並處理後事,也是收拾劉顯遺物的那天晚上,莫錚、章一陽、杜子騰三個人宿醉。 莫錚從杜子騰口中得知,那段時間劉顯發現女友異常,於是買了火車票去探望,結果就和很多青春愛情電影裡一樣,發現她牽著另外一個人的手,不過劉顯並沒有當麵揭穿,回來以後還是和往常一樣,但到了晚上就會一個人坐在教室發呆。 “如果那天我們堅持拉他打球就好了”章一陽望著漆黑的窗外。 “那你也救不了他,他一心想走”莫錚狠狠的吞了一口烈酒。 杜子騰一言不發,宿舍裡,他和劉顯關係最好,這次最好的朋友離開,對好朋友而言,這是解脫,對杜子騰來說,這是對背叛愛情的控訴。 天亮了,莫錚望著打包好的遺物,再過一會兒,劉顯在這個宿舍最後一點痕跡就要消失了。 “走吧”杜子騰抱起包裹就下了樓。 宿舍樓下,三個人把包裹交給劉顯父母,寒風中,兩個中年人抱著孩子最後的遺物顫顫離去。 離開的人解脫了,活著的人依舊圍城。 前幾天還磨刀霍霍向色狼的莫錚犯怵了:劉顯的離去無疑給三個男孩帶來了強大的沖擊,莫錚首當其沖,所以在打狼事件後,莫錚並沒有繼續打虎。 常情從同學口中得知莫錚室友的消息,所以這些天和莫錚的交流無非是注意身體、好好吃飯之類的,莫錚每次的回復都很簡潔:好。 讀過圍城的人都聽過一句話:外麵的人想出去,裡麵的人想進來,但巧就巧在劉顯是裡麵的人,莫錚是外麵的人。 那天下午,莫錚從校外道館回來,路過烤紅薯攤,順道給常情買了一塊,按理說,兩人很久不見,這次莫錚非常積極的要給常情分享自己的殷勤——紅薯,並且提前很久考慮常情自己很快就到樓下,常情無論如何都該提前或者哪怕同時到達指定地點,可事與願違。 莫錚在寒風中佇立半個小時,常情才從宿舍樓裡出來,莫錚強忍著反感,把紅薯給了常情。 常情拿到後第一反應竟是:“怎麼這麼涼?” 莫錚看著遲到後還挑三揀四的常情鄒起了眉頭:“戶外等了半個小時可不就涼了” 這要是換做情侶,單身的夥伴大可以吃著狗糧看他們秀恩愛,可他們不是情侶,而是準情侶。 常情本著一絲不茍的精神對莫錚的態度進行了深刻的教育,而莫錚卻把常情的行為理解為自私。 常情的教育理論和切入點沒錯,莫錚的態度確實不夠紳士,但她忽略了一點——他們隻是準情侶。 所以莫錚打算把準情侶降級為準朋友,但莫錚並沒有那麼決絕,他給常情三天時間去考慮:要麼做朋友,要麼做情侶。 常情楞在風中,望著莫錚離去的背影忽然有些後悔,好在自己依舊掌握事情發展方向的決定權,還有三天時間,一定能想到更好的辦法,常情咬著紅薯安慰著自己。 莫錚憤憤的回到宿舍,想到劉顯的事情忍不住同仇敵愾:女生都這麼自私。 莫錚以為,常情會選擇做朋友,畢竟自己態度並不好,所以落選是正常的結果,可在他內心深處還是抱著一絲幻想,這一絲幻想讓他躊躇了三天,每次見到常情總有一種想鬧明白結果的沖動。 常情自然不懂莫錚看自己時渴望的眼神,隻是以為莫錚這個家夥荷爾蒙分泌失調,在不懂欲擒故縱的年紀,談一場直來直去的愛情也是挺好的。 三天稍縱即逝,對常情而言。莫錚知道,宣布結果的日子到了。 很多年後,莫錚跟楊陽談起這段的時候眼神是飄忽的,但大腦是清醒的,因為莫錚常說常情是在早上十點高數課的課間時間同意和他在一起的。 其實,在班級很多人眼裡,莫錚和常情早就應該在一起——郎才女貌,除了趙大毅,趙大毅則認為是狼狽為奸。 趙大毅一直認為,常情是為了拒絕自己,故意示好莫錚,屬狽,莫錚有勇無某,屬狼。 性格這點的確是,因為莫錚就像他的名字裡的錚字,錚錚鐵骨,至少目前,常情喜歡的就是莫錚的坦誠。 很多情侶,最初的時候愛的是對方的坦率也好,憂鬱也罷,到頭來,這些優點往往成為對方眼裡最討厭的根源。 常情曾經和閨蜜說過,如果莫錚最後不那麼決絕,或許今天兩人依舊走在同一條路上。 莫錚也曾和楊陽抱怨過,如果常情性格能夠開朗一些,他們能夠走的更遠。 劉顯走了以後,日子依舊向前,莫錚帶著女朋友來宿舍時,常情望了一眼空蕩蕩的座位,宿舍裡其他人也開始試著忘記劉顯事件,痛其實是在傷疤沒好前就忘了。 常情和莫錚在一起後,按照當時學校朋友裡的規矩就是輪流請對方朋友吃飯,那段時間,莫錚和常情經常麵對不同的朋友講述兩人邂逅的經過。 兩個花季男女,希望通過別人的祝福、邂逅經歷的重復闡述等等一切一切方法記住此時此刻,記住彼此的承諾,或許那個時候,承諾是最廉價的,因為要很久才能實現,也是最珍貴的,因為需要青春和勇氣。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 莫錚按照常情的要求,記下了很多紀念日:表白成功紀念日、牽手紀念日、接吻紀念日,幻想著以後每年的那天,都會重溫少年時代的美好。 除了紀念日,紀念品也不可或缺,雖然都是小物品,常情很喜歡,畢竟她和莫錚還沒到自己掙錢的地步,禮輕情意重,常情還是明白的。 年輕的情侶就是這樣,剛開始的時候總想用各種辦法證明自己,證明自己多愛對方,證明自己就是對方命中的MS right ,為了這些證明衣帶漸寬、海扁錢包、掏心掏肺、肝膽塗地也在所不惜。 國家文化也很配合,群眾也很配合,除了清明節,貌似每個節日都可以成為情侶相互慶祝的把柄。 元旦很無辜的成為了這個把柄。 莫錚做為班級裡的風雲人物,自然要表演節目,而節目的主題還要圍繞著常情展開——這個是常情的要求,所以莫錚選擇了唱歌,唱情歌。 那天,莫錚在萬眾矚目的情況下,衣著白T和牛仔褲,踩著亂七八糟的舞步走向常情,那首《有何不可》一度成為班級男生唱K熱選的一首,常情很感動這份霸道的愛,莫錚很感動常情的感動。年少的時候,我們很容易情緒化,很容易被周圍的事物,周圍的人渲染,莫錚和常情就這樣旁若無人的彼此渲染著,絲毫沒注意到角落裡趙大毅怨恨的眼神。 但這些並不重要,為你唱這首歌,沒有什麼風格,它僅僅代表著,我希望你快樂,為你解凍冰河,為你做一隻撲火的飛蛾,沒有什麼事情是不值得……。